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米俐 | 完成日期: | 二○○七年六月廿二日星期五 |
學號: | HK026002 | 科目: | 中國民俗學第二課之經濟 PAGE i |
等第: | A |
I 填充
i、 山村經濟的主要內容有狩獵、採集、林木、礦業、馴養和由上述各業所派生的副業。
ii、 漁村經濟的特色有水上捕撈、水產加工和漁具修造。
iii、 牧村經濟的主要產品有畜肉、乳汁、畜牲皮毛、乳製品和以及。
iv、 農村工具的創造和發展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原始階段、使用原始複合工具、木與金屬複合工具和半機械化及全機械化階段。
v、 工匠生產的「百工五法」是指:矩、規、繩、水和垂。
vi、 以“商”的交易方式劃分,大致有:居間商(代辦商)、行商和坐商三種民俗類型。
vii、 交通運輸業的傳承表現在設施、工具的創造與使用和職業集團的承傳上。
viii、 服飾習俗慣制包括以下四方面:實用、觀賞、禮儀和信仰。
ix、 中國“八大菜系” 有:廣東、浙江、湖南、江蘇,、山東、四川、福建和北京。
I 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A. 請簡要圖示民間村寨經濟的四種基本類型。
B. 「市」的交易有哪些民族形態?
Ø 原始的無言交易:雙方互不接頭,只是把自己準備交換的東西放在習慣放置的地方,當雙方各自取走貨物,便成了交易。如雲南苦聰人把自己燒製的栗鼠肉放在通道上,等到別人以鹽或衣物換取後,便完成了一單不計較價值的貿易了。
Ø 按需要進行自然交易:是一種根據需要的原則而進行的交易。交換雙方拿出自己的物品,如果大家認為對方的物品適合的話,便互相交換,同樣不計較兩件貨物的差額。這樣,人們便可把自己多餘的東西轉付給別人,也同時得到所需物資了。
Ø 按數量、質量進行價交易:由於物質的數量、質量存在差別,產生了價值觀念,結果交易習俗也滲透此觀念。最初以一件貨物換取對方價值相若的另一件貨物,但有時候又因數量、質量差別大而改為以多數量的貨物換取對方一件珍貴的貨物。
Ø 用商品媒介和支付手段進行交易:由於等價交易價值觀念,遂產生了用特定物品衡量價值的習俗。例如中國北方早期以畜生作為定價標誌,而不論對方持有茶葉、布匹或糧食,一律以畜生交換,後來又改為用貝殼交換物品,及至北宋,世界上最早的紙幣的紙幣叫交子(於大觀元年即1107年改名為錢引)出現,使以商品媒介和支付手段進行交易更進一步。
C. 中國古代喪服的「五服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周代開始,喪服分為五等,一謂斬衰,二謂齊衰,三謂大功,四謂小功,五謂麻合稱「五服」,或叫「五衰」。
項目 | 喪服材料 | 喪服款式、特徵、規定 | 喪服使用情況 |
斬衰 | 極粗的生麻布。 | 上衣下裳制。衰指上衣,在製作過程時將麻布斬斷,不加縫紉,故意留出毛邊,故稱「斬衰」。裳用七幅麻布製成,前為三幅,後為四幅。 服期需苴杖、食粥、寢苦、枕槐。 | 服喪期為三年: 1.兒子、未嫁之女卒:父母 2.承重孫卒:祖父母 3.父卒:長子 4.媳卒:公婆 5.妻妾卒:夫 6.臣卒:君 |
齊衰 | 粗麻布製作。 | 衣裳的邊緣都用針線縫緝整齊邊緣。 穿齊衰時,男子用喪冠,女子用喪髻,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不得聽音樂。 | 服喪期為兩年: 1.母、繼母 2.母卒:長子 |
服喪期為一年,因守孝時握「苴杖」,故稱作「杖期」: 1. 妻卒:夫 2. 母卒:父 | |||
服喪期為一年,不握杖,故稱「不杖期」: 1.男子為伯叔父母卒:兄弟; 2.出嫁女子卒:父母; 3.孫、孫女卒:祖父母 4.曾祖父母。 | |||
大功 | 經過鍛冶的白色熟麻布製成。 | 麻布的質地較斬衰、齊衰為細。 服喪期間寢具可用席子,但不能食醯醬等調味品。 | 服喪期為九個月: 1.男子為已出嫁的姊妹及姑母:為堂兄弟 2.丈夫之祖父母 3.伯叔父母 |
小功 | 熟麻布製作 | 麻布的質地更細。 服喪期間睡覺可用床鋪,但不可飲酒。 | 服喪期為五個月: 1. 2.女子為丈夫之姑母姊妹及妯娌服喪。 |
緦麻 | 五種服喪中最輕的。以十五升細麻布製成。 | 衣服的質地最為精細。 服喪期間睡覺可用床鋪,但不可飲酒。 | 服喪期為三個月: 1.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服喪 2.為外孫、甥、婿、岳父母、舅父母服喪。 |
思考題
壹、 請簡要介紹一下我國商業招牌(幌子)的傳統類型,並舉例說明現代廣告業沿用了其中的哪些技巧。
商標主要指坐商的招牌,又俗稱為幌子,種類五花八門。中國古代社會的招幌廣告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洋溢著豐富多彩的商業民俗氣息。我國的商店招牌大約分數種不同的類型:
I. 以商品實物為幌子:懸物廣告流行於漢代以後,它是店鋪在門前懸掛於經營範圍有關的物品或習慣性標誌,起招牌廣告的作用。《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記載,西漢文人司馬相如與卓文君“俱之臨邛,盡賣其車騎,買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當壚。”就是在酒店前壘土為壚,安放酒甕,賣酒的坐在壚邊,稱為“當壚”。壚即是賣酒的標誌。直至今天,日式湯麵的店舖有時候會放一碗帶子湯麵在廚窗裡;草帽店懸掛草帽作招徠。此外,也有選擇懸掛部分商品示眾,例如棉花店懸掛網狀大棉團。
II. 以燈具為幌子:唐代以後,坊市制度崩潰,街市盛行,夜市出現,城市夜生活逐漸豐富。《東京夢華錄》描述當時東京的商業活動說:“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複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繁榮的商業區已經完全取消了時間限制,出現了通宵達旦的盛況。在這種經濟背景下,燈式廣告遂成為唐五代以後酒樓、飯店、茶館等招幌廣告的又一新形式。它一般是在燈籠或燈箱上用文字表明其店鋪的性質,如寫上“酒樓”、“茶館”等字樣,懸掛在店鋪前,夜間點燭放亮,十分引人注目,起到了懸幟廣告和招牌廣告的作用。
III. 以旗幟為幌子:在古代招幌廣告中,懸幟廣告是最早出現的一種形式,屬於幌子的一種。清代翟灝《通俗篇‧器用‧望子》曰:「今江以北,凡市賈所懸標識,悉呼望子,訛其音,乃雲幌子。」這種商業風俗起源甚早,早在東周時期,既已出現幌子原始形式的酒旗。據《韓非子》記載,「宋人有酣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這裡的「懸幟」即為當時的「酒旗」,亦即售酒幌子的一種。懸幟廣告的出現,不但說明當時已具備了這種廣告形式出現的物質條件,而且說明了商人們廣告宣傳意識的增強。懸幟廣告在一定的歷史時期非常流行,其中在唐代又以酒旗為最多。唐代詩人的作品中有大量的記載。如杜牧《江南春》雲:「千裡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張籍《江南行》曰:「長於午日沽春酒,高高酒旗懸江口。」李中《江邊吟》曰:「閃閃酒簾招醉客,深深綠樹隱啼鶯。」
IV. 以文字為幌子:這種文字上多寫有單字或雙字,形狀各異,有長方形,正方形,鋸齒形,不規則形等,其文字內容多與店家經營的品種有關,如”酒”,”茶”,”帽”,”米”,”醬”,”當”等,一般也都挑掛在門前,十分醒目。北宋張擇端在《清明上河圖》中也表現了這種類型的幌子廣告,虹橋左下方有一裝飾得富麗堂皇的酒樓,樓上挑出寫有”新酒”二字的文字幌,隨風飄揚,引人注目。
幌子廣告歷經數千年而不衰,表現出旺盛的生命力,除與商業繁榮,社會發展的客觀環境相適應外,其中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根植民間,並蘊含著豐富的民俗文化的內容。我國許多學者都認為,幌子是中國民俗文化的載體之一。
貳、 請舉例說明中國居住習俗中所體現的家庭內部的秩序和地位觀念。
人類居住的分佈與人類的社會屬性分不開。中國居住習俗有著以下的觀念:
i. 尊卑之分:中國北方流傳著關於房子的諺語:〝有錢不住東西房。冬不暖:夏不涼。〞這說明了住宅方向等差的觀念。著名的北京四合院,以致北京、瀋陽故宮的寢殿坐落,都標誌著階級的差異。故宮前以太廟、社稷壇左右分峙,故宮內以外朝、內廷前後分區,附會禮制所謂「左祖右社」、「前朝後寢」。故宮前區的建築布局,也是「玉門王朝」制度的反映。故宮內的建築尊卑高下,等級明顯有別,也是禮制的具體體現。現今的四合院仍以輩份分配房屋、東北人的家長或老人入住較暖的臥室。
ii. 重視堂號家聲:歷史上客家人的社會宗族制尤為強化,特別是祠堂設施的完善和族譜連續修撰。在聚族而居的村落,各族都重視祠堂的建造。祠堂住處講究風水,重視堂號家聲。客家圍屋堂號,或有直書故土祖地,或言志明義,這些堂號的命名習慣與唐宋古俗相承。
iii. 保障住宅人身安全和健康:最具代表性的是廣東開平縣的雕樓。一般以4、5層建築居多,個別高達8層。除了有玻璃門之外,還有厚厚的鐵門,能擋住子彈的打擊。大門跟廣東一般的民居大門相類似,比較寬大,但都裝有鐵柵欄門和厚實的鐵門。為什麼雕樓的窗戶和大門要建得特別厚實?主要是為了防盜的需要,大門和窗戶關起來了,一般的土匪強盜就進不來了,不僅土匪人進不來,子彈也打不進來。為什麼要建成塔式,據說是為了防止洪水,樓高了,就不怕水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