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速遞員前往旺角一大廈派發「平價香煙」傳單,其間觸動警鐘,六旬當值保安員追截了解,卻遭速遞員發難推倒,復被踢頭踩耳,致七孔流血,留醫約1個月返魂乏術。速遞員昨於高院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官斥壞脾氣令好市民去世
被告梁達榮(33歲)有10多次案底,包括非禮、襲警、拒捕等。被告學歷至中四,案發時任速遞員,月入7000元多。其妻於內地生活,兩人已沒有聯繫,他現與女友及兒子在香港公屋居住。
法官指被告背景並非良好,亦沒有合理理由闖入大廈,事主許皓明(66歲)盡責去質疑其動機,被告卻做出如此暴力、甚至恐怖的報復行為。審訊期間有控方證人作供時指出,目睹被告當日行徑過分而喝止,被告始收手逃離現場。法官斥責被告因壞脾氣,令一名年紀較被告年長一倍的良好市民去世。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9年12月9日下午,進入旺角通菜街怡寧閣派發宣傳售賣「平價香煙」傳單,許當日在大廈當值。被告疑誤闖大廈樓梯,令警鐘響起,他迅即離開大廈,遭許截停。被告以粗口大聲辱罵並以雙手推許,許失足倒地撞向棚架,被告對準許的頭部踢四五腳,再踏其左耳。有人途經目睹,大聲喝止被告,被告急步逃走,逃離現場。許的眼耳口鼻大量出血,一直昏迷不醒,最終因肺炎、頭顱內大量出血和頭部重創的其他併發症,於去年1月4日不治。
【案件編號﹕HCCC265/10】
【大公報訊】一名六十六歲保安員在執行工作期間,疑因禁止外來人士進入大廈內與一名「私煙仔」發生口角,被推跌落地,頭撞在棚架上,「私煙仔」猶如「 十二碼 」般踢死者頭部,使其頭部重創,七孔流血,一個月後宣布死亡。昨於高等法院評審團一致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法官判刑時指,事件顯示出被告行為「恐怖」。
被告梁達榮(三十三歲)早前被控一項謀殺罪名,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判刑。控方指稱,自九六年起,被告曾有九次犯罪記錄,當中涉及毆打及襲警罪名,直至○七年被判處監禁。法官判刑時指出,終身監禁是必然,被告沒有充分理由擅闖大廈做推廣,而死者當時查問是對的。法官更指其行為太過分及恐怖,犯人沒有考慮到死者的年紀比他大一倍,脾氣極差,故判處終身監禁。被告聽到判刑後,低頭狂哭。死者家屬悲從中來,平復後更多謝主控官的幫助。
被告梁達榮(卅三歲),被控於 ○九年十二月九日 在通菜街怡寧閣謀殺男保安許皓明(六十六歲)。
案底纍纍 謀殺罪成
有十次盜竊、非禮等案底、九五年起犯案的被告,昨聞判後表現冷靜,案發時他任速遞員,月薪約七千元,與妻在內地結婚,自與妻失去聯絡後便與女友及兒子同居;辯方律師稱被告所犯謀殺罪與斬人廿刀或毒殺妻子爭家產等不同,是突發事件,但律師指被告亦明白判刑與其他謀殺罪無分別。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沒有良好背景,案發時沒有合理理由,且明知不應卻闖入大廈範圍,死者作為保安員有合理理由截停被告,但被告的報復行為令人震驚,直至途人看不過眼喝停他才肯停手,被告的壞脾氣令一名年紀大他一倍的死者身亡,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案情指當日被告到上址派發廉價煙的傳單,期間誤觸防盜鐘,死者到大廈外截停他及指要報警,被告以粗口責備死者及推他,並踢他頭部數次,目擊者形容如「衝力射球及射 十二碼 」,被告遭途人喝止及逃走,其後被捕,死者於去年一月初因臚內出血及支氣管肺炎身亡。案件編號:HCCC 265/2010
此人乃社會敗類,多次犯案,世界若果有多幾個像他一樣沒貢獻和殘暴的人便不會有安寧的日子了!!!對一名年老盡責的保安下毒手,終身監禁是值得的,以免他再為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