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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討厭的人和事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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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註冊社工陳世鵬(註冊編號:20466),多年來在網路誹謗和騷擾本人,具體行為包括:主動在網上尋找我認識的人,包括舊同事和網友說出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謠言。由於滋擾及誹謗均屬罪行,加上他並不珍惜多年來我採取容忍的態度,故本人唯有果斷今晨到民政處宣誓,讓投訴程序正式啟動。以下的資料是他在網上以公開模式分享,所以是放棄私隱權的做法,任由公眾人士收看。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會員編號:00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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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投訴註冊社工的操守非常有問題 (補充版)

貴局寄給本人的信函已收悉。有些少事情在此補充交代 (除了附上截圖外更在附圖上加上日期,方便你們在網上查考,也包括了報案的完整沒有修改過的截圖,有報案編號且經警員來電確實此案已備案);至於宣誓,由於本人所言全部屬實,因此無懼宣誓,只是需要待佛誕假期後的辦公時間始能辦妥;加上本人曾因此事報警求助,所以本人有信心並且成功地把這些品行卑劣的人舉報,使社福界得以繼續造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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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本人於本年4月23日在 HKTV Mall網站購買藍色大班椅子,雖然連減價只須$606,惟這張椅子缺點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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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件事,最近已解釋了好幾次,應該是劃上句號的時候,但正當想停時,又發現了一些不實的言論,現在只集中解釋以下對話:
投訴一事,是有鑑於人的自尊底線問題。ok,你為好朋友“出頭”,理解,但你居然踩到:那個白痴妹比妳賺錢賺得多就非常侮辱了。幫朋友幫到要用賺多少錢來證明白痴那個生物重有用過妳,這和撩交嗌無分別,也很難怪你和她沒有微妙的關係。這些行為涉及操守,所以直接跟你說已無用,投訴才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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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中人壽/積金局:

從業員姓名:陳世鵬, Chan Sai Pang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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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討厭的組友,莫過於自己對人對事均非常不滿,但又不肯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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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陰似箭,眨眼已半個甲子了。當年此兩女,前面灰色衫的女士是慕道班導師之一,她不是解語之花,如果學員遇上生活難題,她一定沒有同理心,必定冷漠回應;至於後面電髮、皮膚黝黑的女人 (如果她還沒有搬遷,應住家維邨)就更討厭,藐嘴藐舌不在話下,一次在此堂看見一位皮膚白皙得很厲害的青年,以為他是俄羅斯人(因為我不認識他,無從得知他是外國人,還是生理上的問題?),便問問她,那弟兄是否俄羅斯人?豈料這名寸姑馬上回嘴曰:難道妳不知道他是皮膚白化病患者嗎?哈!禮貌真的須很"超然";一次在街上碰見她,好心問她吃早餐沒有?她又是一Q句dut過來 (回以一句不遜的話):彌撒前不可以叮東西呀!其實,聖教會的規矩及立場是:

1983年所頒佈的聖教法典,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仍堅持保留守聖體齋的條文,顯示教宗們希望教友能保持一向優良的傳統,並注重尋找屬靈的犧牲及克制肉慾,使對聖體的敬禮不致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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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當年在聖母院小堂受洗的,實在不易找,首先找到一位新教的姊妹,他們否決也是合理的。然而,在困難重重的情況下,終於找到朋友的舅父,可是該堂仍然不體察,只嫌我找的是異性。我當時已知道找代父母無非只是在領洗時,由他們帶領,讓禮儀進行順利;事後也可以作為代子女的信仰顧問。誰知,教會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又一次無情的否決了。可是,另一邊廂,教會卻講風涼話,說什麼,嘿!很多教友均找我們堂區秘書尹太的,她就是眾人之母了。我當時嗅到一陣推銷的味道,看似嚴謹的做法,其實是想捧紅堂區的某職員,而且講真,太多代子女的話,當晚眾人之母果真會做到一個稱職的代母嗎?效果非常使人懷疑了。

告訴你們,後來另一堂區有一對中老年男女,乃契家佬與契家婆關係,哈哈!可怒也!(漢語北方官話,讀法近似“call-lauyeah”)由此可見,天主教會除了雙重標準外,問題一,沒有足夠證據的,天主教主觀地認定他們"非奸即盜",反而人人皆知道他們的微妙關係後,仍然開綠燈讓他們來一個亦契亦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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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毒瘤

敬告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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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娟小姐(化名): (發表於2018年3月14日)

某天,教友甲把支票寄到聖堂。數天後,你認為支票有問題,但不直接向甲查詢(支票背面已寫了電話等聯絡方法),而是找乙(你認為他們是有親戚關係)。後來乙問你,為何會知道甲寄支票等問題。你居然回答他說,人人都知道甲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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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只要不是擾亂網路的秩序,例如跟網友爭吵,又或者張貼色情和暴力的帖子,版主實在沒有什麼理由去打壓,甚至作出驅逐或禁止發言或訪問的手段來對付,否則跟惡霸有什麼分別呢?以下Baby Kingdom (嬰兒王國)的打壓例子,盡顯他們的橫行無理:

(1) 發表一位少女,因為拍拖多年的男友忽然跑去當神父而意亂情迷,跟一名陌生男人發生關係的短篇小說超斗,結果被介定為違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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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stagram.com/reel/DFujnoeKuHr/?igsh=dXowNjE2dHQ1Mjc4

我4歲已經識嘅嘢,原來大6人幾十歲都要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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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美這樣的人,怎會是喜樂基督徒丫?時常認為自己是抗爭怛性鬥士,根本不是師母的料子。

陳錦美這樣的人,怎會是喜樂基督徒丫?時常認為自己是抗爭性鬥士

陳錦美這樣的人,怎會是喜樂基督徒丫?時常認為自己是抗爭性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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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緣已故袁天佑牧師有個立心不良的妻子,去年先是由於她不滿意她丈夫循道的處理喪事手法,已大做文章,大發脾氣,還走了循道踢館,破壞人家按立牧師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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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穎妍在大公報專欄寫好多人將攝石人余德寶當作救人英雄,但救綁架案人質一向愈低調愈好,余德寶只是帶受害人家屬見記者、見領事、見官員,反而是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帶人遠赴泰國救人。屈穎妍寫「為什麼保安局及現任議員都低調,因為還有10條人命在賊窟,天天高調爆料,是救人還是害人?」小編搵返余德寶第一次提港人滯緬始於2022年8月,佢在商台節目話收到求助個案,有人用過政府設立的港人求助WhatsApp專線,但一直未獲回覆,部分受害人要交贖金才能回港,當日卓孝業在電台回應:「目前沒有出現旅客在東南亞國家街頭被帶走的個案。」其後香港01向余德寶跟進,余指求助人已被困園區數月,曾向香港政府求助,余德寶當時委婉話:「估計保安局可能暫時未掌握最新資訊。」當香港01再向保安局查詢時,局方口頭回覆指,暫時沒有新資訊補充。保安局及現任議員低調咗足足2年半,直至大陸演員王星被擄鬧大咗,反過來鬧余德寶阻礙佢哋做嘢。#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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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思考題之:以下呢條粉腸,邊一忽似基督徒?
此人每次看見本人的出席,有嚴重的歧視,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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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孟子.告子上》.jpg古時的中國人,往往很崇尚氣節,他們對於品德的要求高,其中一點就是不會貪圖一些不屬於他們的東西出自《孟子·告子上》的《魚我所欲也》透過其他例子如乞丐、行道之人等去討論人生價值的取捨,闡釋了儒家思想中的「捨生取義」。

「義」是儒家最重視的道德價值,人皆有之,為了維護道德價值,會不惜放棄一切名位財富,甚至放棄生命也在所不惜。「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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