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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妇女脱离回教被拘 获释后禁与丈夫团聚


  (沙亚南综合讯)马来西亚南部马六甲回教局释放一名出生在回教徒家庭,却嫁给印度教徒并脱离回教的妇女,不过禁止她跟丈夫团聚。

  丽娃蒂(29岁)总共被回教局扣留180天以进行改造,前天获释。


 

  丽娃蒂今年1月被甲州回教局带走,理由是她信奉回教,丈夫苏雷斯是印度教徒。丽娃蒂过后被关进雪兰莪州回教改造中心,接受改造100天,接着延长80天。


 

  根据报道,丽娃蒂的父母是印族回教徒,但她从小由信奉印度教的祖母抚养长大,不曾奉行回教教规,她也在2001年宣誓自己印度教徒,并在2004年跟苏雷斯结婚。丽娃蒂两年前为女儿申请报生纸时,被甲州回教局发现其宗教问题,最终被该局人员带走。


 

  甲州回教局释放丽娃蒂后,下令她跟父母同住。这对夫妇的女儿(18个月大)也继续交给丽娃蒂的母亲抚养。 


 

  丽娃蒂的丈夫昨天向沙亚南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法庭判决有关扣留是非法的。不过,法官指丽娃蒂已获释,因此高庭无权审理此案,驳回有关申请。


 

  丽娃蒂在法庭外对记者表示,她绝对不会重新信奉回教。

  她声称她被关进回教改造中心后,官员试图要她像回教徒那样祈祷、戴头巾及吃牛肉,但她坚持不肯。她说:“他们的行为使我憎恶回教。他们声称那里是一所学校,实际上是一座监牢。”


 

  她透露,官员下令她现在跟母亲及女儿住在一起,同时继续接受辅导。

  回教局的代表律师杜亚阿丹指丽娃蒂见到丈夫之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他说,回教局官员仍对她重新信奉回教充满希望。







首相封口令無法妥善平息、解決宗教權利爭議 回教學者:必須要對話
《當今大馬》郭史光慶
Aug 18, 06 6:10pm


回教學者奧斯曼巴卡(Osman Bakar)認為,首相對近來引起熱烈討論的宗教權利課題下“封口令”,是無法妥善解決問題的。

“執政者應該考慮如何討論這個問題,不是將問題掃入地毯下。”

他 于昨夜在青年組織Youth For Change所舉辦的《民間版種族關係》第3堂課程“宗教與種族關係”上,向約50名出席者這麼表示。奧斯曼巴卡曾經擔任美國喬治城大學 (Georgetown University)“穆斯林與基督徒交流中心”(Centre for Muslim - Christian Understanding)的教授,也曾經出任馬來亞大學的副校長,目前是國際回教大學“回教思想與文明學院”(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Islamic Thought and Civilization)的教授。

為何只挑憲法第11條款?


他指出,部分穆斯林對第11條款聯盟的質疑在於:如果該聯盟要捍衛憲法,為什麼指選擇其中的第11條款,而不是整個憲法,包括回教作為國家宗教、馬來人的身份詮釋、土著特別地位等等的條款。

“我 比較希望看到這個課題能夠為其他的宗教爭取正義,而不要影響其他的憲法條文。可能回教從獨立至今的發展,導致一些非穆斯林感到不滿,那麼就應該展開對話, 穆斯林也不希望回教被指為壓迫其他非穆斯林。——我不贊成停止討論,問題只是要在什麼情況下討論,才不會引發糾紛。”


編按:聽過現場的人會坦承認為,奧斯曼巴卡的回教認知與解釋,比我黨顧問安華更高明、更平民化、也更缺乏國內政治的干擾,想當年1994年還是副首相的安華,就要求任職馬大副校長的奧斯曼,幫忙承辦轟動國內與國際的回教與儒家的文明對話,間接促成與安華劃上等號的我們都是一家人,這句眾人皆知的舉世政治名言。所有在馬來西亞這個多元族群、宗教的社會搞政治、媒體、權力的政治家或政客,特別是還在炒弄回教國議題的剩餘價值的政黨人物,都應該出席聽聽他昨晚的演講。


11條款聯盟是一個由13個公民社會團體組成的團體,旨在捍衛憲法底下的宗教自由權利,但是它並非單一的非回教徒聯盟。


改變宗教信仰尤其是脫離回教的課題,近來受到熱烈討論,其中一些回教党和巫統領導人,以及一些穆斯林非政府組織,宣稱穆斯林與回教的地位受到挑戰,因此開始動員穆斯林以捍衛回教的尊嚴。

建議宗教與民事設立共同法庭

對於早前引起爭議的爬山英雄慕迪穆斯林身份問題,奧斯曼則以更為開放宏觀的角度看待


此事。

曾在1995年舉辦回教與儒家思想對話會的奧斯曼認為,我們應該豐富化不同宗教之間的共同點,同時尊重不同宗教之間的差異。

“世俗主義(secularism)裏擁有許多回教可以接受的事物,同樣的在回教裏也有許多非穆斯林可以接受的部分,因此雙方之間應該展開對話。”


因此,他贊成在審理涉及回教和非回教的案件時,允許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的代表共同審理。

“我們生活在多元的社會裏,肯定會有涉及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的課題,為什麼我們不能尋


找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決定?有必要讓兩個法庭一起坐下來解決這個問題。”


他甚至提出設立由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組成一個共同法庭的建議,“我們須要一個共同法庭來處理共同的問題,因為有許多課題都同時涉及穆斯林與非穆斯林”。

“馬來人”概念是一種政治詮釋


針對出席者詢問,為何馬來人與回教擁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時,奧斯曼認為,那是源於歷史背景,既馬來人遠在葡萄牙殖民時代,就以宗教作為對抗殖民政府的工具。

另外,他指出,英國殖民政府引進大量印度人與華人,導致外來移民的數量超越馬來人,引起馬來人的不安和壓力。為了確保馬來人的地位受到保障,便要求憲法將馬來人詮釋為信仰回教、說馬來語和依據馬來文化生活。


這位著名國際學者進一步解釋,這個現象構成本地回教的弱點和優點,優點是回教成為了馬來人的特徵;缺點是非馬來人因為不願成為馬來人而抗拒回教。

奧斯曼一針見血地向出席者坦言,“馬來人”和“土著”的概念只是一種政治詮釋(political definition),從生物角度來看,根本沒有“馬來人”的人種。


“這個概念是為了服務於政治目的,也是我國歷史過程的產物......如果我國獨立時沒有那麼多的外來移民,可能不會有政治壓力導致'馬來人'的出現。”

不過,一些出席者並不贊成奧斯曼指馬來人在殖民時期,利用宗教對抗殖民政府的說法。他們認為比宗教更重要的因素是種族身份。對此,奧斯曼並不否認,他認為種族(kaum)、民族(bangsa)和宗教都是當時民族主義的主要元素。


對於脫離回教必須處以死刑的回教懲罰,奧斯曼向出席者解釋,少數的穆斯林認為該懲罰是在回教早期的歷史情景中產生。當時的回教在阿拉伯半島屬於少數宗教, 並與其他社群發生戰爭,因此脫離回教就意味加入敵人的陣營,必須處以死刑,但是目前的時代已沒有實行這個嚴厲懲罰的必要性。

“不過,這個懲罰為世界的穆斯林所普遍相信,在其他沒有種族問題的國家也認為應處以死刑,那麼在有種族敏感問題的馬來西亞就更不用說了,因為宗教與政治生存權的關係密切,回教協助馬來人繼續團結在一起。”
 


 


馬來人特徵乃政治定義 華人更能包容其他宗教
日期/Aug 18, 2006   時間/06:11:45 pm
新聞/家國風雲   作者/《獨立新聞線上》實習記者周小芳
          
【本 刊實習記者周小芳撰述】國際回教大學教授奧斯曼巴加教授(Osman Bakar)說,我國馬來人擁有的特徵,例如信仰回教和講馬來語都是具有政治議程的政治定義,也是歷史的結果;如果國家獨立時,我國不是多元族群社會,政 治壓力沒有這麼大,可能就不會產生這種馬來人定義。

他說,宗教和族群互有關係,在馬來西亞,馬來人就相等于回教徒,因為對馬來人來說,回教是構成馬來民族的重要元素;華人沒有單一宗教信仰,可以信奉佛教、道教或基督教,使到華人有包容其他宗教的容量,這就是華人的特色。

奧斯曼巴加昨晚在“動力青年”(Youth for Change,Y4C)主辦的《民間版種族關係》課程主講《宗教與族群關係》時,向學員們講述了這番見解。

奧 斯曼巴加是著名回教學者教授,他對宗教精闢的見解被廣泛收錄於學術期刊中。由他所撰寫的《回教知識的歸類》(Classification of Knowledge in Islam),《回教科學的歷史與哲學》(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Islamic Science )和《回教及文明對話》(Islam and Civilizational Dialogue )經被翻譯成阿拉伯文、中文、法文、西班牙文等。

不應以極刑阻止脫離宗教

奧斯曼說,馬來人有種族情意結, 所以不想看到馬來人脫離回教;他也認為,不應該以極刑阻止一個人脫離宗教,但《可蘭經》有說明要對脫離回教著執行死刑,就連沒有種族問題的阿富汗和巴基斯 坦,也主張脫離回教必須判死刑。“每個人都有權選擇信仰回教,可是皈依回教後就不能自由選擇脫離。”

他認為,自殖民地時代開始,馬來人和回教不能分割的觀念已在馬來人心中紮根;馬來人是世上第一個經歷殖民統治的回教族群,所以回教在反抗殖民主義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奧斯曼進一步指出,有兩個因素造就馬來人:一、在反抗殖民主義時,回教徒堅持反對,直到我國獲得獨立;二、華人和印度人來馬後,非馬來人人口比馬來人還要多,使到馬來人很擔心會成為少數民族。

奧斯曼曾擔任馬來亞大學副校長,任內曾在馬大舉辦過歷史性的“儒家思想和回教文明對話”,華人對此課題都特別感興趣,他嘗試通過文明對話打開一條路,讓大家互相瞭解。

他絕對支持宗教互相尋找共同價值和共同見解,清楚瞭解不同宗教可以讓馬來西亞的族群關係更好,因為不是只有一個宗教有很好的遺產和資源,各宗教之間還有很多相同之處。

“馬來西亞有太多種族、太多宗教,會帶來很多問題,所以我們需要共同創造美好的社會。如果我們把種族看成是問題,那就是問題;如果我們準備瞭解自己宗教以外的宗教,多元種族會是我們豐富的資源。”

透過心靈才能彼此認識

“彼此認識,不只是透過外表的膚色、是族群甲或族群乙,而是透過心靈,每一個種族都有自己的靈魂,正如我們所說“語文是種族的靈魂”(Bahasa Jiwa Bangsa)。”

“我們沒有關心到彼此的事,除了某些時候,如大選的時候,執政黨會和在野黨交流,這並不足夠,我們需要更多、更真實和更深入的交流。我們有很多成見,如果我們有更多的包容,成見就不會形成,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應該多交流。”

奧斯曼(左圖)認為,每一個種族都有其特點,我們不要尋找種族間的短處;種族和宗教的關係應該更深入地瞭解,但很多人還是不加注意,把種族和宗教當作理所當然的事。

奧斯曼說:“我們必須關注的,是確保宗教是團結種族關係的積極元素,而且宗教在國家裏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是有人性的。”

他 表示,他很榮幸參與推介大學的《亞洲文明》和《回教文明》這兩個課程,可以讓非回教徒瞭解回教文明,也讓回教徒瞭解其他文明。他認為,有淵博的知識才能開 闊視野,讓下一代有更好的價值觀,尤其是種族關係課,必須要有很好的內容,否則沒用;而建立良好的種族關係應從大專院府開始。

中國回教徒都用筷子

現今的馬來人對回教的認知越來越開放,但他並不否認,馬來人很保守和很慢改變,因為大多數馬來人都非常遵守回教教義。他舉例,有些馬來人說,不可以使用筷子,認為筷子和回教抵觸,其實是和馬來文化有衝突,因為中國的回教徒都使用筷子。

他認為,馬來人有馬來愛國主義意識,馬來愛國主義有很多成分,由祖國情結、民族和國家組成,宗教是比較突出的成分。

相對於土耳其的世俗主義,他比較喜歡美國的世俗主義,認為美國的世俗主義比較有容忍性。他舉例,在美國可以選擇戴不戴頭巾,但在土耳其卻不可以戴頭巾,非回教徒要留鬍鬚也不可以;他還打趣說,他有鬍鬚,所以他不可以去土耳其。

他認為,促進團結的最好方法是豐富各族之間的共同元素,加強和擴大相通之處、尊敬不同成分;他舉例,各族可在各種議題上共商對策,各族長處都可以應用,如果每個民族都有各自的優點,我們應該善用。

“回教法和司法是不可分割的,兩者都需要存在,因為現在有很多回教徒和非回教徒之間的官司,例如慕迪案件,而改換宗教也需要面對很多問題,如孩子、教育、財產的責任。”

他並不認為紛爭的原因純粹因為政治,而是因為諒解不足,所以我們需要避免政治成為爭執的原因。

他也指出,回教是神學和民主的結合,是來自神的價值,而默哈末德先知的時代是回教最好的時刻;他認為,極端主義可以存在於任何宗教,不只是回教,極端主義也可能是意義詮釋上的極端。

他會認為“第11條寬聯盟”只是參考某一些條款,他認為應該維護整個憲法。他表示,我們應該回到協商的精神,應該有對話。


最近更新 ( 2006-08-19 )


伊斯蘭教是邪惡的宗教....
There is no freedom of religion in front of muslim.

In HK and China, if someone who originally believe in muslim want to give up his religion, then he is free to do so without suffering from any negative consequence. This is because HK is a legal society with emphasis on law and order...


However, in middle east, if someone who originally believe in muslim want to give up his religion, then he will face terrible and negative consequence...

That is why HK and China is a very good place. But those muslim countries are terribe... No freedom of religion...



抱歉得很!小弟不懂打中文,手寫板又經常認錯字,所以小弟較喜歡打英文。

在下認為在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如中国、香港等,伊斯蘭教徒想退出伊斯蘭教係唔會被石頭掟死,因為伊斯蘭教唔係国教,但這些人千祈唔好去伊斯蘭教国家,否則可能會被報復...

另一方面,在伊斯蘭教国家/地區放棄伊斯蘭教者,就比較有危險,甚至冇命。 補充時間:2006-09-26 21:05:19


諗深一層又好似唔係喎!
在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如中国、香港等,伊斯蘭教徒想退出伊斯蘭教係不會被石頭掟死,但唔等如冇事,眾所周知,D 伊斯蘭痴線佬乜都做得出,他們可以為咗自己嘅宗教而放炸彈,那麼,它們當然可以派自己o既同黨散佈全世界(包括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
然後殺死所有這些国家的退出伊斯蘭教者!這的確是相當駭人的假設,但我們不能否定:因為它們實在太瘋狂了... 補充時間:2006-09-26 21:18:33


所以,結論就是:在任何国家,不論是伊斯蘭教国家/地區,還是非伊斯蘭教国家/地區,
退出伊斯蘭教者是非常危險的,隨時冇命!

因此,筆者堅決認為,任何人在打算信奉伊斯蘭教之前,必須三思而後行,否則一去冇回頭,將來要放棄伊斯蘭教時,就後悔莫及!

除非你o係伊斯蘭教国家出世,一出世就被逼信奉伊斯蘭教,o甘就另作別論,只怪自己唔好彩,有何方法?一係想辦法逃往宗教自由的国家,一係切腹自盡! 補充時間:2006-09-26 21:32:55


一想到伊斯蘭教,筆者就覺得自己是無比o既幸福,因為自己生活在宗教自由的香港...
很多西方国家批評中国無宗教自由,但其實和其他伊斯蘭教国家相比,中国已經好自由,
為什麼這些西方国家反而不干涉更加沒有宗教自由的伊斯蘭教国家呢?
這絕對是針對中国! 補充時間:2006-09-26 21:43:41


筆者認為,就算中国政府限制人民的宗教活,也比其他伊斯蘭教国家自由好多倍!
因為禁止人民信教一定係好過強逼人民信教!
起碼可以節省精神和時間,比浪費精神和時間在無聊的宗教上! 補充時間:2006-09-26 21:52:17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91605140



一个可怜的丈夫被逼和太太稚儿分开, 甚至不能够见面的影片。

申请拿掉身份证上面的伊斯兰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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