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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簡化字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化字(簡體字)有很多是將文字後來發展出來的、加上音符或意符作為指事的、類似形聲字的「新造字」,轉回使用原來的字,例如取消「慾」字,全部轉回用「欲」字,以及取消「饑」字,全部轉回用「飢」字。這種「轉回使用」往往會將後來發展出來的字義,跟原來的本字的字義混淆,值得反思。



 



「欲」「慾」不能完全互通


「欲」 「慾」兩字的使用,不能完全互通。欲字可以用作想得到滿足的願望,例如「欲望」;期望得到的,例如《孟子告子上》說的:「魚,我所欲也」、想要,例如「欲哭無淚」、將要,例如「搖搖欲墜」。慾字則只有一種用法:兩性間所引起的生理衝動與需求,例如:「情慾」、「性慾」,最多引申作「貪慾」。


另有一種說法是慾字只作名詞使用,可以寫作「食慾」、「情慾」、「性慾」;欲字可用作動詞使用,可以寫作「欲罷不能」、「欲蓋彌彰」、「悲痛欲絕」。也有很多字典辭典,提出慾字可以通欲字,寫作:「慾望」、「口腹之慾」;欲字也可通作慾字,寫作「情欲」,不知是不是以為欲字是古字,慾字是後來發展出來的。 過,從古籍上考證,春秋時的《禮記樂記》用欲:「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漢代張衡的〈東京賦〉用慾:「進明德而崇業,滌饕餮之貪慾。」兩字出現時間相差不大,相信兩字應有不同用法。簡體字把兩字合而為一,通通用「欲」,恐怕太簡單化。


「飢」「饑」各有不同用法
「飢」和「饑」本來是兩個字,說文解字說:「飢,餓也。」可以寫作「飢餓」、「飢渴」、「飢不擇食」等。唐代孟郊有一首《蚊詩》,說:「五月中夜息,飢蚊尚營營。」飢也是姓氏,《資治通鑑漢紀四十六》記漢代有位「大豪(富人)」飢恬。說文解字也說:「饑,穀不熟為饑。」所以可以寫作「饑荒」、「饑饉」、「畫餅充饑」等。由此可見,這兩個字有不同解釋和使用方法。


從古籍考證,可見「飢」「饑」兩字早已互通,例如在戰國時代的《商君書戰法》已 用:「民倦且饑渴。」不過,再看台灣教育部出版的《國話詞典》的說法:「此(飢)字為『飢餓』的『飢』,與『饑荒』的『饑』原本相異,後來多混為一字,將此字當作『饑』的異體字。」雖然文字要從「俗」,即跟從大多數人的選擇,但是能不能、應不應、要不要因為大部分人的誤寫,而把姓飢的飢恬,從簡體字轉換作 繁體字時誤寫成饑恬呢?這個相信你是能選擇的。


撰文:廖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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