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英國代議政制的發展
導論
代議政府是民主政治的一種形式,也是近世政治制度的主流。
「代議政制」乃是由人民選舉符合本身利益的代表,出席議會爲他們討論國家、社會事務,並代他們表達意見和作出決定。近世代議政府的產生,是受到工業革命的影響。由於中產及勞工階級抬頭,產生要求民主的運動;而代議政府之演進,當以英國為最早及最重要,其次才到法國等歐陸國家。
十九世紀初年,英國雖已有兩院制的國會;但上院議員都是世襲貴族,具有否決下院議決案的權力。下院議員由人民選出,但選舉權限制很嚴格,極少人有選舉權。工業革命後,北部新興的工業城市如「曼徹斯特」等並無議員名額。這說明當時的英國國會,不但勞工大眾,就是新興的資本家和中產階級亦無權參與。
1830年,法國的「七月革命」成功,鼓舞了英國人民爭取開放政權。資本家以停止納稅和發動金融恐慌要脅;並聯合各地民和勞工,舉行示威遊行,要求改革政制。英國政府恐怕出現暴力革命,乃於1832年通過「第一次改革法案」;將若干「荒蕪市鎭」的議員名額轉予新興的工業城市,並將選舉權給予有一定財產的人。這是資本家和中產階級的勝利。此後英國有選舉權的人數增至六十萬。
但1832年的改革法案對一般勞工和平民並無多大盆處。故此在1838年,以勞工為主的「人民憲章運動」發起,要求成年男子有普選權,取消議員的財產限制等。雖經多年的爭取仍告失敗;
於是勞工界組成大規模的「同業工會」,發動多次「同盟罷工」,終於使國會通過「1867年改革法案」;規定租屋和租地超過若干費用者可獲選舉權。遂使一百多萬城市工人獲得選舉權,英國的選民因而增加一倍;但仍有數百萬鄉村勞工沒有投票權。
1867年的改革法案大大鼓舞了一般勞工大衆,紛紛要求擴大選舉權。政府遂於1884年提出另一項改革法案,把選舉權伸展到鄉村勞工,再使選民增加一倍以上。至此英國的民主政治已踏上坦途。「人民憲章運動」時期所呼籲的政治改革已大體實現。
國會中貴族的勢力始終很大,常運用特權否決代表平民的下議院所提出的議案。工黨及自由黨合作圖減貴族的政治勢力。
1911年,終使國會通過「議會法案」;凡財政預算案,不必由上議院批准,只受下議院通過便可生效。其他議案雖遭上議院否決,但在下議院通過後兩年可生效。
這項法案大大削減了代表貴族的上議院的權力,而增加了代表平民的下議院的重要性。這項法案的意義很重大,代表平民的勢力,開始取代貴族的傳統政治地位。
到了1918年,另一個改革法案規定,所有成年男子和部份婦女享有投票權。及至1928年,國會正式通過所有年滿二十一歲的男女國民均有選舉權。於是英國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 即歐洲各國地緣接近,一國的政情很易影響他國。一國的國民,每每為他國代議制的成功和民主的實現所鼓舞。法、意等國的代議制亦相繼完成。總括而言,第一次大戰後,君權神授的君主專制政體已告終結,大多數歐洲國家都建立代議制的民主政治,並設有責任內閣,服膺於民主政治的原則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