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試舉例說明漢族等級倫理觀念對漢語詞彙的影響。(提示:長幼有 序、男尊女卑、官本位等都是等級倫理觀念)
由於長期受到封建倫理觀念和皇權至上的思想影響,詞彙中相應地出現大量區分尊卑的詞語。
(一) 姓名的取命: 最普遍可見的時代烙印,莫過於封建社會的重男輕女思想,如喜用招弟、帶弟、來弟、順弟、宜弟、小來子等作為女兒的名字。特別是由於“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倫理觀念的強化,使許多婦女(主要是漢族)陷入了沒有自己獨立名字符號的悲慘境地。翻開舊地方誌和解放前乃至解放初的戶口薄,可以看到女性往往只有X門X氏或XX氏的稱呼,而無自己的名字。前“X”為夫家姓,後“Y”為娘家姓,嫁出去的女就是潑出去的水,出嫁要從夫,連原來的娘家姓也要屈居於夫家姓之後。其次,如希望男能傳宗接代,光宗耀族,就給兒子起名為:光宗、繼祖、繼先、敬先、耀先、廣嗣、裕孫、志宏等。盼孩子健康長壽,既有在取名時直接表達的,如霍去病、辛棄疾、耿長壽、李石堅、王康健、周長順等;也有的受信仰、觀念的制約,以此作為依據來齊名的,如信仰五行觀念的,就有取五行相生之義來序輩的。如金生水,則父金子水;下麵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亦同此法。此風唐代已有,到宋代興盛。如父親名樹(“木”字旁)按木生火,則子可名燦、熾、炬等;按火生土,則孫輩名應為土字旁的坤、垣、培等;有的則根據八字的欠缺來定名,缺啥補啥。如八字缺金,名字就叫鑫生、岩欽等;缺木,就起名繁樹、木森等;缺水,就起名河海、水生等;缺火,就起名崇光、炎盛等;缺土,就起名潤土、大地等。 取醜名、賤名的習俗,源於認為鬼怪不喜愛醜賤的東西,為避開鬼怪作祟,就取不好聽的名字。此俗由來久遠,早在《史記》、《漢書》中,就有以虱、狗等為名的;《遼史·皇族表》中,有郡王起名為驢糞,還有名郝朱屎、李查蛆等的。歐陽修小孩名和尚,人問:“公不重佛,安用此名?回答是:‘人家小兒,要易養者,往往以賤物為名,如狗、羊、馬之類是也。’”前述小名取難聽名字也源於此。
男女有別,更是十分普遍的民眾心理,這種心理與審美,在起名習俗中沉澱很深。如男性的名,重在志大、剛毅,多寓對財、祿、壽的追求。女性的名,則要柔、美、秀、靜,重女德女才。所以男性的名字多用偉傑、宏豪、毅剛、濟世、衛民、建國、景賢、崇聖、財旺、萬里、翔宇、延年、萬福、仁壽等字眼,若用自然物則多用虎、豹、彪、龍、松、柏、陽、雷、峰、岩、之類。而女性的名則多用:娘、姐、姑、婷、娟、娜、秀豔、素雅、香黛、淑、翠芬、麗霞、玉珊、英釵、嫺靜、巧蕙等字眼,就自然物說,則多採用芝、荷、蓮、梅、菊、鳳、燕、鶯、鵑以及雪、波、月、雲之類的柔景字眼。
(二) 稱呼:中國人的稱呼,實質上就是一部中國文化的發展史,其中蘊含著中華民族悠久的文化歷史的沉澱與變遷。中國人的稱呼是宗法、習俗、等級、地位、聲望等的反映,尊長、後輩、上級、下屬各有各的一套稱呼,誰也不能逾越。從稱呼中我們可以看到國人對宗法禮制、尊卑長幼等禮法習俗的重視,對官職、科舉的表示方式。古往今來,中國人的稱呼既反映出了人們對於成功的觀念,又透射著一種“自卑下之道”的“謙恭精神”。
1、宗族稱謂:
l 祖上:最早的祖先稱為始祖。後世的皇帝一般以他們可知的祖宗作為始祖,如宋朝以僖祖作為始祖。後世的人在修家譜、作家傳時,也往往喜歡攀附古代的名人為自己的始祖。如曹操、曹植、曹睿祖孫三代就分別把曹振鐸、姬姓、虞舜稱作曹氏家族的始祖。
l 太祖:始封之君也就是王朝的建立者為太祖。如三國魏以曹操為太祖,唐以李淵為太祖,宋以趙匡胤為太祖,明以朱元璋為太祖,清以努爾哈赤為太祖。太祖是一朝的開國之君,所以他的太廟百世不遷。
l 祖宗:是對始祖及先世中有功德者的尊稱。從我國漢代開始,凡是創業的國君死後,他們的廟號一律為祖,如漢稱劉邦為高祖,唐稱李淵為高祖等等。凡是有功德的帝王死後,他們的廟號一律稱為宗,如漢稱文帝劉恆為太宗,唐稱李世民為太宗等。
l 子嗣、太宗、小宗:古代宗法制度規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長房繼承系統為大宗、余子為小宗。
l 宗子:大宗的嫡長子叫宗子。對大宗來講,他是家長;對於小宗來講,他是族長,宗子繼承始祖的爵位,主持始祖廟的祭祀。
l 世子:世子也就是太子,古代的“世”與“太”字意義相通。
l 支子:古代把嫡長子以外的其它兒子稱為支子。
l 嫡子:古代把正妻所生的兒子稱作嫡子。同時也指正妻所生的長子。嫡子有繼承父親地位的權力,在社會地位上遠遠高於庶子。
l 別子:古代把諸侯嫡長子以外的兒子都叫別子。
l 庶子:古代把妾所生的兒子稱作庶子,庶子的地位比嫡子低,不能承奉祖廟的祭禮和承襲父祖的地位。
l 嗣子:無子而以他人之子作為兒子,既為嗣子。嗣子一經禮法認可,地位與親子等同。古代禮法對嗣子問題,有明確的規定。一、必須是同姓。二、必須是同宗的支子。三、輩分必須相當。
公子:諸侯王(公)嫡長子以外的其它兒子稱為公子。另外諸侯的女兒也可以稱作公子。
九族:九族所指,說法不一。一說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己身、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兒子);母族三即:母之父 (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2、親屬稱謂:
古代將凡血緣相近的同姓本族和異性外族都稱作親屬。具體稱謂如下:
l 高祖父(母):曾祖之父(母)。
l 曾祖父(母):祖之父(母)。
l 祖父(母):父之父(母)。
l 父母:父,母。
l 己身:自己本代。
l 子:子。
l 孫:子之子。
l 曾孫:孫之子。
l 玄孫:曾孫之子。
l 來孫:玄孫之子。(下五世指從本位起,下主立孫)
l 世父 (伯父) : 父之兄
l 叔父:父之弟。
l 世母 (伯母) :世父之妻。
l 叔母(嬸) :叔父之妻。
l 姑(姑母):父之姊妹。
l 姑父:姑之夫。
l 從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 :父之伯叔。
l 從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 :父之伯母、叔母。
l 從祖父(堂伯、堂叔) :父之從兄弟。
l 從祖母(堂伯母、堂叔母): 從祖父之妻。
l 族曾祖父(族曾王父) :祖父的伯叔。
l 族曾王母:祖父的伯叔叔妻子。
l 族祖父(族祖王父): 族曾祖父之子。
l 族父:族祖父之子。
l 族兄弟:族父之子。
l 嫂:兄之妻。
l 弟婦:弟之婦。
l 從子(侄):兄弟之子。
l 從女(侄女):兄弟之女。
l 從孫:兄弟之孫。
l 甥(外甥出):姊妹之子。
l 私:姊妹之夫。
l 女婿(子婿、婿): 女之夫。
l 中表(姑表) :父之姊妹之子女。
l 外祖父(外王父):母之父。
l 外祖母(外王母):母之母。
l 外曾王父:外祖父之父。
l 外曾王母:外祖父之母。
l 舅(舅父):母之兄弟。
l 舅母(妗子):舅之妻。
l 從母(姨母、姨):母之姊妹。
l 姨父:姨母之夫。
l 中表(姨表):姨之子女。
l 從舅:母之從元弟。
l 從母兄弟、從母姊妹(姑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母之兄弟姊妹子女。
l 外舅(岳父、岳丈、丈人、泰山、岳翁):妻之父。
l 外姑(岳母、丈母、泰水):妻之母。
l 姨(姨子):妻之姊妹。
l 妻侄:妻之兄弟之子。
l 舅(嫜、公):夫之父。
l 姑(婆):夫之母。
l 姑嫜、舅姑:夫之父母(俗稱公婆)。
l 伯叔(大伯、大叔子):夫之兄弟。
l 小姑子:夫之妹。
l 娣婦:夫之弟婦。
l 姒姆:夫之嫂。
l 娣姒、妯娌:古之弟婦與嫂的簡稱。
l 親家:妻之父母與夫之父母之間的婚姻。具體地說,夫之父為姻,妻之父為婚。
l 婭,連襟(襟兄、襟弟):兩喬兩婿互稱。古代對老師的稱呼師父、師傅:對老師的尊稱。“師傅”原為春秋時國君的老師。
l 夫子:古代對老師的一種尊稱,尤其流行於舊時私塾。
l 師長:教師的尊稱。
l 外傅:古代對教師的特稱。
l 博士:經學教師稱“博士”。至唐朝時期,各專業學校更有“律學”、“算學”、“書學”博士之分。
l 教授:原為學官稱謂,自宋始於宋學、律學、醫學、武學等科均設“教授”,以傳授學業,後世相沿。
l 講師:講授武事或講解經籍的教師謂“講師”。
l 助教:古代學官名。教師。西晉武帝鹹寧四年設置,協助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南北朝、隋代相沿設置。唐代國子學、太學、廣文館、四門學等都設有助教。明、清兩代,僅僅有國子監助教。為國子學(即後來的“國子監”)教師。
l 教渝:宋代京師所設小學和武學中的教師稱謂,到元、明、清的縣學照樣設置。
l 教習:明朝人選林院的進士之師稱教習,到清末,學堂興起後,教師仍用其名。
l 經師:漢代以後歷代在“校”或“學”中傳授經學的教師稱“經師”。
l 訓導:明清時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渝,掌教育生員,其副職皆稱“訓導”。
l 先生:古時對“門館”、“私塾”老師中年長者的尊稱。
l 老師:原為宋元時期“小學”教師的稱謂。
l 服務員的古代稱呼:古代服務員被稱為店小二,這是因為自宋以來直到民初,老百姓是沒有名字的,只有上學才有學名,一旦做官,就有官名,古代服務員為平常百姓,所以被稱為店小二,而店老板自然是店老大了。
3. 皇族稱謂:
l 皇帝:中國在公元前22重年,秦王羸政統一六國後,自認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稱“始皇帝”,從此歷代封建君主都稱皇帝。
l 萬歲:皇帝的代名詞,一種說法認為在朝賀時對君主經常使用,久而久之,便成了皇帝的尊稱;另一種說法認為是從西漢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漢武帝登華山後,由他開始用“萬歲”自稱,而相沿下來的。
l 天子:古代君王的尊稱。夏、商、周代,天子的正號是王,如周武王即可被稱天子;在秦漢至清代,天子則指皇帝。所謂“天子”,意指君主君臨天下,猶天之子。
l 皇后:皇帝的正妻稱皇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l 太上皇:帝王尊其父為太上皇;歷代皇帝傳位於太子,並自稱太上皇;天子之父參與國政,稱太上皇帝。
l 皇太后:皇帝的母親稱皇太後,秦漢以後歷代沿稱。
l 皇太子:皇帝所指定的繼承人,一般為皇帝的嫡長子,但常有例外,由皇帝選定冊立。清代自雍正以後不立皇太子。一般稱預定繼承君位的長子為“太子”。
l 貴嬪:妃嬪的稱號。漢元帝時始置,原為妃嬪中之第一級。自魏晉至明均設置,但地位已經下降。
l 昭儀:妃嬪的稱號。三國魏文帝時始置,僅次於皇後,晉及南北朝多沿置。
l 才人:妃嬪的稱號。始設於晉武帝,自南北朝至明多曾沿置,唐制,才人初為宮中之正五品,後計正四品。
l 貴妃:妃嬪的稱號。南朝宋武帝時始置,位次於皇後,自隋至清多沿置。
l 七子:女官名,位在美人、良人下,在長使少使上。
l 良人:西漢妃嬪的稱號
l 美人:妃嬪的稱號。
l 貴人:妃嬪的稱號。東漢位次於皇後,清代貴人已降在妃嬪之下。
l 世子:帝王示諸侯的正妻所生的長子,也稱太子,清代則封親王的嫡長子為世子。
l 孺子:太子妃嬪名,太子有妃、良娣、孺子,共三等,又古代貴族的妾也稱孺子。
l 太孫:皇帝的長孫稱太孫。歷代王朝往往於太子歿後冊立太孫為預定之皇位繼承人。
l 公主:帝王之女的稱號。始於戰國,漢制規定,皇帝之女稱公主,帝之妹稱長公主,帝姑稱大長公主,後歷代大致沿用
l 翁主:漢代制度,諸王之女稱翁主,即後世的郡主。
l 附馬:皇帝的女婿稱駙馬,非實官。清代稱“額駙”。
l 帝姬:古代對皇帝女公主、姊妹、姑母等的稱呼。官場稱謂中國歷代主要官職稱謂
l 宰相:我國封建社會主管政事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意為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長。
l 丞相:官名。長期以來丞相常用作宰相的通稱,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l 太尉:官名。秦時的太尉為全國最高的軍事長官。漢初與丞相、御史大夫合稱三公,東漢又與司徒、司空並為三公。後代沿置,但一般為加官而無實權,至明代廢。
l 御史大夫:官名。秦朝時始設,其位相當於副丞相。
l 侍郎:官名。漢武帝時始置的郎官,是常侍皇帝左右的近臣。
l 郎中:官名。始設於秦,在宮闈中掌皇帝宿衛。自隋代,為各司的主官,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部員。
l 卿:古代高級官員或爵位的稱謂。
l 三閶大夫:官名。戰國時楚國的三閶大夫,以掌王族中勢力最大的昭、屈、景三姓子弟的教育事。
l 將軍:官名。春秋時,諸侯以卿統率軍隊,始有將軍的稱呼。後用於都督軍事的武官。
l 大將軍:官名。戰國時始置,漢代沿置,掌統征戰,是將軍最高稱號。
l 太師: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以太師、太傅、太保為加官,僅示榮寵而無實職。太師還是輔導太子的官,稱太子太師。
l 太傅:官名。古代三公之一,名同太師。西漢時把輔導太子的官稱為太子太傅。
l 司馬:官名。西周時始設。春秋、戰國時沿用,掌管軍政和軍賦。漢代司馬為兵部尚書的別稱。隋、唐以後,司馬地位有所削減。
l 巡撫:官名。始置於明太祖朱元璋,職能同於中央官員巡撫地方的“欽差大臣”。
l 總督:是管轄一省或數省軍政的地方最高長官。
l 都督:漢末始設。三國時都督為率兵打仗的將帥,魏晉以後,都督成了駐地的刺史,成了轄區的軍政總首長。
l 提督:清朝官居要職。一種為提督學政,又稱學政、學台,掌科舉大權;一種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一個省的軍務。
l 欽差大臣:明代由皇帝親自派遣臨時出外,辦理重大事件的官員,稱欽差大臣。
l 節度使:官名,武將統兵出戰稱總管,無事時鎮守邊地則稱大都督。唐代,節度使權力不斷增大,形成所謂“藩鎮割據”。
l 少保: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後逐漸成為虛銜。其二,古代稱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為“東宮三少”,後也逐漸成為虛銜。
l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
l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l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l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
l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l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l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為最高一級武官。
l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如御史大夫、諫議大夫等。
l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歷法、祭祀等事。
l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出師表》提到的郭攸之、費諱即是侍中。
l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如《荊軻刺秦王》:“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此指宮廷侍衛。《張衡傳》“公交車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車騎門戶的官名。
l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
l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l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
l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l 太守: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
l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l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l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
l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l 裡正:古代的鄉官,即一裡之長。
l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制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我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稱號,這禮儀往往表現在日常交往的口頭言語與書信用語方面。與人交往,中國人注重先得虛己以待人,即使自己是個有身份的人,也得降低自己的身份;對待他人要恭敬,即使對方在某方面有不足,也應以禮相待。下面列舉一些常見詞語的歸類情況供同學們復習“語言得體”一章之用。
4、謙詞類說
I. 用“鄙”字:在與別人說話時,說自己或與自己相關的事物,往往在某些詞前加上一個“鄙”,以表達說話人的謙虛。如:鄙人(稱自己)、鄙意(稱自己的意見)、鄙見(稱自己的見解)。
II. 用“敝”字:在與別人說話時,稱自己或與自己相關的事物,有時在某些詞前加上一個“敝”字,以示謙虛。如:敝人(在別人面前稱自己)、敝姓(稱自己的姓)、敝校(稱自己的學校)、敝處(稱自己所處的地方或自己的家)。
III. 用“薄”字:與人交往時,謙稱自己相關的事物,有時可以在某些詞加一“薄”字。如:薄酒(稱自己待客的酒)、薄技(稱自己的技藝)、薄禮(稱自己送的禮物)、薄面(為人求情時,稱自己的情面)。
IV. 用“敢”字:在向他人有所請求時,在某些行為動詞前加上一個“敢”字,表示自己是冒昧地。如:敢問(冒昧地詢問)、敢請(冒昧地請求)、敢煩(冒昧地麻煩你)。
V. 用“賤”字:同別人說話時,謙稱自己的事物,有時在某些表事物的詞前加上“賤”字。如:賤姓(說自己的姓)、賤內(“內”是指內人,即自己的妻子,在早期的白話中,有人在別人面前是這樣謙稱自己的妻子)、賤事(古人稱自己的私事)。
VI. 用“忝”字:與同行或他人說話時,在某些動詞前加“忝”字,表示自己的行為可能是辱沒了他人,自己覺得有愧。如:忝列(自己有愧被列入或處在其中)、忝在(有愧處在其中)、忝任(有愧地擔任)。
VII. 用“小”字:與他人說話時,有時稱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事,常用一些帶有“小”字的詞。如:小弟(男姓在朋友面前謙稱自己)、小兒(稱自己的兒子)、小女(稱自己的女兒)、小可(過去白話中常用於稱自己)、小人(稱自己)、小生(青年讀書人稱自己)、小店(對別人稱自己的店子)、小照(說自己的照片)。
VIII. 用“拙”字:有時說自己的書或文章等,在某一名詞前加上這個“拙”字,以示說話的謙虛。如:拙著(稱自己的著作)、拙作(稱自己的作品)、拙筆(稱自己的文章或書畫)、拙見(稱自己的見解)、拙荊(古人稱自己的妻子)。
IX. 用“愚”字:這個字常於說自己,表示在別人前說話的謙虛。如:愚兄(在比自己小的人前謙稱自己)、愚見(謙稱自己的見解)。愚以為(謙說自己認為)。
X. 用“家”字:在他人面前謙稱自己家中輩份高的或年紀比較大的親人。如:家父、家君、家嚴、家尊(稱自己的父親),家母、家慈(稱自己的母親),家兄(稱自己的哥哥),家姐(稱自己的姐姐)。
XI. 用“舍”字:在他人面前謙稱自己家中輩份低的或年紀小的親人。如:舍弟(稱自己的弟弟)、舍妹(稱自己的妹妹)、舍侄(稱自己的侄子)
XII. 用“老”字:
XIII. 用於謙稱自己或與自己相關的東西。如:老粗(謙稱自己沒文化)、老朽(老年人謙稱自己)、老臉(年紀大的人在別人面前說自己的面子)、老身(老年婦女稱自己)。
5、敬詞類說
I. 用“拜”字:用於自己的動作。表示對對方的敬重。如:拜讀(閱讀結方的文章)、拜訪(訪問對方)、拜見(求見對方)、拜識(結識對方)、拜托(托對方辦事)、拜會(會見對方)、拜謝(感謝對方)、拜望(探望對方)、拜辭(告辭對方)、拜賀(祝賀對方)、拜服(佩服對方)。
II. 用“垂”字:用於別人(多是長輩或上級)對自己的行動,表示對對方的敬重。如:垂愛(在書信中說對方對自己的愛護)、垂青(說別人對自己的重視)、垂問(說別人對自己的詢問,又說“垂詢”)、垂念(說別人對自己的思念)。
III. 用“大”字:稱對方或與對方有關的事物。如:大伯(敬稱年長的男人)、大哥(敬稱年紀與自己相仿的男人)、大姐(敬稱女姓朋友或熟人)、大媽(尊稱年長的婦女)、大爺(尊稱年長的男子)、大人(在書信中稱長輩)、大駕(敬稱對方)、大名(稱對方的名字)、大慶(稱老年人的壽辰)、大作(稱對方的作品)、大札(稱對方的的書信)。
IV. 用“芳”字:用於對方或對方有關的事物。如:芳齡(稱對方的年齡,對方應是年輕女子)、芳鄰(稱對方的鄰居)、芳名(稱對方的名字,對方應是年輕的女子)。
V. 用“奉”字:用於自己的動作涉及對方。如:奉達(告訴、表達)、奉復(回復)、奉告(告訴)奉還(歸還)、奉陪(陪伴)、奉勸(勸告)、奉送、奉贈(贈送)、奉迎(迎接)奉托(托對方辦事)
VI. 用“俯”字:在公文書信中用來稱對方對自己的行動。如:俯察(稱對方或上級對自己的理解)、俯就(用於請對方同意擔任某職務)、俯念(稱對方或上級的體念)、俯允(稱對方或上級的允許)。
VII. 用“高”字:稱對方相關的事物。如:高見(稱對方的見解)、高就(稱對方離開原來的職位就任較高的職位)|高齡(稱老人的年齡)、高壽(多用於問老人的年齡)、高足(稱別人的學生)、高論(稱別人的議論)。
VIII. 用“光”字:用於說對方的來臨。如:光顧(多是商家說顧客的來到)、光臨(稱客人的到來)。
IX. 用“貴”字:稱對方有關的事物。如:貴干(問對方要做什麼)、貴庚(問對方的年齡)、貴姓(問對方的姓氏)、貴恙(稱對方的病)、貴子(稱對方的兒子)、貴國(稱對方的國家)、貴校(稱對方的學校)。
X. 用“恭”字:表示恭敬地對待對方。如:恭賀(祝賀)、恭候(等候)、恭請(邀請)、恭迎(迎接)、恭喜(祝賀對方的喜事)。
XI. 用“華”字:稱對方有關的事物。如:華誕(稱對方的生日)、華堂(稱對方的房屋)、華翰(稱對方的書信)。
XII. 用“敬”字:用於自己的行動涉及別人。如:敬告(告訴)、敬賀(祝賀)、敬候(等候)敬請(請)、敬佩(佩服)、敬謝不敏(表示推辭做某件事)。
XIII. 用“惠”字:用於對方對待自己的行為動作。如:惠存(多用於送人相片、書籍等紀念品時所題的上款,意思是請保存)、惠臨(說對方到自己這裡來)、惠顧(多用於商店對顧客,說顧客的到來)、惠允(指對方允許自己人做某事)、惠贈(指對方贈譽財物)。
XIV. 用“賢”字:用於稱平輩或晚輩。如:賢弟(稱自己的弟弟或比自己年齡小的男子)、賢侄(稱侄子)。
XV. 用“屈”字:用於說對方的行動。如:屈駕(用於邀請人,意思是委屈大駕)、屈就(用於請人擔任職務,意思是委屈遷就)、屈居(委屈地處於)、屈尊(降低身份俯就)。
XVI. 用“雅”字:用於說對方的情意或行動。如:雅意(稱對方的情意或意見)、雅正(指出批評,把自己人的詩文書畫等送給對方時,請對方指教)。
XVII. 用“玉”字:用於說對方的身體或行動。如:玉體(說對方的身體)、玉音(在書信中,稱對方的書信或言辭)、玉照(說對方的照片)、玉成(感謝對方的成全)。
此外,還有一些帶謙敬色彩的詞語,如:久仰、賜教、指正、止步、留步、笑納、包涵、斧正、璧還、鼎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