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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引之《經傳釋詞》







      《經傳釋詞》十卷,清王引之撰。王引之1766—1834,字伯申,號曼卿,江蘇高郵人。嘉慶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幼承家學,在經學、小學領域造詣精深,獨步當時,與其父王念孫一起並稱為高郵王氏父子,代表了清代訓詁學的最高成就。主要著作有《經義述聞》、《經傳釋詞》,又撰寫了《廣雅疏證》第十卷。



       在本書的《自序》中,王引之對撰著動機作了說明:“自漢以來,說經者宗尚雅訓,凡實義所在,既明箸之矣,而語詞之例,則略而不究;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故王氏“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助語之文,徧為搜討,分字編次,以為《經傳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前人所未及者補之,誤解者正之,其易曉者則略而不論。”可見書名中的“經”指九經,“傳”指三傳,“詞”指虛詞;《經傳釋詞》意思就是解釋先秦經、傳和西漢以前典籍中的虛詞。

       《經傳釋詞》把一百六十個字按喉、牙、舌、齒、唇五音排列。每一字下,先釋義,再舉出書證。引用其父王念孫的意見時,則用“家大人曰”予以標明。

       《經傳釋詞》以及後來所作的《語詞誤解以實義》(見《經義述聞》卷三二《通說下》)對漢語虛詞的作用有比較正確的認識,其中提出了以下幾個觀點,值得重視:

       一是認為在研究中應該區別虛詞和實詞。在《自序》中,王氏指出,如果把虛詞當作實詞理解,就會導致詞義不明,主張區別虛詞、實詞,是正確的。

       二是提出虛詞主要起語法作用。王引之在《語詞誤解以實義》中總結了虛詞的作用,指出:“經典之文,字各有義。而字之為語詞者,則無義之可言,但以足句耳。”王氏所說的“無義”是指虛詞沒有辭彙意義(或辭彙意義比較虛化),其語法意義還是有的,比如可以起“足句”作用,等等。

       三是提出虛詞的解釋要做到“揆之本文而協,驗之他卷而通”(《自序》),做好義項的歸納工作。當然,這方面王氏仍有不足,詳後。

       不妨舉幾個例子:

       家大人曰:“終,詞之既也。《僖二十四年左傳》注曰:‘終,猶已也。’已止之已曰終,因而已然之已亦曰終。故曰詞之既也。此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言既風且暴也。《燕燕》曰:‘終溫且惠,淑慎其身。’言既溫且惠也。《北門》曰:‘終寠且貧,莫知我艱。’言既寠且貧也。……”引之謹案:“《載馳》曰:‘許人尤之,眾且狂。’眾,讀為終。終,既也。,驕也。此承上文而言。……毛公不知‘眾’之為‘終’,而雲‘是乃眾幼且狂’。許之大夫,豈必人人皆幼邪?”(卷九“終眾”條)

       用,詞之由也。《詩·君子陽陽》(見《王風》)傳曰:“由,用也。”“由”可訓為“用”,“用”亦可訓為“由”,一聲之轉也。《禮記·禮運》曰:“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用,亦由也,互文耳。(卷一“用”條)

       當,猶將也。《儀禮·特牲饋食禮》記:“佐食當事,則戶外南面。”鄭注曰:“當事,將有事而未至。”《孟子·離婁篇》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韓子·外儲說右篇》:“太公望曰:‘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祿,則刑罰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則望當誰為君乎?’”《史記·魏公子傳》曰:“公子當何面目立天下乎?”又《留侯世家》曰:“橫絕四海,當可奈何?”“當”字並與“將”同義。(卷六“當”條)

       從這幾例可以看出《釋詞》所使用的一些研究方法,大體包括:(1)排比結構相同的用例,概括出詞語的含義。如要解釋《詩經·終風》的“終風且暴”的“終”,王念孫把句式相同的文句“終溫且惠”、“終寠且貧”等都收集排列到一起,從而得出“終”與“既”同義的結論。(2)利用文例來推敲含義。比如利用互文,解釋“用”有“由”義,就是利用了《禮記·禮運》“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的材料。書中還多有利用異文來探求詞義的例子。(3)借助注釋家的訓詁。如解釋“用”有“由”義,引了《詩經》毛傳的訓釋;“當”有“將”義,引了《儀禮》鄭注的解釋。(4)因聲求義。如王引之讀《詩·鄘風·載馳》“眾且狂”的“眾”為“終”,也即“既”義,就是使用了這一方法。毛傳按“眾”的字面義來理解,為王氏所駁。

       《經傳釋詞》也有不少闕失,從大的方面來看,諸如(1)過於自信,動輒破字。如《孫子·謀攻》:“敵則能戰,少則能守,不若則能避之。”《釋詞》依王念孫說,讀“能”為“乃”,說成“言敵則乃戰,少則乃守,不若則乃避之也”(卷六“能”條),實在沒有必要。錢熙祚《經傳釋詞跋》評價其“間有武斷”云云,是一點不假的。(2)原文可通,而輾轉為訓。如:“《昭四年左傳》曰:‘亡於不暇,又何能濟?’言亡之不暇也。《(昭公)十一年》曰:‘王貪而無信,唯蔡於感。’言唯蔡之恨也。‘於’與‘之’同義,故‘於’訓為‘之’,‘之’亦訓為‘於’,互見‘之’字下。”(卷一“於”條)按:王說未確。“亡於不暇”猶雲不暇於救亡,“唯蔡於感”猶雲唯恨於蔡, “於”都是介詞,非連詞“之”義。黃侃批雲“此條非是”(黃批見嶽麓書社版《經傳釋詞》),很對。(3)義項分得太細而缺乏聯繫。這是《釋詞》的一個常見問題。個中的原因也是顯而易見的。王氏父�
��是用訓詁的方法來研究語法中的虛詞問題,常常根據注釋家的訓釋來歸納義項。注釋家緣詞訓釋,所釋的是義位變體,而不是義位;編詞典的人則必須以義位為指歸。 王氏恰恰是採用注釋家的方式來歸納義項的,所以詞後的義項多而亂。此外,《釋詞》收釋的只有一百六十個虛詞,對許多常用虛詞闕而不言;又所釋僅限於先秦、兩漢時期的虛詞,六朝以降則略無所關——這些也都屬於不足,就不逐一舉述了。


       《經傳釋詞》對後世的影響很大,在王氏之後,又陸續出版了清吳昌瑩《經詞衍釋》(約成書於清同治年間,有中華書局1956年本)、近人楊樹達《詞詮》(成書於二十年代,有中華書局1978年本)、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成書於三十年代,有中華書局1954年本)等,從內容到體例都模仿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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