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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18:32


網友話凱施係頭號黑店。


Tues 07:5722:21

以賽亞書的神學(Isaiah,Theology of) 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是一位先知,當他在主前八世紀出現時,正值猶大國危急存亡的關鍵時期,而他所傳講的,主要是審判的信息。雖然如此,以賽亞卻常常明顯地帶出盼望,相信猶大國終會回轉歸神和免受嚴重懲罰。當以賽亞剛開始事奉之際,亞述人正積極建立其帝國,除非耶和華拯救祂的百姓,否則以色列恐怕難逃被吞併的噩運。這解釋了為何亞哈斯在第七章被逼要作的決定是那麼重要。他要在倚靠人的智慧和能力,與倚靠耶和華拯救其國免除戰禍這兩者之間,作出抉擇。神甚至施恩,藉著一個徵兆來增強亞哈斯的信心,可是他卻始終沒有全心全意地信靠耶和華。結果引致亞述與以法蓮的大戰(主前734至732年),和猶大失去本身的政治獨立地位(她相繼成為亞述、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和羅馬的附庸國)。儘管如此,耶和華仍應許終有一天要復興祂的百姓——不是像祂過往所作的那樣復興整個國家,而是復興余民。以賽亞是其中一個最先預言耶和華並非因百姓的不信而能力受阻,祂能興起和拯救相信祂的余民。這些余民包括猶大國的義人,他們願意歸向耶和華,因此得以安然渡過危難。 雖然經文很少提及,不過,我們知道神的拯救是以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最初所立的約作為基礎(五十四10,五十五3-5,五十六4-5,五十九21,六十一8)。


以賽亞書出現過幾次情況,是耶和華親自介入,拯救國中的余民,以致這約得以延續。其中一次,是在主前701年,亞述大軍在西拿基立的率領下進攻猶大,目的是要殲滅它(十7)。除了耶路撒冷之外,猶大全地均遭他們徹底摧毀。就在西拿基立策動圍攻耶路撒冷城的前一晚,經文說『耶和華的使者』降臨,殺了185,000個亞述軍兵。結果,亞述人折返尼尼微,未能成功奪取耶城。另一次,耶和華以古列作為僕人,使猶大國脫離被擄至巴比倫的危機,容許他們重回耶路撒冷(四十四28至四十五13)。 在以賽亞事奉之初,神已經預告他國中大多數人會對他的信息充耳不聞(六9-13)。


不過,他在烏西雅王崩的那年所得的蒙召經歷(六1-8;約主前740年),卻一直成為他的激勵,使他繼續宣講他那不受歡迎的信息。他在異象中看見神的聖潔,從此,聖潔這主題便成了他日後事奉的特色。難怪耶和華的其中一個重要稱號——『以色列的聖者』一在開頭的39章中便出現了12次,其後亦有14次。可惜的是,以賽亞是猶大國中認識到自己的不潔的少數人之一(六5)。假使有更多百姓領悟到這點,他們的生活方式便會截然不同。神給予猶大國更長的時間,讓百姓有更多機會去悔改和歸向祂,以免遭受懲罰。可是,這信息卻似乎從未有機會刺穿他們的硬心。


序言 本書第一章同時包含了有關耶和華與人的重要神學。耶和華是長久忍耐,又有憐憫,但祂又必然懲罰罪惡。事實上,耶和華似乎是想藉著執行懲罰來勸導猶大國悔改(5-6節)。獻祭和空洞的禱告都不能滿足或感動耶和華(11-15節);祂要求的是真正的洗心革面,改邪歸正(16-17節)。國民要離棄他們的惡行,實踐善行,例如追求公義、懲罰作惡者,以及幫助社會中無依無靠如孤兒寡婦的人。耶和華滿有恩慈地指出,若然他們回轉歸向祂,祂便除去他們的罪,賜予祝福(例如:吃地上的美物,18-19節);但倘若悖逆,祂則施諸懲罰,正如申命記二十七至二十八章所提到的祝福和詛咒相類似。這一章把人形容為比頑鈍的動物(牛和驢)更悖逆,因為連它們都曉得不咬餵飼它們的人。對比之下,耶和華的百姓竟悖逆祂,完全不顧後果(3節)。他們徒具信仰的形式(獻祭和禱告),他們的心遠離耶和華,因此祂便不聽他們的祈禱。


第15節指出百姓的雙手滿了血漬,可能是來自他們的祭牲,又或更有可能是按字面解釋,即任由孤兒寡婦或其他窮苦人遭到不公平對待。他們的行為雖然受到指責,不過,其中一些百姓將獲得耶和華的拯救,成為義人。神的聖名——萬軍的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一再強調這些事必然成就。 審判 第二至四章採取了一個首尾呼應的形式(inclusio):開始(二1-4)和結尾(四2-6)是有關猶大和耶路撒冷將來的盼望,中間部分(二5至四1)則論及耶路撒冷目前叫人感到羞恥的狀況。全地充滿了來自東方的風俗(6節),有人占卜(6節),亦有人拜偶像(8節)。神將要降罰和摧毀這一切,叫百姓最終歸向祂。這部分有關復興的鑰節是四章4節,指出耶和華會藉著審判和焚燒的靈洗淨耶路撒冷的污穢與血腥。


第五至十二章所包含的信息與前述的十分近似,只是對該國最後復興時出現的連串除罪和拯救行動作了更詳盡的描述。這幾章成了一個交織平行(palistrophe,一個寫作的架構,故事前半部的特點與後半部的特點相互對照),其編排如下: a)葡萄園之歌[主要是論到毀滅](五1-7) b)向作惡的人宣佈六個『禍哉』的神諭(五8-24) c)『神伸手攻擊』的神諭,最終導致亞述的覆亡(五25-30) d)以賽亞回憶錄(IsaianicMemoir;六l至九6) e)四個『神伸手攻擊』的神諭,最終導致亞述的覆亡(九7至十4) f)向亞述宣佈『禍哉』的神諭,使猶大得以復興(十5至十一16) 這部分的架構,在於突顯其中心要點,就是以賽亞的蒙召和任命(第六章)。神使用以賽亞成為祂向猶大國說話的代言人。他的信息同時包含審判,以及國民若信靠耶和華,之後將得著復興的盼望。但事實上,只有少數余民會歸向耶和華。六章12至13節是以賽亞回憶錄的鑰節經文,當中提到兩次不同的潔淨事件(分別是主前734至732年亞述——以法蓮之戰和主前701年西拿基立的大肆蹂躪),然後便出現第13節稱為『聖潔的種類』(或譯作『種籽』)之余民。將來會有一位拯救者帶領這余民。在歷史的過程中,我們得知這拯救者就是應許中的彌賽亞,而基督宣稱祂就是這應許的應驗——祂就是彌賽亞。根據以賽亞這段回憶錄,似乎在亞述被擊敗後,便立即出現復興;但事實上,這個以將會在大衛家出現的拯救者來完成的計劃,即使從我們現在的角度看,仍然是屬於未來的。


第十三至二十七章繼續有關審判的主題,當中包括神要懲罰列國的神諭。十一章10節提到萬國將聯於耶西的根,但這事發生之前,他們要經歷像猶大那樣的潔淨過程。第十三至二十七章明確指出列國中間會有一次煉淨,使他們歸向耶和華。為這部分作總結的第二十四至二十七章,通常被稱為『小啓示錄』(TheLittleApocalypse),當中形容耶和華要向全地傾倒祂的審判,之後,祂會為那些剩餘之民預備筵席(二十五6),以及為義人建立一個和平、安穩的國度。


在第二十八至三十五章出現的神諭,混合了審判和拯救的信息。它們提醒聽眾,即使是與耶和華立了約而享有特權的百姓(同時包括以色列和猶大),也要像別國一樣,藉著懲罰來清除罪惡。懲罰和復興的信息一再重復,重點在於指出只有餘民獲得拯救(二十八5、16、23-29,三十五10)。余民的觀念對以色列國來說,無疑是一個嶄新的神學理念。過去,耶和華是在以國家作為整體的百姓中間作工,但如今,神要求每一個人都有正確的心態,才能討耶和華的喜悅。單有優良血統不能保證取得神的歡心;必須有一顆棄絕舊我的新心——一個真正信靠耶和華的人,必然會有行為上的改變。這正好解釋為何耶和華不斷提醒他們要照顧孤兒寡婦,因為這能證明他們的生命真正有了改變。 第三十六至三十九章為何會加插在這裡?雖然眾說紛紜,但最合理的似乎是按照本書的神學作出解釋:對於倚靠耶和華,以賽亞經常提到余民要滿足的要求,這幾章提供了一個非常貼切的例子。希西家的行為正好從正反兩面說明他對耶和華的信靠。正面而言,希西家相信耶和華會拯救耶路撒冷不受西拿基立的軍隊攻擊(三十六至三十七章)。因此,我們幾乎可以肯定作者是故意不提希西家試圖用金錢來平息西拿基立的攻擊(王下十八13-16),反而強調希西家的祈禱和耶和華應允拯救耶路撒冷。第二個有關倚靠耶和華的例子是在第三十八章。那裡記述希西家求神治好他的病,神亦欣然答允。可是,接著便是一個反面的例子:希西家因驕傲而向巴比倫的使節展示自己的財富,圖令對方折服。這事顯出他對耶和華缺乏信靠。希西家的懲罰看似特別嚴厲,但是,當我們明白到它代表所有不專心相信耶和華的人,所要面對的後果,就另當別論了。倘若以色列國最初以為希西家是將來拯救他們的那一位,那麼,當他們反觀歷史的時候,就必然曉得他不可能帶來這和平、興旺和公義的國度;他們必須另覓他人。 安慰 對於以賽亞書是否由兩位或以上的作者所寫,一直都引起眾多議論,主要是因為當中提到古列這個人——他與以賽亞出生的年代足足相差了接近150年。為了進一步支持本書有兩位作者,有人指出先知文學的基本性質是勸吁百姓當下悔改,或警告百姓審判即將臨到,因為如果是為了將來遙遠的審判而呼籲當下立即有所行動,是無甚意義的。然而,將預言的定義界定得如此狹窄是不對的。除非先知能夠宣告百姓的行動所帶來的最終結果,否則,他的信息作用不大。無論如何,本書最後的成書形式,毫無疑問是想讀者把它視為一個整體來理解。


事實上,我們可以在四十一章21至29節找到最有力的神學重點來支持它是一個整體:耶和華指出,真神的驗證,在於控制和預知未來的能力。耶和華宣稱他是獨一的真神,因為歷史由開始便在祂的計劃之內,因此,祂能夠告訴以色列將來會發生的事。耶和華更進一步的說明:如果祂不能夠預告將來發生的事,就與其他假神無異。 我們似乎最好按照每一段落重復出現的句語:「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四十八22,參五十七21;本書六十六24的結尾大大引伸了這句話),把第四十至六十六章分為每八章一個單元(四十至四十八,四十九至五十七,五十八至六十六章)。


第四十至四十八章提出了拯救的應許。除了三十九章6節提到以色列將要被擄至巴比倫之外,便不再有其他資料講及被擄。作者反而強調耶和華將藉著他的僕人古列帶他們重回國土(四十四28至四十五7)。在被擄至巴比倫期間,以色列人毫無疑問感到被耶和華所棄,恐怕神人之約因著他們的惡行而被廢。因此,第四十至四十八章一開始便有耶和華的親自保證,指出以色列的罪行已受到應得的懲罰(四十2),同時,祂既願意(四十一8-16,又能夠(四十l2-31)帶領祂的百姓回到應許地。耶和華將『從前的事』(懲罰和被擄),與『後來的事』(從被擄中拯救出來),作出了非常強烈的對比。祂宣稱惟獨祂有辦法以聞所未聞的方式引導歷史的發展,為救拔以色列脫離被擄而鋪路(四十八7)——就是藉著引導一位名叫古列的波斯王來行祂的旨意(四十一2-4、25,四十四28至四十五7,四十五13,四十六11,四十八14-15)。在第一首僕人之歌里提及的那位耶和華的僕人(四十二1-9),的確有可能是古列,不過,他也只不過是耶和華的其中一個工具,並非百姓要等候的那位未來的拯救者。


根據四十八章4至11節,耶和華在事情遠未發生之前,便作出了預言,也引導了整件事如祂所言地發生,以致那些硬心的以色列人不能再辯稱是偶像拯救了他們。百姓反而要成為祂的見證(四十三10、12,四十四8)。耶和華要向以色列人傳達的其中一個神學觀念,是祂不會與別神分享祂的榮耀,因為惟獨耶和華曾拯救祂的百姓(四十三11、13,四十四8,四十五5,四十七10)。


第四十九至五十七章清楚指出錫安將會藉著耶和華的僕人而得著復興,這裡記載了四首『僕人之歌』中的三首(四十九1-7,五十4-9,五十二13至五十三l2)。要瞭解這大段經文的思想流程,關鍵在於五十一章l8節:它指出耶和華在以色列的眾子中尋找,卻找不到一個能帶領這國家步向勝利的人。為了成就這事,耶和華必須興起祂本身的僕人,在這僕人出現之前,會有一位先驅者宣告快來的拯救。這位受苦的僕人顯然有分潔淨他們的罪。


他將會是第九、十一和三十二章所描述的那位期待已久、將來要出現的拯救者,而最終在基督——彌賽亞——的身上親自成就。以色列本應是列國之光,可惜這托付卻可悲地完全落空。耶和華會使用這位僕人把光帶給列國(四十九6、26,五十二10)。透過以色列得蒙拯救,耶和華便得著榮耀,而列國最終便認識到祂確實是大而可畏的。在最後一首『僕人之歌』之後,經文思路有重大的改變。往後的重點在於以色列國的復興和得榮耀。作者一再強調,那應許中的拯救只是給予那些誠心信靠耶和華的人(四十九23,五十1)http://old.khhchurch.org.tw/wp_download/1404p1a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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