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後香港已是failed state
作者:假才子
昨日早上看到朋友傳來一篇外媒文章,說香港已經出現「失敗國家」 failed state的特徵。我當時想,早就有人咁講過啦,原來,那個人就是我自己(逃)。
看回紀錄,我是去年7月23日在fb page上說香港算是failed state,即是721之後。為什麼我當時有這判斷呢? Failed state這個詞在政治學界已經有了一段時間, 手頭上很難立即找到相關論文,且看維基條目怎麼說:
A failed state is a political body that has disintegrated to a point where basic condi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a sovereign government no longer function properly. A state can also fail if the government loses its legitimacy even if it is performing its functions properly.
又有說法是 failed state有四大條件:
• Loss of control of its territory, or of the monopoly on the legitimate use of physical force therein
• Erosion of legitimate authority to make collective decisions
• Inabili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 Inability to interact with other states as a full member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我看到有網民說香港不是state國家,那怎麼可以說香港是failed state呢?這就犯了以國家為單位進行研究 state-centric 的問題。政治是包括很多不同種類和層次的現象的,即使不是一個國際承認的國家,也會有政治,也可以作為例子供政治學者研究,而政治學者的目標始終是可以將理論更廣泛地應用到不同地方的政治上,所以就算香港不是一個國家,也可以參考國家層級的理論來評論。
現在不是談國際關係,無須將外交問題看得這麼嚴謹。不然台灣也不是國際上承認,那就又不用研究他,或者就說他是failed state (看上面四大條件第四項)嗎? 歸根究底,為何會有failed state這個詞出現呢?有些國家是失敗failed的,就即是有些是成功successful的,或者至少是正常normal的。 一個國家或政府應該怎樣才是正常的,這方面的討論就比failed state歷史長得多了。其中一個有名的講法,是德國學者韋伯Max Weber說的國家或政府的定義,就是它是在某片土地上唯一能合法使用武力的政治機構(大意)。
換句話講,如果有其他機構能夠在這片土地上使用武力,那你就隨時可能被挑戰統治地位了,而合法的意思是將黑道等排除在外。簡單例子,有內戰就幾乎可說是failed state了。看回上面英文內容,正是有提及不是唯一合法武力就是failed state條件之一。
第二個正常政府相關的說法,是來自政府為何存在,為何人民要接受名為政府的這個機構的支配,接受它是能用武力(警察/法院)去支配人民的呢?這就是所謂合法性legitimacy問題。一個方法是民主,即這個政府是由人民選出來,獲得人民授權去管理公共問題的,人民也有權力去監察甚至推翻他們,所以人民會接受這個統治,因為最終權力始終是在人民手上。
另一個方法是政府提供某些好處或功能給予人民來換取他們的支持,如財富和福利。但政府提供幾多財富和福利才是合理的,你問自由學派或社會主義者,不同人有不同答案,難有標準,但有一樣是各派都會同意的,就是基本的安全和穩定。正所謂安居樂業,沒有安全和穩定,是發展不好經濟和社會,也就難以提供財富和福利的,所以提供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是政府必要工作,做不了這個政府就是失敗了。看回上面英文內容, 無合法性和無法提供基礎服務等都是failed state條件之一。
政治學還有一些相關說法是談強勢政府strong state,政府能力 state capacity,如何建立政府/建立國家state building等等,在此就不詳細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