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6 August

秀茂坪童黨殺人事件全接觸



成長篇
十四個殺人少年,還是小孩時,就住在號稱“紅番區”的秀茂坪邨。
這裏是各字頭黑幫必爭之地,並非來搶奪什麼油水,而是在此招兵買馬,吸收少年新血。
邨內“兵源”也的確不缺。由於該區多是窮苦人家,又沒有什麼娛樂場所,青少年好勇鬥狠,自然成為黑幫大哥招募的目標。
濃厚的黑幫文化,便這樣籠罩著區內的青少年。
青靚白淨、生得有點像女孩子的金寶(兇手之一,綽號“薄log”)[片中之“阿彪”],就在這種環境下長大。
他生於港、泰結合的家庭,爸爸是低下勞工,沒能力娶香港女子,就找了無甚知識的泰國女子為妻。
這類家庭在區內還有不少,由於背景相近,他與同類家庭的孩子,就形成一個“小社群”。

媽媽都是泰國人
金寳的小學時代在黃族宗親教會小學度過,班内亦有不少同邨小孩,案中多名被告,如周俊、許智偉、許智勇兄弟及陳肯構就是在校内認識的。
“佢哋玩得咁埋,因爲許氏兄弟阿媽和肯構的老母,都係嚟香港打住家工嘅泰國人。大家係鄉里,所以好放心。”一名街坊說。
黃金寳的父親是三行工人,母親則在酒樓當夜班清潔工人,家中有姐姐和弟弟。黃母是家中的掌權人,但由於工作忙及語言不通,不了解子女,只對子女打打罵罵。金寳雖然不愛家,但小學時因不准隨便上街,所以與紅番區内的壞分子仍未沾上邊。

但當升上區内的何明華會督職業訓練學校中學時,情況即逆轉。
“佢同幾個同學升咗上去,就成日被邨入面嘅童黨打,總之街頭見到就街尾走,走唔甩都唔敢還手。”一名知情的辦案探員說。
這幾個常受虐的少年,終于想到要團結起來。

開始埋堆 抗拒欺負
“只有成班人一齊玩,先至唔會俾人打。”金寳於被扣留期間向人表示。
中三時,與他諳熟的許智偉[片中之“老鼠”]輟了學,就跟一名叫“三叔”的親戚去當清潔工人,月薪也有七、八千,開始成爲他們一班人的“大哥”。
許智偉不但與邨内童黨埋了堆,還由於有些膽識,被一名新義安小頭目周龍招納為門生。
“佢(智偉)老竇老母話,起碼知道周龍係邊個,都識得下,跟咗佢哋至少唔會俾人蝦,所以都冇理渦。”一名知情的街坊說。

結黨篇
既然父母都不阻止他入黑社會,智偉搖身一變,當了幫會的小嘍囉,也開始扮大哥,向身旁的小朋友招手。
金寳其後認識了鄰校的幾個女學生,與智偉一夥組成了一個小團體,開始了童黨的雛形。
“智偉跟咗人,就經常係邨裏面蝦蝦霸霸,專揀啲細路仔打,有時癲起上嚟,連老竇都照打,但最怕阿媽,因爲佢舅父係泰國當兵,咁至壓得住佢。”三叔說。
跟著的日子,智偉一夥終於與傅顯進[片中之“大石”]、石子健[片中之“阿細”]及陸志偉(阿雞)[片中之“朱仔”]等人遇上了。兩幫人有些在球場認識,有些就打牌相遇,交談多了就結了黨。
“傅顯進當時已經係嗰班人嘅大哥,佢學跆拳道,係邨入面亦係跟住老新(新義安)班人。”一名知情人士說。
兩個小圈子湊合成了一個童黨,亦開始投入“蠱惑仔”的文化潮流,而《蠱惑仔》、《洪興仔》等英雄化黑幫的公仔書,就成爲了他們的精神食糧。

偶像陳浩南
黃金寳事後曾向人透露了這段時期的心路歷程,他說《蠱惑仔》的主角陳浩南是他的偶像人物,除了追看公仔書,還看電影,一部不漏。
“我同死黨一齊去睇,佢哋去,我咪又去囉,睇完開片,都冇乜嘢啫——啲人都打唔死嘅!”
他也承認,有時打架也是從中學習。
“係呀,打人呀,睇見人哋點打,自己咪咁打囉。”
顯然,他們把暴力視作虛幻世界的英雄表現,已失去了真實的感覺。
智偉及阿進就這樣糾合了十多廿名童黨,開始在邨内拓展地盤。
膽子大了,有人開始自組“小黑幫”。幫會的名稱由公仔書而來。他們選了“王朝”作字頭。
組了幫自然要有“聚義”之地,而與智偉是世交的“三叔”陳木清的家,就被他們霸佔。
現年三十七嵗的阿清,智力比較遲鈍,到現在仍是十多嵗少年人的心智。他同住秀茂坪邨,很自然與這班童黨諳熟起來。
他是獨居的,智偉兄弟要用他家聚腳,他也無所謂,於是讓他及其朋友阿進配有自己家中的鑰匙,自由出入,但如此一來,險些奪了他的性命。




殘暴篇
最初,大家相安無事,他們只是到三叔的家玩電子遊戲機、抽抽煙、喝喝啤酒、打麻雀之類。但後來蠱惑仔文化逐漸上腦,自恃已學得江湖道行的智偉開始欺負三叔。
一次,他放了五百元在家,準備用來交電費,結果給智偉偷去了。三叔當然要他還,但他當耳邊風,還罵他。
由於三叔有“低低地”的缺陷,童黨開始向他動手動腳,以發洩他們的暴力衝動,有時一言不合,就將他充作人肉沙包。
在這班童黨中,阿雞與他的感情算最好,三叔知道他們與邨内黑幫沾上了關係後,就向阿雞出言相勸。
“其實我叫過阿雞好多次,佢都冇聼我講,我叫佢要走就好快啲走啦。後來俾智偉知道咗,用報紙點着火,從氣窗抛入我屋企,燒咗張沙發,差啲成間屋燒晒。”三叔對《壹周刊》記者說。
童黨放火燒屋後,發覺火勢越燒越猛,怕自己的“俱樂部”毀諸一旦,便急急班來消防筒將火撲熄,但三叔已被嚇得目瞪口呆。
這事發生後不久,三叔又再度惹禍上身。

獸性漸現
邨内一名叫肥威的少年,由於與“王朝”童黨來往,三叔一次在邨内見到他,就勸他不要被人踢入會,但事情被智偉知道,又惹來毒打。
除了三叔,阿雞也同樣被人欺負。
案發前兩個月,綽號黑仔的吳明俊就曾當衆脫去阿雞褲子,要他赤裸下身,爬在地上,自己則坐上他背脊,騎牛牛,還用硬膠拖鞋鞭打他,打至臀部皮開肉裂爲止。結果阿雞在秀樂樓朋友家中養傷十多天才敢回家。
這種手法正與童黨中綽號“粒的”的陳德明,在小學時的遭遇一模一樣。
在八至十二嵗那四年間,他在學校常被同學欺淩,好幾次被拖入廁所内打,還給澆冷水,又按他的頭到花灑下,淋得全身濕透,他們甚至當眾強脫他的褲子,以此羞辱他。
案發一年前,“粒的”當時已是十五嵗,卻仍被人欺負,最後還給打斷了骨,身上瘀傷滿佈,在聯合醫院留醫。這些遭遇,令他萌生強烈的報復心態。
“佢哋呢班人,好中意用受過嘅酷刑對付番人,呢啲經驗互相傳遞,睇下邊個唔好彩咋!”一名辦案探員說。

向三叔施行“大刑”
虐打的情況,就這樣在三叔的家衍生著,而三叔亦終於經歷到最難忘的一次。
“我同智偉一齊做嘢,有一次佢無返工,我知道咗,話咗俾佢阿媽聼,咁佢話我出賣佢。”三叔說。
這一次,智偉就“吹雞”行大刑。
九七年五月十二日的晚上,“王朝”幫兩個領袖,智偉及阿進率領十多個手下直趨三叔家中,指三叔是“二五仔”,要嚴加教訓。
十多人輪流拳打腳踢,還用摺櫈、直立風扇、櫃桶等硬物狂毆三小時,雖然三叔身材尚算健碩,但已被毆得頭面腫脹,奄奄一息躲在家中養傷。由於三叔所住的三十九座是列作重建的樓宇,所以不少鄰居已遷離,未有人聼到他慘叫。
此時被同情三叔的阿雞知道,著三叔去報警,但想不到因此惹來殺身之禍,而且死得很慘。



虐殺篇
九七年五月十四日的晚上,死亡的召集在幽暗的夜裏進行著。
晚上八時,石子健正在邨内的小童群益會溫習,準備翌日的中學會考,之前,他跑到三叔家中,看過他的傷勢,畢竟他曾動過手。
其間,他聽到許氏兄弟在商量,要找阿雞出來“玩佢”。
“我地覺得佢多管閒事,叫三叔去報警。”石子健在庭上作供時說。諗
同時,他憶述了事發的詳細經過。
首先,阿進叫陳德明(粒的)打電話給阿雞,說他“大佬”在群益會門口等他,阿雞中計,說會出來赴約。
獵物自投羅網,嗜血的豺狼正張牙舞爪。

玩打人新花式
他們等分成兩批,一批在三叔家中等候,另一批由智偉帶領到群益會見阿雞。
圈套一下一下收緊,阿雞一踏入三叔的門口,便退無可退。阿雞還未坐穩,三個人已質問他:“係咪你叫三叔報警嘅?”
接著,子健就撲前一輪拳打腳踢,阿雞大叫“好痛”,然後跌在地上。阿進見勢,先用摺櫈卡住阿雞的頸,再用腳踏著他的雙手,令他動彈不得,跟著用自制的雙節棍狂打他心口。
“你知唔知你衰乜?”他每問一次便打他一下。
普通的虐打,對阿進已沒新意,他要用創新花款打得更過癮。他合起雙臂,使盡全身的勁捉住他雙腳,來招“人肉打樁機”,把阿雞倒吊,將他的頭顱一下一下舂在地上。“粒的”則蹲下來打他心口,二人越打越興奮,打到累了才停手。
阿雞終於有了一刻喘息的機會。

暴虐遊戲不想完
“佢同阿雞講:‘點呀?頂唔頂得順呀?俾啲好嘢你食呀!’”劫後餘生的三叔向本刊記者憶述他們的話。
他們似乎不想這遊戲那麽快完,所以讓阿雞回一回氣,並逗弄著他,餵他吃喜歡的酸欖,“服侍”他吃“殘廢餐”。
阿雞被打得口腫面腫,欖汁從嘴角滴下,滴到地上,阿進立即大動肝火。“你做乜嘢?即刻除咗件衫抹番佢。”
阿雞不敢反抗,把穿著的T恤脫下來抹地。
“你同我起身呀!”阿進再吆喝,阿雞唯有照辦。
接著,在旁的女童黨也大膽起來,Cass羅桂芬狠狠地打了阿雞一巴,說:“點解你係學校用粗口問候我老母?”在場的佩儀和阿儀這時也勇起來,一齊衝上前對他拳打腳踢。
男童黨見女孩子變得那麽兇狠,也有點驚訝。
原來案發前一個月,阿雞曾在學校說Cass是非。這是他的老毛病,經常口多多,編故事,Cass很生氣,用石仔掟他,阿雞用粗口回敬:“×你老母。”Cass於是像瘋了般撿起什麽便掟向阿雞。
Cass這番發難,就是要報被罵之仇。
石子健這樣形容當時的情況:“啲女仔攞住把遮,用遮柄打佢,好似打狗咁。”

執行黑社會家規
此時,大家的情緒已失控,越打越high,每個人都動了手。
阿進最後決定不用拳腳,問在場的麥家豪(鼻屎)借了條皮帶,然後對摺成一半,亂打在阿雞手腳上,像戰時日本軍拷打犯人一樣。
沒命的抽打了五分鐘,皮帶釦飛脫了,“鼻屎”很生氣,認爲阿雞累到他的皮帶“報銷”,於是他撲前向阿雞狂抽洩憤。
接著,鼻屎像靈機一觸,突然吆喝說:“要紮佢棍(黑社會規定),唔關事嘅行開。”隨即擺開家法,要嚴懲“二五仔”。
他叫阿雞跪在一支晾衫竹上,面向著關帝像,叫阿雞托著另一條竹,自己細數所做錯的事,鼻屎又拿著一支棍,一下下打在阿雞頸背上。
每打一下,阿雞的頭都會微衝向前,發出“嘭嘭”的響聲。
各人一個接一個上前,給他“紮棍”。阿雞的腳給晾衫竹掉下來的碎塊插傷了,開始流血。

唸一句詩打一棍
這時,跑去班武器的“粒的”再回來,將兩支水喉樋,分給阿進及智偉。他們興高采烈用硬幣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鐵樋上,恍如武林高手的武器。
由於武器太少,“粒的”又出去找了另一支更長的鐵樋,子健把它鋸成一長一短,自己用一支,另一支給“粒的”。
金寳分不到武器,所以就地取材,拿了廚房的鑊鏟代替。各人準備就緒,阿進發號施令。
“輪到我同我啲人紮棍。如果唸到邊句詩,提到邊個名,邊個就打佢。”
原來,各人大都有自己起的“名堂”,首先說出堂口的名稱:“王朝終於有個朵。”跟下來就是:“不落王旗巨筋進,洪興揸fit大佬必,振東車房花王九,武術指導forest gump,王朝書童小的子,吉列豬扒許智勇。”
由阿進帶頭,他們依社團内排名,一個個打阿雞。只有短短十幾句的詩卻背足十分鐘,他們也就打足十分鐘。
子健在“紮棍”後,隨即脫去上衣,擺出一個“揸fit look”,還得意洋洋得讓大家給他拍照。
“家法”施行了差不多,各人於是中場休息,坐下來吸煙。

最後哀求
之後,阿進命跪在地上的“二五仔”張開口,吃掉尚未熄滅的煙頭。當時阿雞已沒什麼知覺,只有張大口照辦。他的手、身、背、腳上都滿布傷口,鼻血也不斷流出來,瘀痕清晰可見。
阿甘見狀嚇了一跳,立刻帶他到廁所洗臉,讓他清醒過來,他真的如阿甘所願。
“求下你,我頂唔順,叫佢哋放過我。”阿雞用沙啞而微弱的聲音向阿甘哀求。
阿甘對阿進說,:“算啦!唔好打啦!”
阿甘本想帶阿雞離去,以免各人闖出大禍,可惜阿進不肯,還譏笑他是裙腳仔,要準時回家,阿甘一怒之下離開。
“你要向每個人道歉。”阿進對阿雞說。
阿雞為求保命,當然依他逐一道歉。誰知還未說完,阿進已使勁地一腳踢向他,踢得他從床前直飛落鞋櫃前面。
阿雞隨即不支倒地,鼻屎順手拿起摺櫈向在旁的朋友說:“我教你扑魚呀!”
“唔好呀!”阿雞見狀大叫。
話音未落,櫈腳已“嘭”一聲落在他的右盆骨上。他痛得蜷縮在地上呈S形震動,像活魚死前的掙扎。智偉也拿起摺櫈在同一位置打下去。

求關帝保佑
不多久,終於有人發現他失去了知覺,於是拖他入廁所,用水沖濕他的頭,可是他們還沒有因此而停手。
“我唔系有乜特別憎阿雞,我想打佢,因爲其他人都打佢……佢哋打佢嗰陣好開心咁,個個都嘻嘻哈哈……一路打,一路笑,又侮辱佢……好似個個都踢佢……睇見個個唔關事嘅都踢,佢哋又唔會整痛自己,我開始好興奮。”黃金寳事後向人說出當時的心理狀態。
後來三叔屋内的香煙全給抽完,他們要阿雞出錢買煙,問他皮包放在哪裏,發覺他已語意不清,而且身體冰冷,始知“玩出火”。
黑仔想弄醒他,但他無甚反應,遂取出一柄膠掃把棍,猛力地打他的頭,打一下棍斷去一截,但他仍動也不動。
他們此時唯有替他急救,學救護員按他心口,抬他上床,為他做人工呼吸,又散開讓空氣流通。
各人開始急起來,智偉在關帝像前上香,祈求說:“保佑我兄弟唔好死!”
子健一手搶了粒的的手提電話想報警,卻遭阿進阻止。粒的連忙致電朋友希望找黑市醫生,可惜一切來得太遲,阿雞的呼吸越來越微弱,給虐打了接近三小時後,終於魂斷。



燒屍篇
阿雞死後,他們商量如何善後,最後決定把屍體包好抬到樓下燒屍。
阿進發號施令,指揮大家脫去阿雞的短褲,再用電線及白膠袋包裹屍體的頭及手,以免遺下證據。
他們怕被發現,不敢開燈,只* 電視機的光線照明。粒的及智偉負責出外找木頭車,卻看到街上有警察經過,惟有將屍體放在廁所内,待翌日再處理。
臨走前,他們又商量好各人要面露笑容離開,以免被電梯的錄影機拍下異樣。
阿進拿著棍恐嚇三叔:“如果你講出嚟,我就做埋你……你上上下下都會冇埋,包括你阿哥阿嫂,你諗過!”
由於之前所得的傷勢,加上害怕,三叔蜷著身子,全身麻痺地坐在沙發上,默不作聲,眼淚直流,一動也不動,伴著阿雞的屍體睡著了。

部署毀屍行動
翌日,童黨之一的石子健到藍田一所中學會考,碰到阿九(陳榮錦),向他說:“阿雞被人打死咗。”阿九初時不信,但子健把事件詳情告訴他後,他確信是事實,還告訴了前一夜提早離開的阿甘。
阿甘和阿九情急之下把事情告訴了位於翠屏邨的小童群益會觀塘外展社工隊社工劉宜發,他卻不信此事。
“發sir叫我唔好亂講,唔好同人講。”劉志文(阿甘)在庭上作供時說。
晚上七時許,粒的、金寳及阿進到子健家,阿進劈頭第一句:“今晚做嘢……我揾咗四個人入三十二座燒阿雞條屍,其中一個係你。”
原來各人下午已雲集三叔家,商量此事,並選出四個燒屍代表。
子健到三叔家時,已見“鼻屎”在搬一個裝廿九吋電視的紙箱。智偉又吩咐其他人買火水和鏹水,以便燒屍和毀去阿雞容貌。
他又千叮萬囑:“唔好俾人睇見(佢)上頭(頭顱)同下頭(下體)。”
“去藍田度燒,嗰度有啲野狗,燒剩嘅嘢狗會食咖啦!”鼻屎提議。
他們又決定徵用粒的的手提電話與其他人的傳呼機聯絡。阿進指示各人以“蛋糕”暗喻屍體,“阿財”代表警察,通知燒屍者逃去。

“燒到個頭似Michael Jordon”
他們合力將屍體從廁所抬出,抬入紙箱内,再蓋上膠袋及三叔家的毛氈。部分人見狀害怕起來,紛紛上香,有人則在屋内噴空氣清新劑。
鼻屎負責封箱,他用牛皮膠紙仔細地把所有縫隙都封好,粒的這時推著木頭車到來。阿進於是分配工作,命部分人把風,另一些則假裝搬屋,把藏屍的及裝滿三叔家小型電器的紙箱運往秀茂坪邨三十二座。他們認爲,那裏正在清拆,不易被人發覺。
子健害怕起來,堅拒進入燒屍地點。阿進另外找人代替。不久,拆樓地盤冒出火光,燒屍四人組衝了出來。
“我自己係入邊搞都冇人幫我手。”智偉後來抱怨。他先把紙箱倒滿火水,再用報紙點火燃燒;黑仔則拿著電筒照明。
後來,他們再返回燒屍現場察看。黑仔及粒的出來匯報情況:“膝頭以下唔見晒,天花板黑晒,個箱都冇咗,阿雞個頭好似Jordon(米高佐敦)咁……個姿勢冇變到,隻眼冇咗,塊面就認唔到。”
原來他們燒屍前,是先淋腐蝕性液體,令人不能辨認阿雞容顔。
各人越想越驚,決定多燒一次。這時已差不多天亮,他們怕被地盤工人開工發現,所以決定將燒剩的屍首抛棄到附近垃圾站。阿雞的殘骸最後被垃圾車運往堆填區,從此人間蒸發。

破案篇
當各人往察看毀屍滅跡的情況時,三叔覺得必須報警。因爲家中無電話,他首先跑到街上致電他大嫂,說自己被人虐打,但她不相信。他最後打999報案,救護車隨即送他到醫院。
這件童黨燒屍案就這樣給揭發出來。
九七年五月十七日淩晨十二時,石子健在家中被差人帶走。到了早上六時,秀茂坪重案組探員到秀安樓許家,智偉、肥勇及鼻屎同在一起。智偉當時在房内睡覺。在探員查問下,童黨開始互篤背脊。“唔止我一個人打阿雞,麥家豪都有分打嘅。”智偉指著房外的鼻屎。
鼻屎即場承認:“係三叔叫我地打阿雞。”

爆出同黨暴行
重案組在展開拘捕首天,突然天氣反常,暴雨狂風,一名探員就說:“莫非好似梁天來咁慘,真係有冤情。”
就這樣,他們十四人,先後被帶返警署。
調查初期,重案組在搜集證據方面的確出現過困難。因爲三叔智力遲鈍,要他清楚復述整個案發經過,似乎毫不容易。加上一直無法尋回阿雞的屍體,更遑論鑒別死因。
警方只能重回三十二座燒屍現場,撿回阿雞的下肢碎骨送去化驗,可惜骸骨實在燒得太厲害,無法驗到DNA。
直至石子健轉作污點證人,給了首份口供,探隊才一步步地掌握案情。

仍只當一場遊戲
案破了,刑判了,但對這班童黨來説,仍然只是虛無之事,沒什麼感覺,因爲在他們的幻想世界中,人是打不死的。
被判謀殺罪成立,入獄廿三年的黃金寳,就對阿雞的死感到意外。
“我無諗過佢會死,因爲之前三叔被咁多人打,都唔死。”他在被判刑前在獄中向人表示。
他們仍只當玩了一場刺激的遊戲而已。




虐殺燒屍案被告判刑一覽表:
傅顯進(阿進)
案發年齡:16
謀殺,終身監禁。
法官判詞:案中主腦,最惡毒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打到佢(阿雞)臨死前,你對佢仍沒有憐憫之心,所以我對你亦無憐憫之心。你已經無可救藥,是個危險青年
許智偉(智偉)
案發年齡:16
謀殺,終身監禁。
法官判詞:亦是首腦人物,無憐憫地打死者,到臨死略有悔意卻不肯承擔罪責
吳明俊(黑仔)
案發年齡:15
謀殺,終身監禁。
法官判詞:極端暴戾、殘忍
陳德明(粒的)
案發年齡:15
謀殺,終身監禁。
法官判詞:極端暴戾、殘忍
麥家豪(鼻屎)
案發年齡:16
謀殺,入獄26年。
法官判詞:較早離開現場,角色不及其他謀殺罪被告惡劣
黃金寳(金寳)
案發年齡:13
謀殺,入獄23年。
法官判詞:犯案時只得14嵗,角色較其他謀殺罪被告輕
許智勇(肥勇)
案發年齡:13
嚴重傷人,即時釋放。
法官判詞: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
劉佩儀(佩儀)
案發年齡:13
襲擊傷人,即時釋放。
法官判詞: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
周 俊(阿俊)
案發年齡:13
襲擊傷人,即時釋放。
法官判詞: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
陳肯構(肯構)
案發年齡:13
襲擊傷人,即時釋放。
法官判詞: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
羅桂芬(Cass)
案發年齡:14
襲擊傷人,即時釋放。
法官判詞:終身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
阮潔儀(阿儀)
案發年齡:13
襲擊傷人,判入教導所21個月。
法官判詞:在燒屍時把風
黃詩城(詩城)
案發年齡:14
誤殺,判入教導所16個月。
法官判詞:曾勸衆人停止毆打死者
石子健(阿必)[案中污點證人]
案發年齡:15
承認誤殺,入獄七年。
法官判詞:勇敢供述案情,相信他是出於正義,望真心悔改,並以詩相贈


**************************************************************


坪童黨燒屍案



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泯滅人性,虐殺少年天地不能容(包括精神科醫生沈孝恩醫生分析)Bs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僅16歲、花名阿雞的陸志偉成為一班冷血童黨虐打的對象;勢孤力弱的他,於肉隨砧板上的情況下任由宰割,求助無援。經過三小時慘無人道的對待之後,於翌日黎明前結束他短暫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齒冷的是他們犯案時都不足十八歲!事發前,住在秀茂坪的輕度弱智男子三叔被這班童黨欺負,事後他們思疑阿雞慫恿三叔報警,因而轉移視線,向阿雞下毒手。


 


在死亡約會上,有人使出各種新的招數虐打阿雞,包括令人毛髮直豎的「人肉打樁機」;有人更出外搜尋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連本來旁觀的女童都加入圍毆行動,對死者亳無憐憫之心;這一切都顯示出他們的世界充滿暴力,而且有一套獨有的道德標準!


 


主審法官王見秋曾經形容這宗童黨虐殺案為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且以惡毒、 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來形容幾名主犯。他又認為首領傅顯進亳無憐憫之心、無藥可救,是一名危險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共犯黃金寶,在入獄前曾經表示,阿雞的死是他預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與無知之間,這班年青人狠狠地剝奪阿雞的生命。他們沉溺在充滿英雄主義的漫畫世界之中,認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們以社團的方式結黨,將被視為「二五仔」的阿雞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過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眾人名字的詩,唸到哪名字時,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雞,整個暴虐過程,就彷彿是一場瘋狂的遊戲。


 


當眾人發現阿雞的呼吸越來越微弱時,便漸漸焦急起來;其中一名主犯智偉,在情急之下向關帝祈求保祐阿雞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醫生回來搶救阿雞;但是一切都太遲了,因為阿雞已經返魂乏術,故此他們唯有設法將阿雞的屍體處置。他們的方法就是將屍體用紙箱裝載,運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燒毀,但在此之前他們以腐蝕液淋在阿雞的臉上,使人無法認出屍體的樣子,最後他們更將燒剩的屍骸掉在垃圾車之中運去堆填區。而阿雞就這樣從人間蒸發了……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宗表面上亳無破綻的殘酷燒屍案,終於在目擊證人三叔的舉報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結果,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廿六年改為入獄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只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佈!而這班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發生於1997年5月14日,當年案中14名年僅14歲至17歲的男女童黨,以不同方式虐打15歲男童陸志偉致死,兇徒翌日將屍體移至秀茂坪村32座,兩次淋火水燒屍企圖滅證據,目擊事件經過的輕度弱智男子陳木清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先後拘捕14人,控以不同罪名,其中4人被判被判終身監禁,兩人被判入獄26年及23年,其餘各人至少被判入獄3年。**************************************************************












童黨燒尸案”兩主謀被判刑30年
    
  人民網香港8月11日電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對“秀茂坪童黨燒尸案”宣判。身為主謀的許智偉和傅顯進被判至少入獄30年,案中一直毆打受害者的吳明俊和陳德明,最低刑期為25年。

    “秀茂坪童黨燒尸案”因年幼的凶手極度殘暴而一度轟動香港。案發于1997年5月14日,一名15歲少年被誘騙到觀塘秀茂坪內一處住所后,慘遭10多人持續毒打4小時。他被打死后,凶手們還不放過他,竟然放火燒尸,然后把殘余的尸體扔在垃圾站。警方偵破此案,拘捕了一批年齡14到18歲的青少年。其中,昨天宣判的4名被告至今仍不足18歲。

    這4名被告先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但是他們不服,向高等法院上訴。法院駁回他們的上訴,維持原判,但同時要求原審法官按照《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有關少年犯的規定,定出一個最低刑期。法官王見秋昨天在法庭宣布最低刑期時指出,這4名被告最低刑期屆滿后,才能向特首的復檢委員會申請復檢。(陳少波)



人民網 2001年8月11日


http://www.people.com.cn/BIG5/shizheng/18/21/20010811/532962.html


童黨燒屍案被告之一

2007-12-26



啤酒女郎情困跳樓亡
【明報專訊】10前年轟動一時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其中一名女被告劉佩儀,近日疑受失業和感情問題雙重困擾,在普天同慶的聖誕日跳樓,結束25年生命。劉女昨午在秀茂坪順天邨家中留下遺書,從電梯大堂一躍而下。警方及救護員事後到場證實事主已明顯死亡,毋須送院。

遺書失業和感情受挫
跳樓身亡的25歲女子劉佩儀,是香港開埠以來涉及最多未成年謀殺犯的秀茂坪燒屍案中,14名被告之一。她當年15歲就讀中三,被控毆打傷人罪名成立,依例被判入獄3年,但由於審訊時已被扣押21個月,獲當庭釋放。當年劉母曾在法庭上透露,由於丈夫於過身10多年,她要照顧佩儀及3名弟妹,負擔很大,但承諾日後會嚴加管教子女。

15歲犯案 判囚3年
據悉佩儀為家中長姊,與母親、兩個妹妹及一個弟弟,同住秀茂坪順天邨天柱樓16樓某單位,家中弟妹均已完成學習,投入社會工作,她曾任職啤酒女郎,早前因失業而悶悶不樂。

現場為秀茂坪順天邨天柱樓對開,昨午12時許,穿上黑色褸、粉紅色T恤以及牛仔褲的劉女被保安員發現倒卧上址毫無氣息,腦漿溢出,遂報警救助。救護員到場證實事主已死亡,毋須送院,屍體其後由仵工舁送殮房。警方在劉女身上找到銀包,其後根據資料通知其家人到場,各人認屍時均傷心不已,不停痛哭。警方亦於其寓所內發現寫在一張A4紙的遺書,內容透露因失業和感情受挫,不堪困擾,選擇輕生。事件並無可疑,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事件處理。

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發生於1997年5月14日,當年案中14名年僅14歲至17歲的男女童黨,以不同方式虐打15歲男童陸志偉致死,兇徒翌日將屍體移至秀茂坪村32座,兩次淋火水燒屍企圖毁滅證據,目擊事件經過的輕度弱智男子陳木清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先後拘捕14人,控以不同罪名,其中4人被判被判終身監禁,兩人被判入獄26年及23年,其餘各人至少被判入獄3年。





 


童黨燒屍案被告之一


疑因感情問題受困擾的女子,在順天邨天柱樓高層跳樓身亡,警方調查後相信案件無可疑。(蘇偉明攝)







 



燒屍現場位於垃圾房外。


墮樓喪生的劉佩儀,十年前涉及秀茂坪童黨殘酷殺人燒屍案,當年她只有十四歲,由亦是被告的男友黃詩誠帶到案發現場,曾經向受害十五歲少年陸志偉「踢過幾腳」,最後獲判謀殺及誤殺罪名不成立,但毆打傷人罪名成立,鑑於裁決前她已被囚禁二十一個月,被當庭釋放。

殘肢棄垃圾站

該案發生於九七年五月十四日,陸志偉遭誘騙到秀茂坪一單位,被童黨輪流虐打逾三小時,手法極為殘忍,包括施以「人肉打樁機」及以鑊鏟、皮鞭毆打。陸受刑致死後,又被童黨淋腐蝕液體並以火水燒屍,再將殘肢棄置垃圾站,警方相信屍體已被運至打鼓嶺堆填區。

警方迅速拘捕十四名少年男女,當中包括劉佩儀,並於一九九八年底落案控以有關罪名,案件於翌年一月審結,有六名少年(年齡介乎十六至十九歲)被裁定謀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名成立,四人判終身監禁,兩人分別判監二十三及二十六年。其餘被告分別被裁定誤殺、妨礙屍體合法埋葬及毆打傷人罪名成立,當中劉佩儀的男友黃詩誠(十七歲)被裁定誤殺,而劉女則被裁定毆打傷人。劉母在女兒獲釋後,曾表示萬萬想不到女兒會做出如此暴行,當時她激動說:「我負擔很大,一個照顧四個(子女)!」

被裁定謀殺罪成的六名少年於二○○一年上訴翻案,其中一人改判傷人罪,而其餘五人則被駁回,但獲減刑,三人維持終身監禁,兩人則分別改判監禁十九年及二十五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米俐 的頭像
    米俐

    米俐的部落格

    米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