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妇女脱离回教被拘 获释后禁与丈夫团聚
丽娃蒂(29岁)总共被回教局扣留180天以进行改造,前天获释。
丽娃蒂今年1月被甲州回教局带走,理由是她信奉回教,丈夫苏雷斯是印度教徒。丽娃蒂过后被关进雪兰莪州回教改造中心,接受改造100天,接着延长80天。
根据报道,丽娃蒂的父母是印族回教徒,但她从小由信奉印度教的祖母抚养长大,不曾奉行回教教规,她也在2001年宣誓自己印度教徒,并在2004年跟苏雷斯结婚。丽娃蒂两年前为女儿申请报生纸时,被甲州回教局发现其宗教问题,最终被该局人员带走。
甲州回教局释放丽娃蒂后,下令她跟父母同住。这对夫妇的女儿(18个月大)也继续交给丽娃蒂的母亲抚养。
丽娃蒂的丈夫昨天向沙亚南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法庭判决有关扣留是非法的。不过,法官指丽娃蒂已获释,因此高庭无权审理此案,驳回有关申请。
丽娃蒂在法庭外对记者表示,她绝对不会重新信奉回教。
她声称她被关进回教改造中心后,官员试图要她像回教徒那样祈祷、戴头巾及吃牛肉,但她坚持不肯。她说:“他们的行为使我憎恶回教。他们声称那里是一所学校,实际上是一座监牢。”
她透露,官员下令她现在跟母亲及女儿住在一起,同时继续接受辅导。
回教局的代表律师杜亚阿丹指丽娃蒂见到丈夫之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他说,回教局官员仍对她重新信奉回教充满希望。
首相封口令無法妥善平息、解決宗教權利爭議 回教學者:必須要對話 回教學者奧斯曼巴卡(Osman Bakar)認為,首相對近來引起熱烈討論的宗教權利課題下“封口令”,是無法妥善解決問題的。 他指出,部分穆斯林對第11條款聯盟的質疑在於:如果該聯盟要捍衛憲法,為什麼指選擇其中的第11條款,而不是整個憲法,包括回教作為國家宗教、馬來人的身份詮釋、土著特別地位等等的條款。 編按:聽過現場的人會坦承認為,奧斯曼巴卡的回教認知與解釋,比我黨顧問安華更高明、更平民化、也更缺乏國內政治的干擾,想當年1994年還是副首相的安華,就要求任職馬大副校長的奧斯曼,幫忙承辦轟動國內與國際的“回教與儒家的文明對話”,間接促成與安華劃上等號的“我們都是一家人”,這句眾人皆知的舉世政治名言。所有在馬來西亞這個多元族群、宗教的社會搞政治、媒體、權力的政治家或政客,特別是還在炒弄回教國議題的剩餘價值的政黨人物,都應該出席聽聽他昨晚的演講。 第11條款聯盟是一個由13個公民社會團體組成的團體,旨在捍衛憲法底下的宗教自由權利,但是它並非單一的非回教徒聯盟。 改變宗教信仰尤其是脫離回教的課題,近來受到熱烈討論,其中一些回教党和巫統領導人,以及一些穆斯林非政府組織,宣稱穆斯林與回教的地位受到挑戰,因此開始動員穆斯林以捍衛回教的尊嚴。 此事。 因此,他贊成在審理涉及回教和非回教的案件時,允許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的代表共同審理。 找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決定?有必要讓兩個法庭一起坐下來解決這個問題。” 他甚至提出設立由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組成一個共同法庭的建議,“我們須要一個共同法庭來處理共同的問題,因為有許多課題都同時涉及穆斯林與非穆斯林”。 針對出席者詢問,為何馬來人與回教擁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時,奧斯曼認為,那是源於歷史背景,既馬來人遠在葡萄牙殖民時代,就以宗教作為對抗殖民政府的工具。 這位著名國際學者進一步解釋,這個現象構成本地回教的弱點和優點,優點是回教成為了馬來人的特徵;缺點是非馬來人因為不願成為馬來人而抗拒回教。 “這個概念是為了服務於政治目的,也是我國歷史過程的產物......如果我國獨立時沒有那麼多的外來移民,可能不會有政治壓力導致'馬來人'的出現。” 對於脫離回教必須處以死刑的回教懲罰,奧斯曼向出席者解釋,少數的穆斯林認為該懲罰是在回教早期的歷史情景中產生。當時的回教在阿拉伯半島屬於少數宗教, 並與其他社群發生戰爭,因此脫離回教就意味加入敵人的陣營,必須處以死刑,但是目前的時代已沒有實行這個嚴厲懲罰的必要性。
馬來人特徵乃政治定義 華人更能包容其他宗教 |
最近更新 ( 2006-08-19 ) |
伊斯蘭教是邪惡的宗教....
There is no freedom of religion in front of muslim.
In HK and China, if someone who originally believe in muslim want to give up his religion, then he is free to do so without suffering from any negative consequence. This is because HK is a legal society with emphasis on law and order...
However, in middle east, if someone who originally believe in muslim want to give up his religion, then he will face terrible and negative consequence...
That is why HK and China is a very good place. But those muslim countries are terribe... No freedom of religion...
抱歉得很!小弟不懂打中文,手寫板又經常認錯字,所以小弟較喜歡打英文。
在下認為在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如中国、香港等,伊斯蘭教徒想退出伊斯蘭教係唔會被石頭掟死,因為伊斯蘭教唔係国教,但這些人千祈唔好去伊斯蘭教国家,否則可能會被報復...
另一方面,在伊斯蘭教国家/地區放棄伊斯蘭教者,就比較有危險,甚至冇命。 補充時間:2006-09-26 21:05:19
諗深一層又好似唔係喎!
在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如中国、香港等,伊斯蘭教徒想退出伊斯蘭教係不會被石頭掟死,但唔等如冇事,眾所周知,D 伊斯蘭痴線佬乜都做得出,他們可以為咗自己嘅宗教而放炸彈,那麼,它們當然可以派自己o既同黨散佈全世界(包括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
然後殺死所有這些国家的退出伊斯蘭教者!這的確是相當駭人的假設,但我們不能否定:因為它們實在太瘋狂了... 補充時間:2006-09-26 21:18:33
所以,結論就是:在任何国家,不論是伊斯蘭教国家/地區,還是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
退出伊斯蘭教者是非常危險的,隨時冇命!
因此,筆者堅決認為,任何人在打算信奉伊斯蘭教之前,必須三思而後行,否則一去冇回頭,將來要放棄伊斯蘭教時,就後悔莫及!
除非你o係伊斯蘭教国家出世,一出世就被逼信奉伊斯蘭教,o甘就另作別論,只怪自己唔好彩,有何方法?一係想辦法逃往宗教自由的国家,一係切腹自盡! 補充時間:2006-09-26 21:32:55
一想到伊斯蘭教,筆者就覺得自己是無比o既幸福,因為自己生活在宗教自由的香港...
很多西方国家批評中国無宗教自由,但其實和其他伊斯蘭教国家相比,中国已經好自由,
為什麼這些西方国家反而不干涉更加沒有宗教自由的伊斯蘭教国家呢?
這絕對是針對中国! 補充時間:2006-09-26 21:43:41
筆者認為,就算中国政府限制人民的宗教活,也比其他伊斯蘭教国家自由好多倍!
因為禁止人民信教一定係好過強逼人民信教!
起碼可以節省精神和時間,比浪費精神和時間在無聊的宗教上! 補充時間:2006-09-26 21:52:17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91605140
一个可怜的丈夫被逼和太太稚儿分开, 甚至不能够见面的影片。
申请拿掉身份证上面的伊斯兰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