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這些愚不可及的“只顧躺著吃腸”的象牙塔式“基督徒”的不知所謂表現:
正確的信仰觀:
基督徒參與社會的點滴思想
李少秋 / 2003年8月18日
國家、民族、社會是有血有肉的群體,由有喜樂有哀哭、有享樂有受苦的人所組成,並不是抽象思想的產物。由於基督徒是這群體的一分子,當我們看見社會因安定繁榮洋溢著公平公義而歡騰慶賀時,自然會參與其中。當我們在人群中生活看到苦痛啜泣時,自然不會細問基督徒「為何」要關心社會參與社會,而會探究基督徒要「如何」參與社會表達關心,因為我們心有不忍,不願學效「好撒馬利亞人比喻」中路過的祭司及利未人的袖手旁觀(見路十:25-37)。基督徒是社會的一分子,並非好逸惡勞而是流露真愛的群體,這正是耶穌建立昔日的門徒今日的教會所賜下的新吩咐(見約十三:31-35)。要表達愛就要將盼望轉化為行動,努力將哀痛轉為喜樂,將軟弱的生命重建起來。
本文嘗試淺析基督徒參與社會的基礎,先提及不同程度的社會參與,然後就神學反思及耶穌言行兩方面分別作出兩點的討論。
三個層面的社會參與
香港天主教教區的領導人陳日君主教近期的言論被喻為「出位」,更被英文版的《中國日報》批評其言論嚴重干涉香港政府的內政,不持守「政教分離」的思想;這方面的評論相信給基督教信徒有不一樣的反思。
參與社會確實有不同的層面及程度,最普及的層面就是政府近期致力宣傳的基本公民責任,鼓勵香港人登記作選民並參與投票,基督徒的參與並不會被評為「政教不分」,因為基督徒亦是香港公民的一分子。這基本的公民責任除了政府所強調的投票外,還有較少提及的留意政府的運作和政策以及議員的承諾和言行等,嘗試透過不同的渠道如新聞媒體、集會及遊行等讓民眾的聲音得以上達香港的領導層。這些社會的參與行動被政府喻為體現香港公民權利的自由,基督徒的參與亦不會被政府視為「混淆政教」。
第二個層面的基督徒社會參與是論政團體,可以透過結連民間的活躍力量,進行游說、輿論等工作,期望能夠影響政府的決策;近期除了推動民主政制的步伐外,還有反對「規範足球博彩」的言論。基督徒參與這些社會活動不會被政府強烈抗議,亦不會被教會視為沾染世俗的表現。
第三個層面是信徒參與競選議員,是直接參與政治事務及政策釐定的行動。這可以反映信徒在這方面的恩賜並期望在社會中發光貢獻,亦可以反映信徒對政策的不滿並期望在議會中產生影響。政府亦不會禁止信徒直接參與競選。
不同程度的社會參與是基督徒的自由及智慧的抉擇,要為上帝所允許存在的家國城邦社稷民族而努力,並在社會中建立和諧秩序更是基督徒當盡上的義務。當然,教會身為民間團體,具有權利及義務在社會中反映其信仰內涵及使命,可以成為一股影響政府政策的力量。本於聖經的教導,教會要向社會宣揚仁愛平等公義等勸勉,但教會的存在意義不在於參與社會而在於傳揚福音救人靈魂;所以教會不應以團體名義參與政治事務。但當政府的表現殘害生命顯為邪惡時(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納粹德國政權),教會理應以團體名義挺身阻擋邪惡的力量(例如當時的認信教會)。既是如此,基督徒參與社會的責任是不容忽視,教會對社會表達聖經的教導亦是當盡上的義務。
社會參與的神學反思
基督徒參與社會有神學的基礎,這可以從「創世恩盟」及「基督救贖」兩方面來討論。
「創世恩盟」:上帝創造宇宙,叫生命滋養生息;但罪進入世界搗亂生命的秩序,上帝並沒有離棄祂的創造,反而在墮落的世界中建立一個維繫生命的秩序,重尋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係。罪惡並沒有這麼大的力量推翻上帝的作為,上帝亦沒有那麼狠心拋棄親手的創造;上帝的權能威榮仍然托住萬有看顧保守,上帝的慈繩愛索仍然牽引萬物陪伴滋潤。罪並沒有將世界推至無可救拔的深淵,恩典卻喚醒人類要關懷身處的世界。
上帝不離不棄的大愛,無悔堅貞的忠誠在祂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之事上表露無遺(見創九:1-17)。世界墮落但上帝仍為人類在混亂中尋求秩序,罪惡滿盈但上帝仍為人類擁有上帝形像而作出肯定。全是上帝恩典令人在罪惡滔滔的世代下繼續生活,這不單肯定上帝的創造,還叫世人關懷自己的家國社邦。信徒本著上帝與人之間的盟約,在社會中使用從上而來的恩賜,叫人建立公平公義仁愛相連的社會,彼此平等相待和諧相處。
既是上帝盟約令維繫生命的秩序得以在罪惡的世界中建立,既是上帝大愛令上帝形像繼續在失落的人類中存留;那麼,基督信徒在混亂的世代中尋秩序找生命,在墮落的社會中建公義立仁愛,就成為上帝恩典激勵我們關心國家社會的指引,叫信徒活生生的顯明這盟約之愛。
「基督救贖」:人類犯罪破壞世界,基督耶穌卻進入世界驅趕罪惡;基督的救贖是敗壞罪惡的權勢,在世界中重建上帝的國度,即是肯定上帝在地上的主權及治權。從消極一面看,基督的救贖是拔出拆毀,毀壞罪惡的生根之處成長之地;從積極一面看,基督的救贖是建立栽植,重燃國度的降臨期望茁壯生機。
基督進入世界收回人類治理之權,在重拾主權後使世界成為上帝管治的地方,這就成為信徒參與重建家國社會的基礎。天地既是上帝所創造治理,信徒既是與上帝立約的伙伴;那麼,信徒在祈求上帝國度降臨之時理應與基督同工參與地上重建的工作。信徒要愛護關懷自己的家國社稷,因為這是上帝掌權的地方,更要參與基督重建大地的工作,因為這是顯明萬物將要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的旨意。
信徒參與社會不單印證了上帝掌管創造的權能以及施予大地的慈愛,同時亦肯定了基督救贖的成就以及萬物在基督裡得以與上帝和好的景況;故此,信徒所實踐的是盟約伙伴的責任,是與基督同工的義務。
社會參與中耶穌言行的兩個模式
耶穌指出舊約的律法書和先知書的總綱就是「愛上帝愛人」(太廿二:40)。當信徒關心國家為社會謀求福祉時,就是實踐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及「愛人如己」的兩大誡命(可十二:30-31)。基督徒參與社會的基礎就是建基於上帝,正是由於上帝愛我,以致我要回應上帝的愛去愛上帝愛人愛自己。透過耶穌的言行可以看到兩個參與社會的模式,一是「公義的模式」,一是「僕人的模式」。
「公義的模式」是秉承舊約先知的信息,耶穌警告法利賽人不要單為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而忘卻實踐那公義和愛上帝的事情(路十一:42)。耶穌提醒信徒公義和愛上帝的事情是不可不行的,故此,我們要小心陷於「法利賽人的網羅」而忘卻活出公義的行為。聖經提示要實踐這方面的真理須顧及本身的歷史及文化處境,昔日王國時期的先知如阿摩司等深深體驗當時社會景況遠離上帝的心意,故此他們努力(雖異常艱難)向人民及君王指出重建公平社會及純正宗教的必要。而被擄時期的先知如但以理等則在異邦政府下積極服務社會,在公職上表現卓越之餘,卻仍然堅守對上帝的忠心及敬畏。耶穌在地上雖然不是身負公職,卻謹守公民的責任,樂意繳稅給凱撒政府;但他卻毫不畏懼的指摘當權者希律為狡猾的狐狸,面對宗教領袖的指控仍堅持照顧弱者病眾乃勝過遵守安息日的禮儀。不退縮不沉默就成為推動社會公義及宗教純正的恰當態度,是今日信徒群體應該學習的一個樣式。
「僕人的樣式」在以賽亞書有詳盡記載(當中四首「僕人之歌」分別為四十二:1-9;四十九:1-13;五十:4-11;五十二:13-五十三:12)。以賽亞書指出這僕人就是彌賽亞,就是在地上傳道治病趕鬼並以「人子」(Son of Man)自稱的耶穌。耶穌所行的不單使其名聲不脛而走,更在社會群眾中佔據崇高的地位。但他始終拒絕成為「彌賽亞強人」(Messianic Victor),不願成為群眾心目中的君王;卻甘心成為「受苦的彌賽亞」(Messianic Victim),成為眾人的僕人。耶穌在社會中關懷病者,醫治躺臥卅八年的瘸子;憐憫弱者,安慰拿因城的寡婦並令她與死去的獨子重聚;尋找失喪的人,接納被鄙視的稅吏長撒該;寬恕罪人,赦免西門家犯了罪的女人。不被動不硬心就成為服務憐憫別人的恰當態度,是今日信徒群體應該學習的一個樣式。
聖經指出信徒在社會中有其應盡的社會責任,在宣講福音時回應這份應有的社會責任是應當的,因為「宣講」是一份身體力行的工作。昔日耶穌差遣十二門徒宣講上帝國度臨近的信息,吩咐他們要「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太十:7-8)。這樣看來,信徒履行社會的責任就是實踐耶穌的吩咐。正如阿摩司書所言:「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
願信徒謙卑與上帝同行之時,實踐「行公義,好憐憫」的樣式,並在社會中肯定上帝的創造及基督的救贖。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神學組博士後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