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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一流人      2018-04-19


為什麼虛擬貨幣會有價值?








日圓或美金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大家相信其有價值。信任正是金錢的本質,而比特幣則保證了「任何人都無法偽造、變造」、「不受特定國家或人所支配」、「有所限」這樣的信用。


比特幣是沒有實體的虛擬金錢,其中的內容不過就是符號罷了。那為什麼卻有作為「貨幣」的價值呢?為了思考這點,首先,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日圓」或「美金」有著作為金錢的價值。


黃金的稀少性


過去是「金本位制」時,所謂紙鈔不過就是隨時可與黃金交換之物。老是帶著黃金是很累人的,而且遭到偷竊的風險也大。因此,黃金在國家金庫裡存放著,而國民使用的,則是隨時都能與黃金交換的「寄放證」(或稱黃金兌換券)。


但這樣下來,國家無法發行超過國庫所存放之價值的紙鈔。國家的經濟力便端看所持有的黃金的比例,也因此引起爭奪黃金的戰爭,知名事件如發生於十九世紀末的南非波耳戰爭。南非金礦縱使現在仍是作為稀少金屬的寶庫而廣為人知,在因金礦而引發的戰爭中獲得勝利的「大英帝國」得手了龐大財富(黃金),有著盛世光景。


然而,工業革命擴及全世界,隨著各國經濟發展,「國家經濟力未必等同於其所擁有的黃金量」。據說,原本人類至此所挖出的黃金量全部總合是十八萬多噸,以五十公尺的泳池來計算,只有三.七座的份量。由於黃金稀少,價格昂貴,而且數量有限,各國要持有對應於其經濟力的黃金就變得困難。


因此,現在的貨幣徹底與黃金分離開來,由各國中央銀行相應於經濟狀況來發行。也就是說,日圓或美金的價值並非以黃金為依據,而是大家信賴日圓或美金有價值而因此有價值。


「信用」正是金錢的本質


日圓或美金以「信用」成立,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試想,製造「一萬日圓」的紙鈔原價不超過二十日圓。而存於銀行的一萬日圓,或是電子金錢的一萬日圓也都只是數位資料,因此成本幾乎是零。但不管怎樣,一萬日圓作為金錢流通的原因是,誰都相信其「擁有一萬日圓的價值」。


支持著這樣「信用」的,是人民對於國家的信賴。因此,當對國家的未來感到不安的人們一增加,日圓或美金的價值就會越來越低。結果,過去可用一萬日圓買到的東西,就會變成要一萬一千日圓才能買到,貨幣的價值下跌了。


若是戰敗或者因內戰而陷入無政府狀態之類的情況,人民對於國家的信賴完全喪失時,該國的貨幣價值就會暴跌。一年前只要一千日圓就能買到的米,一個月前要花到一萬日圓才能買到(物品價格為十倍=日圓價值為十分之一),一週之前要花十萬日圓才能買到(物品價格為一○○倍=日圓價值為一○○分之一),到了今天卻變成五十萬日圓來交易(物品價格為五○○倍=日圓價值為五○○分之一),這樣的話不管發行多少錢都來不及。這就是惡性通貨膨脹(物價飆漲=貨幣價值的暴跌)的現象。


任何人都無法偽造、變造比特幣


那麼比特幣的信用是從何誕生的呢?大致區分有以下三種。


一種是「任何人(應該)都無法偽造、變造」這樣的信用。比特幣不受中央集權式的組織支配,也不是國家或發行該國貨幣的中央銀行令大家「信賴」。因為有「全員相互認證過去的交易紀錄之機制」,而且大家也相信,任何人都無法偽造比特幣,也無法變更之前的紀錄,所以產生了信賴。


反之,要是某人知道能從後加點手腳來變更紀錄,比特幣的價值在那瞬間可能就會暴跌。雖不是比特幣,但其他虛擬貨幣在現實生活中也發生了這樣的事,結果造成了很大的問題。


不受特定國家或企業的思慮左右


第二種則是「不受特定國家或企業的思慮左右」這樣的信賴。


比特幣並非藉特定國家或企業發行。每十分鐘會發行固定的比特幣給進行確認競賽的優勝者,而因為這是關於比特幣的基礎規則,所以無法輕易變更。也就是說,當某人擅自大量發行比特幣(當流通量急速增加,通貨價值便會暴跌),或擅自放慢發行速度,都是不可行的。


各國時常會刻意增加世間流通的金錢量來刺激景氣,或是施以意圖聚焦、壓抑過熱的景氣之類的金融政策。然而,由於比特幣沒有中央銀行,並無控制流通量的想法。因此,不會受到特定國家的思慮左右而安穩地增加流通量。只要日本或美國沒有崩壞,「日圓」或「美金」也不會暴跌,這若是一種「信賴」,那由於不受某個特定國家任意控制便可相信,也是一種「信任」。而不管是哪一種,都是憑藉著人民的「信賴」。以這層意思來說,近乎於信仰吧。


另外,大家之所以信任比特幣的理由之一是,規定為公開共享。將規則公開共享,民主地使用比特幣,這樣的機制與網路非常契合。


有所限


再來是第三個理由,比特幣的總量起初就已經確定,換句話說,比特幣是「有所限」的。虛擬貨幣只是數位資料,要是有意操作似乎就能無止盡地增加。然而,比特幣從一開始就決定了上限,發行到二千一百萬枚時,就會停止發行。在計算上,預計是於二一四一年會挖完所有的比特幣。


自古以來,金或銀等稀少金屬之所以扮演了貨幣的角色,就是由於其數量有限。而世上來往交易的關鍵貨幣如美金,完全與黃金分離開來,也不過是距今四十年前左右的事。在此之前,黃金的「稀少性」(有限性)正是其價值所在。也可以說,正是由於比特幣的「稀少」(有限),價值才受到認定。關於這點,之後會再次說明(請參照137頁)。


比特幣是與黃金很相似的資產


我認為,與其稱比特幣是貨幣,其實它最近似於黃金。因為本來的發行數量有限,稀少則價值高,有著時間越長採掘就變得越困難的設計。


石油或礦物資源是從容易採掘的地方一直挖採而漸漸現金化,因此越到後面也會造成採掘成本上漲。而比特幣的採掘(挖礦),也是越到後面計算越複雜,難以找到(難度提高),因此今後比特幣的價值上漲受到期待。


因比特幣這點與黃金相似,便出現了由納撒尼爾.波佩爾(Nathaniel Popper)所撰寫的《數位黃金》(Digital Gold: Bitcoin and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Misfits and MillionairesTrying to Reinvent Money ;台灣未出版)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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