葉少文的案件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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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荔景邨樂景樓 3016 室雙屍情殺案(葉少文案)完整官方史實
一、人物背景
- 兇手:葉少文
時年 24 歲,曾任職機動部隊警員,性格偏執、佔有欲極強,有暴力傾向,與 22 歲梁雪詩相戀。
- 遇害者
- 長女:梁雪詩(22 歲,葉少文前女友),致命傷:胸口心臟穿刺、頸部大動脈割裂;
- 次女:梁雪雁(18 歲),致命傷:利刃貫穿咽喉,當場死亡;
- 生還者
母親楊惠群,頸部被刀挾持、多處中刀,躲進廚房逃生,重傷留醫一個月康復。
- 住址:葵青荔景邨樂景樓 3 樓 16 室,母女三人相依為命,父親早逝。
二、案發前衝突(決裂導火索)
案發前 4 天,葉少文強行闖入單位,捆綁、施暴梁雪詩,母女三人徹底與其斷絕關係並報警,拒絕複合,葉少文持續上門糾纏、恐嚇。
三、1984 年 5 月 8 日完整案發經過
- 傍晚糾纏,警方調解無效
傍晚葉少文跪在 3016 鐵閘門外哀求複合,梁母報警。警員到場調解 20 分鐘,僅當作普通男女糾紛,勸離後收隊,未做風險登記。警方一走,葉少文折返死守門外。
- 雙方父母到場,激化矛盾
梁母致電葉少文父母從沙田禾輋村趕來勸兒子。葉少文當眾放話:“我回家就自殺”;屋內梁雪詩隔門決絕回應:“就算你死,我也不會流一滴眼淚”,徹底擊潰其心理防線。
- 假意如廁,暗藏兇器
葉少文稱要去樓梯間洗手間,暗中取出隨身攜帶的 8 寸鋒利尖刀藏好,折返回來。
- 持刀挾持母親逼開門,血案爆發
梁母走出單位,與葉氏父母在樓梯間商談,葉少文突然亮出尖刀抵住楊惠群頸部,挾持她到單位門前,威脅兩姐妹不開門就殺死母親。
梁雪詩救母心切拉開鐵閘,慘劇瞬間發生:
- 第一時間撲向梁雪詩,尖刀直刺胸口心臟,再補刀割裂頸部大動脈;
- 妹妹梁雪雁上前拉扯救人,被葉少文反手刺臉,再一刀刺穿咽喉,當場斃命;
- 母親楊惠群再被揮刀刺傷,趁亂逃進廚房鎖門呼救。
全程僅 3 分鐘,屋內血流遍地。
- 行兇後逃逸、鄰居報警
葉少文行兇後直接離開,其父母目睹全過程,未阻止、未報警,自行回家。隔壁住戶聽見慘叫、聞到濃烈血腥味,撥打 999 報警。救護到場證實兩少女當場死亡,母親重傷送深切治療部。
- 連夜拘捕兇手
當日淩晨 2 時,警方前往沙田葉少文住所將其拘捕,被捕後坦然承認全部行兇事實。
案發現場勘查舊照
當年新聞剪報
四、法庭審訊與判決(1984 年 10 月)
- 控罪:兩項謀殺罪、一項嚴重傷人罪。
- 辯方說辭:律師主張被告受言語挑釁、情緒失控衝動殺人,請求輕判。
- 法官駁回減刑理由
法庭指出關鍵疑點,否定 “衝動行兇”:
- 尖刀預先隨身攜帶,並非現場臨時取用;
- 聽到刺激話語後,他特意走到樓梯間緩衝、準備兇器,存在冷靜預謀時間,並非即時失控。
- 最終裁決
陪審團退席商議 45 分鐘,全部罪名成立。
- 當時香港仍保留死刑條文,但 1966 年後已停止執行死刑,法官判處死刑,等候港督特赦,實質轉為終身監禁;
- 傷人罪額外加刑 18 個月,合併執行終身監禁。
五、入獄後葉少文的精神狀態(坊間 + 懲教人員口述)
- 入獄獨居獨立囚室,只要關燈就看見渾身帶血、胸口與咽喉傷口清晰的兩姊妹站在床邊凝視,伴隨少女啜泣、慘叫幻聽;
- 長期失眠、夜夜驚起,出現嚴重創傷幻視、恐慌症;
- 主動約見監獄社工,正式申請囚室通宵開夜燈睡覺,獲院所特例批准;
- 同倉囚犯轉述:他深夜常對著空牆道歉、哭喊求饒,反復說 “不要過來”。
六、案發後房屋處理(史實,非傳聞)
多名租客承租 3016 室均因各種詭異怪事短期退租,居民集體恐慌投訴。房屋署 90 年代作出香港公屋罕見處置:用雙層紅磚 + 加厚水泥,完全封死大門、氣窗、露臺,單位改造為電錶房,永久不再出租。
補充區分:史實 vs 民間靈異傳聞
- 可查證真實史實:行兇全過程、法庭判決、終身監禁、葉少文獄中申請通宵開燈、房署水泥封單位;
- 都市傳說、無官方實證:走廊高跟鞋腳步聲、EVP 錄下 “不會原諒我”、玄學家稱百年滯留至
2084 年、亡魂抓牆哭聲等靈異內容,僅為街坊、靈異愛好者口述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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