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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商君列傳》記載在戰國時期,整個社會、許多國家從上到下都雞鳴狗盜、亂七八糟。


秦孝公當政時,重用商鞅。「五十金移木」、「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使得秦國開始有了誠信,推動了新法十年,整個社會竟然做到「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鄉邑大治。」除了那些過去享受特權的宗室貴戚非常討厭商鞅外,所有的百姓個個都很滿意讚賞新政府。


他採嚴刑峻法,為了確立法的尊嚴,自然也就顧不得情面,當時秦國太子犯法,因為太子是王位繼承人,所以就以太子的老師當作處罰對象,變法十年,雖然讓秦國達到路不拾遺,盜賊絕跡,社會秩序安定的局面,但是以威權方式控制,畢竟不得民心,所以當秦孝公去世後,當時嘗過商鞅嚴刑峻法苦頭的人,自然趁機報復,這人就是當時代替太子受罰的公子虔,他向新即位的秦王,也就是當時的太子,告發商鞅造反,逼的商鞅走投無路,連投宿店家,店家老闆都畏懼新法不敢收留沒有證件的商鞅,最後走投無路的商鞅就被五馬分屍,還被滅門,有句成語叫作法自斃,講的就是這個故事。  


在歷史上,有着這樣的一句話——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說的就是如果你觸犯國家的法律了,不管你是高高在上的天子,還是平平凡凡的普通老百姓,同樣都要收到處罰,而且所受到的刑罰都是一樣的。那麼,話是這樣說的,但是歷史上真的有朝代做到了嗎?



 


 



 


總管整個歷史上下五千年,做到這一點簡直是屈指可數,而且很多都是閹割版的,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但年秦國的商鞅變法之時,便說出過這句話,只不過是略有差別,那句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但是表達的意義是相差無幾的。所以商鞅立法維新之後,秦國當年的儲君贏駟(後來的秦惠文王)嘗到過這個刑罰的滋味。他在國都亂殺人,觸犯商鞅新法,最後教導他的太師被割了鼻子,他本人被放逐多少年。


 


這是目前為止在歷史上明確見到的也是唯一的一個例子,在後來的歷史上,就再沒有見到過這句話作用在天子的身上。最多也就是作用在太子的身上,而且還不是太子受刑。太子不能受墨刑,就用墨刑處罰他的師傅。



所以,這句話在一定的程度上面,只是統治階級的一句戲言而已,執行起來總是有着千萬種的阻攔



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畢竟是「人治」的社會,就算商鞅也無法避免,要不贏駟臉上也得刻字不是春秋戰國時期另一個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在其《韓非子》一書中說:「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強調了法要嚴格執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而且還強調必須嚴刑律法,百姓才會順從,社會才會安定。


朝代在不斷的更替,律法也在不斷的變化完善,但是貪贓枉法的官吏前仆後繼的誕生,為何會如此,說到底無論再嚴厲的律法都是由人來執行的,人的思想太複雜,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很複雜,因此才出現法外人情,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這是一個無解難題,古代的先賢能怎麼辦?


兩個字「教育」古代讀書人才能出仕也就是當官,雖說大部分人都是為了當官,可還記得孔老夫子的「有教無類」,可在古代這句話簡直就是句空話,知識書籍都在那些豪門大戶手裏,你當「書香世家」是怎麼傳下來的,即如此,民智如何開啟,古代的老百姓大多數對於律法都只是大概了解,當然現代人對於律法也是兩眼一抹黑,於是這些執法者就能把你玩弄於「股掌之間」,再回到商鞅,他制定的法,因為牽扯到王子贏駟,於是商鞅馬上變通,老師代替懲罰,底下的秦國百姓一看,王子的老師的臉上都被刻字了,而不會記得犯法的人是王子,大家有沒有一種同感,有一些人我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他是不會受到懲罰的,別說沒有,問問自己的內心。


因為不論怎樣的法律,都是為天子所服務的,只有在古時的歐洲,那種君主立憲制的國家裏面,這種情況才會發生。英國1640年查理一世、法國1789年路易十六,都是觸犯了法律被革職。前陣子沙特阿拉伯的一個的王子,就是因為殺了貧民而被斬首。



因此「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永遠不可能實現,當然在消除了等級,和階級之後的現如今,我們能做到嗎?會有那麼一天,人人都識字,都懂法,都遵法,都用法,那律法就是透明的,是作為一個第三方的存在,大家互相監督,但要堅守我們的心,一顆正義的心,不畏強權的心,不屈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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