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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者入職3月 可獲5000鼓勵金


(明報)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財政預算早前提出撥款1.7億元開展兩項計劃,協助就業有困難者及青少年就業。勞工處    計劃今年第三季先推出為期兩年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為成功入職及工作滿3個月的參加者,合共發放5000元鼓勵金。


勞處年尾推兩年試驗計劃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許柏坤說,該計劃主要協助就業有困難市民,求職者若在登記後一個月未能成功入職,勞工處會為他們提供深入輔導,若能成功找到一份6500元或以下的工作,便可分階段獲發放5000元鼓勵金。


參加者成功入職後,先獲發500元,受僱滿一個月,再獲發1500元,餘下3000元,會於受僱滿3個月發放,希望鼓勵他們建立持續工作習慣。許柏坤指出,每人最多可獲5000元,故即使參加者離職轉工,亦只可獲發鼓勵金餘額。


另外,勞工處推出針對15至24歲青少年的特別就業計劃,透過志願團體為青少年提供12個月在職培訓,每人每月可獲發4500元。計劃名額有5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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