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徒經常錯誤曲解經文的例子,而在下亦曾詳解三位一體的道理予此人。所謂欄外之羊即是欄外之羊,聖神感召不了他。無法子,他不聽算了,還多次攻擊,不宜把他留在討論區中。🙄😬🤥😒🤔
[21/05, 15:54] 大家好😁😄😃😀😊😇: 為了正視聽,本人列出一些根據:
三位一體(TRINITY) 的定義
「三位一體」意即是:「獨一的真神擁有三個位格(persons)(聖父、聖子、聖靈)存在於同一的本體(substance)中。」[4]
按本性而言,父、子、靈是完全平等的;聖子並不低於聖父,聖靈也並不低於聖父或聖子。[5]祂們彼此的關係是:「父不屬那一個,既非所生,亦無所由出;子永遠由父所生;聖靈永遠由父和子而出。」[6]我們須要注意,這些名詞只是表達出三位一體的關係,並不意味有等級上的分別。由於「生」、「出」的這些名詞都有等級意味,有些神學家就索性不用。[7]
三位一體是永恆的。一直以來就是存在著父、子、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並且每一位格都一直是神聖的,從沒有一位是從某一個時間之後才存在,或在某時刻之後才具神性。三一神在本質上一直沒有任何改變,不管現在或將來三位格也永不改變。[8]
三. 釐清名詞
要了解三位一體,以下兩個名詞是必須釐清的。
1. 本體/實體(substance): 「源自拉丁詞substantia;為其他一切現象之下作為根基(支撐、本體) 的東西。」[9]簡單來說,本體就是一物最真實的根源。就好像一個人若沒有靈魂,那人就不會是活人,靈魂就是一個活人的最真實的根源;紙包橙汁飲品若沒有橙汁只得個空紙包盒,這物就不是橙汁,橙汁就是一個紙包橙汁飲品的最真實的本質。
2. 位格(person): 「源自拉丁詞persona(為演員所使用的面具、角色、個人、人物) 。一個主體,我們(a) 既能把精神特徵,(b) 又能把身體特徵歸屬於他。」[10]我們說神是有位格的,因為祂是有個性(personality) 的,是有理智、情感,有作決定之本能,有行動的。聖父、聖子、及聖靈乃是分別的個體,各自都是有理智、情感、決定力及行動的,故每一個體皆是有位格的。[11]
順帶一提早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約160-220)是第一位使用「三一(拉丁文Trinitas)」的神學家。[12]第一個用「位格」(person) 一詞來分析三一論關係的作者,首用拉丁字trinitas(三位一體) 來指上帝,並且最早發展出三個位格,一個實體(one substance in three persons)的公式語。[13]
四. 三位一體論的歷史由來之簡述
雖然聖經沒有「三位一體」的名詞,但這亦不是神學家憑空想像出來的形上學玩意,而這真理仍是根據「整本」聖經歸納出來。對於確立「三位一體」之教義,相信在歷史上有兩個大公會議在這方面上是貢獻不少。它們分別是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 (325) 及君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381)。尤其是後者,它更是「三位一體」論的形成高潮,正統的「三位一體」觀得以成形,全歸功於這次大公會議。[14]
1. 尼西亞會議(Council of Nicaea) (325年) — 聖子之神性
在第四世紀初,當時有一位名叫亞流(Arius)(256-336) 的亞歷山太長老,在公元318年左右和亞歷山太主教衝突,他主張只有聖父是真神,聖子在本質上不同。[15] 聖子是受造的,只是與神有相似的本質(homoiousios) ,不是與神同樣的本質(homoousios) 。這激發當時的教會不得不特別召開尼西亞會議來澄清這教義。[16]主要反對他的對手是亞他那修(athanasius) 。結果這次會議反對亞流主義,肯定神的統一性,堅持聖子是神,基督是「與父一體」(homoousios)。[17]
2. 君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381) — 聖靈之神性
亞流主義並沒有在尼西亞會議中被消滅;反而聲譽更漲。與此同時,主張聖靈是被造的馬其頓紐主義(Macedonianism) 出現,把聖靈列為次等的神。[18]加帕多家教父(Cappadocian Fathers)極其反對馬其頓紐主義。在建立聖靈的完全神性的教義上,加帕多家教父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381年的君士坦丁堡會議更正式認可了這教義。[19]聖靈是與子及父同質的(homoousios) ,會議宣言如下:「我們相信聖靈,祂是主,是生命賜予者。聖靈是從父而出,與父及子同被尊敬,同榮耀。聖靈藉先知說話。」[20]
這次會議的結果除了尼西亞信仰重新被肯定;聖靈和子的同質被正式承認;[21]亞流主義被駁斥外,更重要的是「三位一體」的教義因這次會議而被堅定了。
五. 三位一體在聖經中的啟示
三位一體的真理,在舊約聖經的啟示中,並不明顯。直到新約時代,纔被清楚地表明,其中一個原因是神在歷史的啟示是進展性的,因此聖經的啟示也是進展性。[22]雖然聖子在舊約裡並不明顯,但我們都能從經文中隱約地找到祂的蹤影。現就讓我們來探討新舊約的三一神觀。
1. 舊約的啟示
a. 希伯來文「神」(Elohim)一字[23] —— 舊約希伯來文「神」(希伯來文:~yhi_l{a/)(Elohim) 的一字都是一個男性復數(masculine, plural)形式出現,但關於神的動詞方面卻是以男性單數(masculine, singular)形式出現。試舉創世記一章一節為例,「起初神創造天地」這個「神(~yhi_l{a/)」字是男性復數(masculine, plural) ,但是「創造(希伯來文: ar"äB')」一字卻是男性單數(masculine, singular)形式。從中,我們可以看到神的三一性的啟示。
b. 「我們」的自稱 —— 雖然有人認為「神(Elohim)」這一複數名詞是指神的威嚴、權能上的偉大,故用複數來形容祂(希伯來文Monster也都是以複數形式出現)[24]。但在希伯來文用法上,威嚴、權能性的複數只用第三位格,不會以第一位格自稱。然而,我們可以在舊約多處經文中找到神以「我們」來自稱或以希伯來文文法上「我們」做詞尾(suffix)的詞(創1:26;3:22;11;7;賽6:8) 。神有時說「我」,有時用「我們」,這可見其獨一性及複位格性是一開始便同時存在的。[25]
c. 舊約中的「聖子」—— 在舊約裡,我們或多或少都會找到聖子的蹤影。從士師記6章11至14節經文中,我們可知耶和華的使者是具有神性的,也被稱為神。士師記6章11節裡提及耶和華的使者,而在第14節就以「耶和華」來取代之。[26]可見這或許是未道成肉身前的聖子向人顯現。除此之外,舊約經文也有無數處是神藉人的方式顯現,例如「摩西與耶和華面對面」(申34:10);「雅各與神摔跤」(創32:28);「一位像人子的」(但7:13) 等等,或許這都是未道成肉身前的聖子向人顯現。但有一點必須要注意的,在舊約向世人顯現的有時或許是聖子,有時或許是聖靈,更甚至是或許是聖父祂本身向世人顯現。奧古斯丁在他的《三位一體論》曾討論過此問題,最後他的結論是「除非上下文有什麼或然的暗示,我們便不可急遽地主張三位一體中那一位向這個或那個列祖或先知有形體地顯現了。」[27]
2. 新約的啟示
相對於舊約,三一神在新約中的啟示可以說是清楚地顯明,三位格隨處可見。在福音書中,我們認識到成了肉身的聖子耶穌,祂施行的神蹟把祂的神性表露無遺。到了五旬節後,聖靈的工作在使徒們身上大大地張顯。或許有人認為聖靈只是代表神的力量沒有位格,但聖經中多次提到聖靈說話,而且多方地表達了聖靈的主體性,例如「不要叫神的靈擔憂」(弗四30) ,「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 ,聖靈的擔憂與歎息都表明了聖靈的主體性,亦即聖靈具有位格。[28]
新約有兩段重要的經文,清楚地表明了父、子、聖靈三個位格應是一體並且具有同等地位。其中之一就是在大使命中所描述的洗禮公式(太廿八19-20) :「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裡雖然涉及了三個位格,但這個「名」(o;noma)是單數的,而這裡也沒有關於次級或附屬的任何暗示。另外一處將三位格的名直接關連的經文就是哥林多後書十三14中保羅的祝禱:「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29]父、子、靈三位是不分高下的,是三個位格互動、互存地與人交通。[30]
在新約中,神與人交往時,父、子、靈在工作分配上使三個位格明顯起來。這稱為程序的三一論(economic Trinity) ,簡單的可分為創造、救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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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 15:54] 大家好😁😄😃😀😊😇: 解釋三位一體的四個步驟
無可否認要清楚地解釋三位一體的真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相信以下的四個步驟是不可缺少的。
1. 第一步驟:神是獨一的
要解釋三位一體的真理,相信首要任務是要讓人知道神是獨一的。基督教強調一神論,這詞一般是指以色列人對一神的信仰,後來此信仰為基督教承繼過來。[32]聖經多處提及神是獨一的,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我們都可找到相關的經文(舊約:申6:4;參出20:2-3,3:13-15等;新約:提前1:17;參林前8:4-6;提前2:5-6;雅2:19等) 。關於神的獨一性這真理是不可置疑的,聖經完全否定多神論,[33]只承認世上只有一位真神。
2. 第二步驟: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
當我們解釋完神是獨一後,下一步我們要解釋的是三位格的神性。雖然聖經強調神是一,但與此同時,它亦指出三位格各自都是神。
a. 聖父的神性
相對於聖子及聖靈,聖父的神性是較少爭議性的。父神是神,這點不用太多篇幅來討論。耶穌屢次常稱神為祂的父,亦叫門徒稱父為神(太6:9) 。神是父的觀念,在新約中清楚地顯明。
b. 聖子的神性
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己開門見山地道出基督的神性:「‥‥道(聖子)就是神。」除此之外,新約多處經文提及基督的神性。從祂的宣稱(約10:30;太26:43;) ;祂的神蹟(約11:43-44) ;祂的權柄(太28:18);祂的復活(太27:53)中,我們認識到聖子的神性。
或許有些經文會令人疑惑,認為聖子只是一個次等的神,例如祂說「我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子也不知道(可13:32)」;使徒所說的「子服於父(林前15:24-28) 」。然而,這都不足以令基督被視為次等的神。奧古斯丁在這方面的研究花了不少功夫,他認為子比父小只是照奴僕的形像而言,但照上帝的形像說,祂是與父同等的。[34]
c. 聖靈的神性[35]
聖靈的神性並不像聖父及聖子那樣容易確立。關於聖經對聖靈的神性之描述,則須由經文多處的間接敘述來推斷。有好些提到聖靈的經文,是可以和提到神的經文互換。因之,這些經文其實就把祂當作神。
一個明顯的例子是使徒行傳五章。彼得嚴厲指責把價銀私自留下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彼得問道:「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3節) 。在下一節他申言,「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在此可見,「欺哄聖靈」和「欺哄神」是互通的講法。
另一個例子是哥林多前書三章16-17節,保羅寫道,「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在六章19-20節他用了幾乎相同的話:「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顯然,對保羅而言,聖靈的內住就是神的同在。藉著等同「神的殿」和「聖靈的殿」兩片語,保羅清楚地指出聖靈就是神。
3. 第三步驟:聖父、聖子、聖靈彼此都不是同一位
第三步我們要解釋的就是三位格是彼此不同,但這解釋可能會領人摸不著頭腦。因為按人的邏輯推理來說,神既只是一位,而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那麼聖父、聖子、聖靈必是同一位,只是在稱呼上有別。但在正統的三位一體論的立場來看,這理論是錯誤的。這錯誤的理論可以說是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36] ,它所教導的是;上帝是以三種方法或形式來啟示祂自己。首先祂把自己啟示為創造萬物和賜給以色列律法的父。當上帝負起救恩的工作時,祂就取了子的樣子或形式。當祂完成子的工作後,上帝就取了聖靈的形式。於是,這一位上帝把自己啟示為父、子和聖靈。[37]
然而,這理論是錯誤的,因為聖經某些經文明確顯示這三位格也可時在同一場合出現。例如在耶穌受洗的場合中,父對子說話,聖靈降臨到子身上(太3:16-17) 。三位格同時出現的情景令撒伯流主義站不住腳。因此,我們可以說聖父不是聖子也不是聖靈;聖子不是聖父也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父也不是聖子,祂們是彼此不同。
4. 第四步驟:神是「三而一、一而三」
要解決以上二律背反的問題,的而且確是不容易。最後我們可以總括來說神是「三而一、一而三」——大部分對三位一體教義的陳述都指出,按本質而言,神的本體是獨一的;按位格而言,卻有三,然而這不是三個分割的獨立個體。[38]神的本體或本質不分割地存在於三個位格,每個位格都擁有神的百分百的完全本體,並不是各自地只擁有三分之一的神的本體。不同位格之間在性質、尊貴和尊嚴上是完全平等的。[39]祂們關係密切,彼此同工,無論在創造及救贖的工作中,每一位格皆有份參與。[40]
或許有人會問,為什麼各自擁有神的完全本體的三位格加起上來才只得一個神的完全本體,而不是三個本體。而要解釋這三與一的問題,唐崇榮解釋得好,他認為這就好像三個「無限大」加起上來都只是一個「無限大」,從這個程式裡面可看見三位一體的可能性,因為神是無限大。[41]無論多少個「無限大」加起上來,答案都是一個「無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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