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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本網頁所用的 "元" 均指港元。約 7.8 港元兌 1 美元。)
職位編號: | 20771 |
部門: | 運輸署 |
職位名稱: | 運輸事務主任 |
薪酬: | 月薪16,030元 |
入職條件: | (a) 持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b)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
註: | (a)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b)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列出學歷及工作經驗詳情;以及(c) 未填妥的申請表概不受理。 |
職責: | 協助執行下列職務:(a) 負責公共運輸及運輸策劃的行政及管理事務;(b) 執行道路交通措施及交通管理計劃;(c) 負責檢控、隧道及泊車事務;(d) 提供一般行政支援;(e) 人力資源管理及財政資源管理;以及(f) 擔任上級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或輪班工作,執行戶外職務及須隨時候召工作。) |
聘用條款: |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最多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
福利: |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一個為期12個月或以上的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可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此外,受聘人亦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 |
查詢地址: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部招聘組 |
查詢電話: | 2829 5242 |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 24/09/2010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2010年9月17日)及南華早報(2010年9月18日) |
附註: |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f)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
申請手續: | 申請表格 [G.F. 340 (3/2008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上述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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