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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異教徒婦女 作者:阿布.卡瑟姆
強姦異教徒婦女

作者:阿布.卡瑟姆

譯者:摩訶男

本文要從一九七三年我在泰國攻讀工程學位時的經歷談起。由於我就讀的亞洲理工學院是國際知名的學府,校內有很多來自世界各國的學生,主要是亞洲國家的學生。這其中,又以孟加拉、巴基斯坦與印度三國的留學生最多。那時,孟加拉剛獨立不久,對大多數孟加拉人而言,大屠殺的創痛猶新,因而我們也未期待巴基斯坦籍的同學能與我們和睦相處。然而,出乎意料的,我們發現大多數巴基斯坦同學既友善而又樂於助人。他們好奇地想知道在九個月的動亂期間裡,孟加拉境內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曾與他們有過多次冗長的交談。這些巴基斯坦同學都很虔誠。他們經常向我們宣說真主最後的啟示,也就是伊斯蘭。他們也認為我們的伊斯蘭知識不純正,充斥著印度教的行持。他們宣教態度就如同職業傳道人面對慕道友一般熱烈。他們對伊斯蘭教的信仰是如此的強烈,以致於他們終於迫使校方答應在學校的餐廳裡提供清真食物。很自然的,他們的言行深深吸引了許多信仰虔誠的孟加拉同學,但像我這樣的"罪人"打從一開始就對他們的言行抱持懷疑的態度。

當話題轉到孟加拉的獨立時,他們儘管也表示惋惜,卻仍然為巴基斯坦軍方辯護。我們告訴他們有三百萬孟加拉人被屠殺、巴基斯坦軍隊的暴行不應以維持和平與秩序為由而免受追懲,他們聽了只是笑一笑,因為他們不相信孟加拉被佔領期間發生在我們人民身上的事。當我反問他們有多少孟加拉人被殺時,他們說大約是三千人,而且還一再強調那些被殺的孟加拉人絕大多數是印度教徒,要我們不用太在意。言下之意,就是說印度教徒活該被殺。我們指出三百萬這個數字不是出於孟加拉官方,而是出於法新社、路透社、時代雜誌等可信的外國媒體。我們也告訴他們一位名叫安東尼.馬斯卡倫哈斯的巴基斯坦旅行家在其著作
The Rape of Bangladesh』一書中,提供了極為相近的數字。這些巴基斯坦人反駁稱該書的作者是受印度政府雇用,才捏造出那樣的數字。當我們追問他們的數據又是怎麼來的時,他們說是來自巴基斯坦軍方。那麼二十萬起強姦事件又作何解釋呢?他們竟然說沒有一個女人被強姦。由此可見巴基斯坦獨裁者與軍頭們控制民心的力量有多大了!

現在,耐人尋味的是無論何時向他們述說巴基斯坦軍隊在孟加拉犯下的殘暴罪行,他們一概堅稱咎在孟加拉人。這是甚麼道理呢?只因為我們不是好穆斯林。這話怎麼說呢?如果我們是好穆斯林,當初我們就不該投票給阿瓦米聯盟,而應將票投給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或伊斯蘭黨。無疑地,大多數巴基斯坦人認定那些投票給阿瓦米聯盟的孟加拉人為非穆斯林,因此他們主張大屠殺並不是真正的大屠殺,只是清洗掉非穆斯林,畢竟他們(非穆斯林)不是真正的人類。

大家都知道在泰國,尤其是在曼谷,有很多尋歡作樂的地方。說到這裡,我得承認我和我的一票朋友們曾一起去過其中一家俱樂部。身為一個"罪人",這種事不會給我帶來多大的心理負擔。然而,有一天,當我們發現那些虔誠無比的巴基斯坦同學也在那家店裡享受全套馬殺雞、泰國浴時,可著實嚇了一大跳;而更令我們驚訝萬分的是當他們看到我們時,他們毫無羞愧狀,甚至沒有人試圖遮掩自己的臉。他們很大方地上前來歡迎我們並與我們握手,用伊斯蘭式的禮節與我們打招呼。我們愣立當場,不知說甚麼才好。這些巴基斯坦同學還興高采烈地告訴我們哪些女孩較騷、較夠味,不斷地談著這類的話題。他們一點都不害怕,也沒有不好意思,坦承他們是那些俱樂部的常客,而且他們大多數人在那些店裡都有熟識的女人。這些事令我不敢置信,我想我可能已置身於火星或某個星球上,要不就是真主已經改變了罪與道德的定義。

過了幾個禮拜,我終於有機會向當天在俱樂部裡找樂子的巴基斯坦同學們提出我的質疑,問他們犯了姦淫罪會有何後果。他們對於我這個不太禮貌的問題微感驚訝,其中一位巴基斯坦人告訴我他們去那些俱樂部尋歡作樂是無罪的。甚麼!無罪?!我的腦筋一定是短路了。聽了他這種回答,我簡直要窒息了。他告訴我由於泰國人不是穆斯林,因此玩他們的女孩是合法(伊斯蘭法)的行為。他進一步解釋說,事實上這種事在伊斯蘭教的歷史上已存續了好幾個世紀;每當穆斯林軍隊打敗了非穆斯林,都可以任意處置他們。穆斯林可以將非穆斯林的婦女擄為女奴,以供享樂之用。穆斯林若要她們死,也有權殺掉她們。簡單的說,非穆斯林並不是真正的人類,他們的身份比畜牲還低賤。他又補充說明,告訴我說先知穆罕默德允許那些遠離故鄉而隻身在外的穆斯林男子自由享受性樂。我不敢相信他這番話,於是他憑著記憶,爰引了許多古蘭經與聖訓裡的章節,來支持他的見解。我只好提醒我這位巴基斯坦同學,泰國仍然有少數居民是穆斯林;萬一他不小心玩到了泰國的穆斯林婦女,那他不是有禍了?他直接回答我說『沒事!我回巴基斯坦後,按著教律參加
Milad Mehfil,乞求赦免即可。再不就去麥加朝覲,就可以得到赦免。』不過,他說那些都用不著,因為他很確定與他上床的女子沒有一個是穆斯林。

無疑地,任何一位巴基斯坦人看了我述說的這段經歷,他(或她)可能會感到十分的不悅。許多巴基斯坦人會辯稱一個人的意見並不意謂著什麼。沒有人會為此而道歉,畢竟任何巴基斯坦人都能表達其自認為正確的見解,那取決於他們自己的想法。現在,讓我們審視我那位巴基斯坦同學的說詞的廣泛影響。他誤解了古蘭經嗎?他心理有病嗎?不要為這些想法所惑,因為當我們回顧既往,就會發現它正是巴基斯坦軍隊大肆姦淫、殺戮,使孟加拉陷於恐怖深淵的心理基礎。巴基斯坦人可能在許多事上各持己見,但一涉及無上權威的伊斯蘭信仰,他們全都沆瀣一氣。這是巴基斯坦獨裁政府、軍方與教士聯手造成的結果。這個共犯集團已執拗地在巴基斯坦人之中樹立起威信----在有關伊斯蘭的事上,他們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這種狂熱也成了
1998年巴國核子試爆的引信。我們孟加拉人對於巴基斯坦人的宗教狂熱沒有多大意見,但不幸的是它已奪走了三百萬孟加拉人的生命。

簡單地說,巴基斯坦軍隊沒有在孟加拉殺害任何"人"。他們只是從伊斯蘭的土地上清除非穆斯林,就像農夫為了保護自己的作物而噴灑殺蟲劑。巴基斯坦軍隊在孟加拉的所作所為,只是清�
�掉非穆斯林與不好的穆斯林,同時保護那些擁護他們的好穆斯林。他們不會有絲毫內疚與罪惡感。你瞧!在這樣的信仰邏輯下,巴基斯坦的軍隊沒有強姦任何"女人",他們只是在享用非穆斯林的肉。即使用了暴力也不必覺得罪惡,因為安拉的律法認可了這一切。一個連環殺手往往是心理有病的人,他從被害者垂死的掙扎與痛苦中得到快樂。儘管如此,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也知道自己一旦事跡敗露被捕,就要面臨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多數連環殺手會極力掩飾自己的犯罪行為,而且當他不發病時,也會為自己的行為而悔恨。種族清洗的主導者都是些什麼樣的人呢?他們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們大多是很好的人,待人有禮貌,說話溫和(像北美伊斯蘭教界的領袖人物Ashrafuzzaman Khan一樣),但他們的心裡有一樣特異的東西使得他們註定在某些事上與我們不同,那就是他們的信仰的不妥協與不容異己。任何手段都能被辯解為是為了成全信仰,即使那種手段是要滅絕整個民族。這就可以解釋何以巴基斯坦人從來不譴責孟加拉境內的大屠殺,而且也可以據此斷言若有機會,他們還會這麼幹。既然他們根本不認為那是犯罪,也就不會將兇手繩之以法。事情不正是這樣嗎?

這是孟加拉大屠殺計劃者與執行者們的心理背景,也是巴基斯坦亞赫亞.汗、提卡.汗、格蘭.阿薩姆、霍梅尼...的心理背景。因此,我們會有奧許維茲(納粹集中營之一)、科索沃、波士尼亞、巴勒斯坦、東帝汶....。

伊斯蘭教是惟一要為大屠殺負責的宗教嗎?當然不是!地球上所有有組織的宗教,自從它們誕生,就都認可了謀殺、強姦、掠奪異教徒為正當行為。伴隨著宗教,是一個同質的東西,那就是種族主義。宗教與種族主義兩者扶同為惡,因此我們會有希特勒、卡拉吉奇(註:前波士尼亞境內的塞族領導人之一,戰爭犯)、米洛塞維奇、穆拉第奇(註:前南斯拉夫塞族領導人之一,戰爭犯)...等等。

馬克斯曾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煙。」對今日世界而言,馬克斯那句話還算是輕描淡寫。人們吸食鴉片會成癮,而且會毀掉他們的健康,這一點大家都知道。今天,宗教已成了危害人類社會之物,這病毒已傳播向每一個人。我不確定吾人能否在有生之年找到對治它的解藥。

為何我在事隔多年後,才寫下了這篇文章?這可以引用莎翁的金句
"A little fire is quickly trodden out."來說明我的心路歷程。儘管對那些劫後餘生、活至今日,卻不敢承認巴國軍隊以真主之名殺人、強姦的同胞而言,一九七一年的慘事只是塵封在內心深處的一件不愉快的往事,但這把火至今仍在我的心裡燃燒著。

譯者按:本文作者阿布.卡瑟姆目前任職於澳洲某大學教席,也是一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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