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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昨日表示,大家可以放心,在法律機制裏,有清晰的法律,《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特區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亦有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監察,「唔係一、兩人個人可以干預」。
或交出檢控權避免敏感
黃仁龍又不點名回應其前下屬、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對他處理貪曾案及許仕仁案的質疑,強調如案件有一定敏感度,包括涉及現任或前任高官時,律政司有機制將司長的檢控決定權交由刑事檢控專員負責,或在決定前尋求外間獨立大律師意見。他說:「如果案件到了成熟階段,我們認為有需要令市民進一步安心,我們會考慮作出聲明。」但他始終拒絕明言會否檢控曾蔭權或許仕仁。
貪婪無度的特首曾蔭權爵士卸任前瘋狂外訪,每次豪住頂級套房大花公帑。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踢爆曾蔭權亂花公帑,原來貪曾五年任期內共外訪五十五次,未計「先頭部隊」預訪開支已合共花掉公帑一千二百萬元,當中有四十一晚豪住當地最豪酒店最頂級套房,包括入住巴西一間四千多方呎王宮式總統套房,又無故在檀香山將山景套房升級至海景總統套房。部分入住理由極之荒謬,例如國家領導人曾經入住、或該酒店曾經翻新、甚至是無法提供理由。
理由:所有領導人均入住
報告更揭發曾蔭權五年內的「貪婪路線圖」,頭四年先密集式外訪四十五次,然後於任期最後一年改為豪華式外訪「盡地一貪」,頻頻到偏遠地區如美國及巴西等地作奢華式外遊,最豪一次美國八天遊便燒光一百五十多萬元公帑,相等於一名長者一百一十四年的生果金額。有議員炮轟曾蔭權貪婪無度實在天理不容,建議曾蔭權「回水」以息民憤,市民則高呼貪曾下台,勿令港人蒙羞。
聲言「做到最後一分鐘」的曾蔭權,自今年四月被踢爆到巴西外訪時豪住總統套房後,即委任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就特首外訪住宿安排進行獨立檢討報告。經過一個月時間,審計署昨日舉行記者會簡介報告,由於事件受到廣泛關注,亦吸引不少外國傳媒到場採訪。
長達四十四頁的報告揭露曾蔭權原來是浪費公帑黑洞,五年來令特首辦的外訪總開支高達一千二百萬元,單是住宿開支就佔去二百二十五萬元。五十五次外訪合共一百四十二晚住宿中,竟有四十一晚入住當地頂級酒店最高等級套房,例如去年到倫敦外訪,便連續入住四晚海德公園文華東方酒店總統套房,每晚房租四萬六千元。但天價入住原因,竟是「所有國家領導人到訪倫敦均入住這間酒店」。今年四月外訪巴西利亞的時候,就入住皇家鬱金香酒店,豪住四千多方呎、房租逾五萬元一晚的總統套房。
多付一倍錢 山景房轉海景
報告又踢爆曾蔭權鍾愛「海景」及「肥上瘦下」,外訪檀香山時寧願付多一倍價錢,也要由山景套房轉為海景套房。到巴西入住貴價總統套房時,又以隨員入住的標準客房便宜為由,強行拉下補上,認為酒店收費合理。
根據曾蔭權聘任條款,行政長官與其他高級公務員一樣,每次外訪均有定額膳宿津貼,金額因應各地生活水準而訂,但審計署發現曾蔭權五十五次外訪,住宿開支全數離譜超標,上述提及的巴西利亞及倫敦之行,便分別超標三十三倍及二十二倍。
愈揭愈臭 曾厚顏上班笑笑口
另外,報告亦透視出曾蔭權的「貪婪路線圖」,是愈近卸任愈窮奢極侈。二○○七年至二○一○年期間,每年外訪開支平均約一百六十萬元,但單是二○一一年至二○一二年便急升至四百五十萬元,其中三次遠赴比利時及英國、美國、以及瑞士,三次合共花費近三百五十萬元。另外,今年四月的巴西、智利及新西蘭九天外訪遊,亦花去一百一十萬元公帑。
鄧國斌在記者會上不諱言,審計署的期望是當涉及公帑運用時,希望行政長官能樹立良好榜樣,因為特首是兼具權力及影響力的人物。
曾蔭權連串貪婪行為愈揭愈醜,不過他昨日仍厚顏如常上班,被問到有否接受廉署調查時,「笑笑口」拒絕回應。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則指,歡迎獨立檢討委員會及審計署的報告書,會認真考慮報告書內的所有建議,上任後會盡快及嚴格落實,確立誠信廉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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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顯示,曾蔭權五年任期內共外訪五十五次,其中四十一晚入住當地最頂級的酒店套房,每次外訪開支均嚴重超出港府所訂的標準。其最大特點是,任期頭四年密集外訪,任期最後一年改為豪華式的「盡地一貪」,導致外訪開支比上年度急增逾倍。最豪一次美國八天遊便燒掉一百五十萬元公帑,相當於一名長者一百一十四年的生果金額;本年四月訪問巴西,更豪住面積四千多呎、房租逾五萬元的總統套房。
不豪不住 盡地一貪
特首辦之前辯稱曾蔭權入住總統套房是� ��工作需要」,原來所謂的工作需要,不過是在總統套房裏面開了二十五分鐘會而已!
上樑不正下樑歪,曾蔭權外訪極盡奢華,多個港府駐外辦事處亦有樣學樣,胡亂揮霍公帑。以曾蔭權訪美行程為例,港府駐三藩市及華盛頓經貿辦等工作人員之前一年已開始到檀香山等地「預訪」,為主子「度行程、搵酒店」,結果前後三次預訪共花費了四十七萬港元。小小香港特首外訪,排場幾乎比美國總統甚至比古代皇帝還要隆重,這不是咄咄怪事嗎?
無獨有偶,《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昨日亦發表報告,指防止賄賂條例不適用於特首是一個根本缺陷,完全不恰當。報告一口氣提出三十六項建議,包括將特首未獲許可而得到或索取任何利益,列為刑事罪行。可惜的是,這個由曾蔭權委任的委員會所發表的報告,一無追查曾蔭權醜行,二無追究其侵吞的禮物,三無提出批評或譴責,被譏為「三無」報告,顯然是虛應故事,敷衍民意。
事實證明,曾蔭權以權謀私,已到了無孔不入、為所欲為的地步,特別是到了任期的最後一年,他抱着「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更是變本加厲,肆無忌憚。曾蔭權口口聲聲「奮鬥到最後一分一秒」,惟事實卻是「歎到最後一分一秒,貪到最後一分一秒」。審計署及獨立委員會建議亡羊補牢,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再發生類似貪腐醜聞,固是應有之義,問題是,這些建議都是針對日後而言,現在該怎麼辦呢?難道以這種和稀泥的報告敷衍了事?難道就這樣放過貪曾?
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曾蔭權被踢爆根據自訂的「無字天書」守則,任意收受富商贈送的禮物和超豪款待,特首辦曾為主子開脫,辯稱找不到回歸前的港督有同類規定。然而,根據一批從英國解密的機密檔案,原來英國外交部早於六十年前已為前港督柏立基制訂收受禮物指引,其繼任者戴麟趾更因不情願地收了多份名貴禮物,主動向英國上報及尋求指示,以免出現任何利益衝突。這些機密檔案無異狠狠摑了曾蔭權一巴,證明其品格及誠信遠遠不如殖民政府的總督,這既是特區政府的恥辱,也是「一國兩制」的悲哀。
紀綱一廢 何事不生
白居易詩云:「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日久見人心,蓋棺始論定,人品有真有偽,不到最後不知誰是好人,誰是小人。曾蔭權上台之初看似循規蹈矩,鮮有涉及官商勾結、以權謀私醜聞,詎料後來逐漸暴露出貪婪的真面目,尤其是愈到任期尾聲,愈是明目張膽。這正如和珅一樣,大家都知道和珅是清代第一貪官,其實他並非一當官就貪,也曾有過令人稱道的政績及反腐經歷,斬過清朝好幾個貪官,後來才漸漸墮落,大貪特貪。和珅「遇事機牙肆應,尤善揣人主喜怒」,因此獲得乾隆歡心,官運亨通;曾蔭權何嘗不是如此,他以偽裝騙取中央信任,代替腳痛下台的董建華,中央本指望他撥亂反正,沒想到一蟹不如一蟹,在其管治之下,香港更加烏煙瘴氣,更加亂七八糟。
紀綱一廢,何事不生,廉政和法治是香港最珍貴的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近年不斷消失,正是因為特區之首的曾蔭權其身不正,無法無天。過去,官商勾結這種詞語很少出自港人之口,也很少見諸報端,如今,官商勾結醜聞幾乎無日無之,人們習以為常。可以見到,曾蔭權公然與某些富商勾勾搭搭,形成一個盤根錯節的利益集團,這個利益集團不僅在香港興風作浪,還把手伸到澳門,甚至公然挑戰中央權威。最近港澳兩地揭發的連串貪腐大案,涉及極高層的政商名流,就是官商勾結愈演愈烈的最佳例子。曾蔭權的貪腐再次證明了一個道理,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請問貪婪一點心,臭腐填腹幾多足」,這兩句詩本是形容蚊子的,其實用來形容貪得無厭的曾蔭權更是恰如其分。對付貪官,必須好像對付蚊子一樣,絕對不能手軟。審計署和獨立委員會的報告發表了,接下來就要看廉政公署能不能秉公辦事,立法會能不能主持正義,最關鍵是北京能不能下決心撥亂反正。無論如何,夏天到了,秋天還會遠嗎?港澳廉政風暴來勢迅猛,秋天行動蓄勢待發,一場針對貪官污吏的大清算、大審判即將來臨!
審計報告列舉外國高官外訪準則
英國
*部長應審批及盡可能縮減代表團人數。
*部長須確信其所作安排可向公眾辯明理據。
*部門至少每季一次公布部長外訪詳情。
澳洲新南威爾斯省
*每次考慮外訪前應尋求其他溝通方法,如電話會議和視像會議。
*省政府首長要求部長審批海外出訪時嚴守節約原則。
*外訪實屬必要,並可為新南威爾斯省帶來可觀裨益。
*部長須在自己或下屬外訪回國後28天內,公布外訪資料。
加拿大
*2003年訂立新政策規定,強制公布某些官員的外訪和款待開支。
*部長須在網站按季上載外訪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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