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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米俐


完成日期:


二○○七年六月廿二日星期


學號:


HK026002


科目:


中國民俗學第二課之經濟 PAGE i








等第:


A


I 填充


i 山村經濟的主要內容有狩獵採集林木礦業馴養由上述各業所派生的副業


ii 漁村經濟的特色有水上捕撈水產加工漁具修造


iii 村經濟的主要產品有畜肉乳汁畜牲皮毛乳製品和以及。


iv 農村工具的創造和發展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原始階段使用原始複合工具木與金屬複合工具半機械化及全機械化階段


v 工匠生產的「百工五法」是指:


vi 以“商”的交易方式劃分,大致有:居間商(代辦商)行商坐商三種民俗類型。


vii 交通運輸業的傳承表現在設施工具的創造使用和職業集團的承傳上。


viii 服飾習俗慣制包括以下四方面:實用觀賞禮儀信仰


ix 中國“八大菜系” 有:廣東浙江湖南江蘇,山東四川福建北京


I 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A. 請簡要圖示民間村寨經濟的四種基本類型。


B. 「市」的交易有哪些民族形態?


Ø 原始的無言交易:雙方互不接頭,只是把自己準備交換的東西放在習慣放置的地方,當雙方各自取走貨物,便成了交易。如雲南苦聰人把自己燒製的栗鼠肉放在通道上,等到別人以鹽或衣物換取後,便完成了一單不計較價值的貿易了。


Ø 按需要進行自然交易:是一種根據需要的原則而進行的交易。交換雙方拿出自己的物品,如果大家認為對方的物品適合的話,便互相交換,同樣不計較兩件貨物的差額。這樣,人們便可把自己多餘的東西轉付給別人,也同時得到所需物資了。


Ø 按數量、質量進行價交易:由於物質的數量、質量存在差別,產生了價值觀念,結果交易習俗也滲透此觀念。最初以一件貨物換取對方價值相若的另一件貨物,但有時候又因數量、質量差別大而改為以多數量的貨物換取對方一件珍貴的貨物。


Ø 用商品媒介和支付手段進行交易:由於等價交易價值觀念,遂產生了用特定物品衡量價值的習俗。例如中國北方早期以畜生作為定價標誌,而不論對方持有茶葉、布匹或糧食,一律以畜生交換,後來又改為用貝殼交換物品,及至北宋,世界上最早的紙幣的紙幣叫交子(於大觀元年即1107年改名為錢引)出現,使以商品媒介和支付手段進行交易更進一步。


C. 中國古代喪服的「五服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周代開始,喪服分為五等,一謂斬衰,二謂齊衰,三謂大功,四謂小功,五謂麻合稱「五服」,或叫「五衰」。






































項目


喪服材料


喪服款式、特徵、規定


喪服使用情況


斬衰


極粗的生麻布。


上衣下裳制。衰指上衣,在製作過程時將麻布斬斷,不加縫紉,故意留出毛邊,故稱「斬衰」。裳用七幅麻布製成,前為三幅,後為四幅。


服期需苴杖、食粥、寢苦、枕槐。


服喪期為三年:


1.兒子、未嫁之女卒:父母


2.承重孫卒:祖父母


3.父卒:長子


4.媳卒:公婆


5.妻妾卒:夫


6.臣卒:君


齊衰


粗麻布製作。


衣裳的邊緣都用針線縫緝整齊邊緣。


穿齊衰時,男子用喪冠,女子用喪髻,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不得聽音樂。


服喪期為兩年:


1.母、繼母


2.母卒:長子


服喪期為一年,因守孝時握「苴杖」,故稱作「杖期」:


1. 妻卒:夫


2. 母卒:父


服喪期為一年,不握杖,故稱「不杖期」:


1.男子為伯叔父母卒:兄弟;


2.出嫁女子卒:父母;


3.孫、孫女卒:祖父母


4.曾祖父母。


大功


經過鍛冶的白色熟麻布製成。


麻布的質地較斬衰、齊衰為細。


服喪期間寢具可用席子,但不能食醯醬等調味品。


服喪期為九個月:


1.男子為已出嫁的姊妹及姑母:為堂兄弟


2.丈夫之祖父母


3.伯叔父母


小功


熟麻布製作


麻布的質地更細。


服喪期間睡覺可用床鋪,但不可飲酒。


服喪期為五個月:


1.


2.女子為丈夫之姑母姊妹及妯娌服喪。


緦麻


五種服喪中最輕的。以十五升細麻布製成。


衣服的質地最為精細。


服喪期間睡覺可用床鋪,但不可飲酒。


服喪期為三個月:


1.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服喪


2.為外孫、甥、婿、岳父母、舅父母服喪。



思考題


壹、 請簡要介紹一下我國商業招牌(幌子)的傳統類型,並舉例說明現代廣告業沿用了其中的哪些技巧。


商標主要指坐商的招牌,又俗稱為幌子,種類五花八門。中國古代社會的招幌廣告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洋溢著豐富多彩的商業民俗氣息。我國的商店招牌大約分數種不同的類型:


I. 商品實物為幌子:懸物廣告流行於漢代以後,它是店鋪在門前懸掛於經營範圍有關的物品或習慣性標誌,起招牌廣告的作用。《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記載,西漢文人司馬相如與卓文君“俱之臨邛,盡賣其車騎,買一酒舍酒,而令文君當壚。”就是在酒店前壘土為壚,安放酒甕,賣酒的坐在壚邊,稱為“當壚”。壚即是賣酒的標誌。直至今天,日式湯麵的店舖有時候會放一碗帶子湯麵在廚窗裡;草帽店懸掛草帽作招徠。此外,也有選擇懸掛部分商品示眾,例如棉花店懸掛網狀大棉團。


II. 以燈具為幌子:唐代以後,坊市制度崩潰,街市盛行,夜市出現,城市夜生活逐漸豐富。《東京夢華錄》描述當時東京的商業活動說:“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複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繁榮的商業區已經完全取消了時間限制,出現了通宵達旦的盛況。在這種經濟背景下,燈式廣告遂成為唐五代以後酒樓、飯店、茶館等招幌廣告的又一新形式。它一般是在燈籠或燈箱上用文字表明其店鋪的性質,如寫上“酒樓”、“茶館”等字樣,懸掛在店鋪前,夜間點燭放亮,十分引人注目,起到了懸幟廣告和招牌廣告的作用。


III. 以旗幟為幌子:在古代招幌廣告中,懸幟廣告是最早出現的一種形式,屬於幌子的一種。清代翟灝《通俗篇器用望子》曰:「今江以北,凡市賈所懸標識,悉呼望子,訛其音,乃雲幌子。」這種商業風俗起源甚早,早在東周時期,既已出現幌子原始形式的酒旗。據《韓非子》記載,「宋人有酣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這裡的「懸幟」即為當時的「酒旗」,亦即售酒幌子的一種。懸幟廣告的出現,不但說明當時已具備了這種廣告形式出現的物質條件,而且說明了商人們廣告宣傳意識的增強。懸幟廣告在一定的歷史時期非常流行,其中在唐代又以酒旗為最多。唐代詩人的作品中有大量的記載。如杜牧《江南春》雲:「千裡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張籍《江南行》曰:「長於午日沽春酒,高高酒旗懸江口。」李中《江邊吟》曰:「閃閃酒簾招醉客,深深綠樹隱啼鶯。」


IV. 以文字為幌子:這種文字上多寫有單字或雙字,形狀各異,有長方形,正方形,鋸齒形,不規則形等,其文字內容多與店家經營的品種有關,如,,,,,等,一般也都挑掛在門前,十分醒目。北宋張擇端在《清明上河圖》中也表現了這種類型的幌子廣告,虹橋左下方有一裝飾得富麗堂皇的酒樓,樓上挑出寫有新酒二字的文字幌,隨風飄揚,引人注目。


幌子廣告歷經數千年而不衰,表現出旺盛的生命力,除與商業繁榮,社會發展的客觀環境相適應外,其中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根植民間,並蘊含著豐富的民俗文化的內容。我國許多學者都認為,幌子是中國民俗文化的載體之一。


貳、 請舉例說明中國居住習俗中所體現的家庭內部的秩序和地位觀念


人類居住的分佈與人類的社會屬性分不開。中國居住習俗有著以下的觀念:


i. 尊卑之分:中國北方流傳著關於房子的諺語:〝有錢不住東西房冬不暖:夏不涼〞這說明了住宅方向等差的觀念。著名的北京四合院,以致北京瀋陽故宮的寢殿坐落,都標誌著階級的差異故宮前以太廟、社稷壇左右分峙,故宮內以外朝、內廷前後分區,附會禮制所謂「左祖右社」、「前朝後寢」。故宮前區的建築布局,也是「玉門王朝」制度的反映。故宮內的建築尊卑高下,等級明顯有別,也是禮制的具體體現。現今的四合院仍以輩份分配房屋東北人的家長或老人入住較暖的臥室。


ii. 重視堂號家聲:歷史上客家人的社會宗族制尤為強化,特別是祠堂設施的完善和族譜連續修撰。在聚族而居的村落,各族都重視祠堂的建造。祠堂住處講究風水,重視堂號家聲。客家圍屋堂號,或有直書故土祖地,或言志明義,這些堂號的命名習慣與唐宋古俗相承。


iii. 保障住宅人身安全和健康:最具代表性的是廣東開平縣的雕樓。一般以45層建築居多,個別高達8層。除了有玻璃門之外,還有厚厚的鐵門,能擋住子彈的打擊。大門跟廣東一般的民居大門相類似,比較寬大,但都裝有鐵柵欄門和厚實的鐵門。為什麼雕樓的窗戶和大門要建得特別厚實?主要是為了防盜的需要,大門和窗戶關起來了,一般的土匪強盜就進不來了,不僅土匪人進不來,子彈也打不進來。為什麼要建成塔式,據說是為了防止洪水,樓高了,就不怕水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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