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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被性侵犯者的傷痛。


昨日有人再次站在道德高地說受害人因為仇恨,所以不把生命留下。說這些話的人未免涼薄,也太無知了。


我很感恩,自己雖不是受害人,但自幼養成悲天憫人的心腸,自問受害人受了多少,我也差不多等同和她們受一次一樣。


我深深相信最終選擇不把胎兒留下的受害人,不是基於她們的仇恨,而是太傷痛了!!!!😱😨😰😖😤😢😭正如數天前我說的,那位教友的姊姊是過來人,她絕對不想回憶,也花很大的努力去逃避慘痛的過去。簡單地認為她們因為仇恨,除了誤解之外,更有在傷口撒鹽之嫌。😡😠😖😤


如果被強姦,受害人被一件件衣服扯下,也被使用武力時弄傷身體各部分,更甚的是自己的乳房有多大,有多彈性,陰戶有多少毛,皮膚有多嫩滑,完全記憶在性侵者之中;假如是被輪姦,則以上慘況由數個侵犯人奪得;假如是當眾被輪姦,則除了數名侵犯者奪得外,則街上目睹的人也知道。試問一個心智正常的女性,又怎能承受這種傷害???😡😠😱😨😤😰😖告訴你們,甚至有人被侵犯後,被侵犯人搶去所有衣物,結果受害人瑟縮在一旁,由地盤工人發現才獲救。


有以上慘痛經驗的人,如果像葉蓬前輩所說的修女生下孩子當然好,我們實實在在不應該苛責苛求,否則等同幫兇,罪大惡極。


台灣黃東昇神父這些狗日野獸,完全站在受害人的對立面,因此我們懇請天主教會正視問題,把沒有愛德而瀆職的無恥神父革職,因為有怎樣的牧者就有怎樣的羊,事關重大!!!!!!😡😠😤😖


多謝天主教倫理專家吳神父及教宗。



本文同時在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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