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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日前呼籲失業及剛畢業人士,可先做兼職再找長工。但原來公營機構,即使訂明兼職每周工作天數,也分分鐘貨不對辦。 考試及評核局每年都為應付中學文憑試(DSE)招聘兼職文員,但最近有獲聘員工向本報投訴,指招聘廣告稱有長達3個月合約期、每周工作數天的招聘內容「名 不副實」,本來以為合約期可覓得$18,200元的至筍兼職,結果開工7日只得$2,100。有立法會議員質疑考評局帶頭欺瞞打工仔,做法「極不妥當」。 文:葉兆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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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文憑試大部分科目剛於本月初結束,考評局每年均聘請「兼職文書處理員」,負責簡單文書處理、拆封和點算試卷,及掃描答卷等。早於今年初,在坊間已有多 個求職網站及勞工處就業中心等,見到考評局的招聘廣告(3圖)。招聘廣告清楚顯示,「兼職文書處理員」工作期為今年3至5月,共3個月;並列明每天工作8 小時,「每週工作3天至5天。」以38元時薪計,每周工作3至5天,月薪將介乎3,648至6,080元。公營部門工作一般較穩定,對家庭主婦、剛大學畢 業或半退休人士而言,不失為一份兼職或臨時的筍工。
不過,有獲聘兼職員工向本報投訴,每周實際工作天數,遠少於局方在廣告的承諾,不但令她大失預算,還因此失去原本薪水較高的工作。該名員工表示,今年2月 在一個勞工處招聘日遞交履歷應徵,「工作期寫明由3月開始,但至3月中旬至收到考評局通知,叫我去工作簡報會同返工,嗰陣先知原來份工根本係4月5號先開 始。」
在3月中的簡報會上,逾百名獲聘者一同接受工作訓練,「之後知道簡報會分兩輪,即係總共有超過200人獲聘,當時諗應該好多嘢做,但結果原來唔係。」簡報 會上,主管每人分發一張寫上由4月5日至15日的表格,讓獲聘者剔選工作日,卻再三重申「剔咗唔代表要返,要等電話通知,有電話有得開工,無電話就唔使 返。」至於之後的安排,主管僅稱「做落先慢慢安排。」該名員工最終獲當局通知,由6號至15號期間,工作6天。之後,再收過局方一次電話,開工1天。所謂 3個月的工作期,共開7日工,無獨有偶,開工不足的情況原來不止一人。 (相關新聞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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