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甘神父的講道
(乙) 網上資料

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讀經釋義
(主題:要謙遜地遵守天主的誡命)
讀經一 | 德15:15-21 |
答唱詠 | 詠119:1-2, 4-5, 17-18, 33-34 |
讀經二 | 格前2:6-10 |
福 音 | 瑪5:17-37 |
A 讀經一:德15:15-21
1. 德訓篇很長,共51章,主要是「勸喻」和作者的自我「反省」,內容大概分為四部份:
| 德訓篇 | 內 容 |
(a) | 德1-23 | 真正的智慧來自「敬畏上主和遵行法律」; |
(b) | 德24-43 | 人行為的結果,也指出了善人和惡人、善事和惡事之間,其後果的差別; |
(c) | 德44:1-50:23 | 讚美天主和猶太裔各祖先; |
(d) | 德50:24-51:38 | 作者自我介紹和感恩禱詞。 |
2. 德訓篇的主要主題與箴言相同,是提醒人要「尋求智慧」和「遵守法律」,作者不但用些格言來勸喻,更重複地提點人要重視信德和德行。讀經一談「人沒有智慧的緣故」,上文是德15:1-10,談「獲得智慧的人是有福的」,特別強調這點是因為團體出現了危機,民族逐漸被人同化而失去了自己的文化和價值觀,使人想起舊約瑪加伯時代(公元前175-135年)被統治者強迫希臘化時的政治迫害,但瑪加伯並沒有屈服。
3. 當時巴力斯坦地已被希臘所統治約一個世紀,並以懷柔手段施政,准許猶太人根據梅瑟法律而生活,然而希臘的文化已廣泛地通行於猶太人的上流社會。到公元前198年,敘利亞王佔領了巴力斯坦地後,不久便強迫所有殖民地希臘化,公元前170年起,更掠劫了猶太人視為民族標記的聖殿,兩年後強迫猶太人採用外邦儀式和習俗進行禮儀,違者判死!統治者又把希臘的至上神宙斯的雕像立在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壇上,下令猶太人敬拜。
4. 多數猶太人敢怒不敢言,德訓篇的作者為了堅定同胞們的信德,便提醒他們勿忘記以色列人是天主的選民,應相信雅威和聖經,聖言能活用於順境和逆境。作者也讚許一切以色列的英雄人物,由諾厄至大司祭息孟。德訓篇的希臘語是「Ecclesiasticus」,即「教會的書」,主要是為教導慕道者。至於聖經內,人何時談「宗教」的開始呢?這是當人曉得向天主作祭獻時,加音和亞伯爾便是最早的人類向天主作祭獻(創4)。
5. 看看讀經一,談的是「人自由的抉擇與連帶的責任」,選擇「生」與「死」,任君尊便。大部份的人會選擇「生命」,但實質行動卻背道而馳,走向「死亡」。就如明知吸煙危害健康,但相信自己較別人好運;明知遲睡會傷害身體機能,但作丈夫的永遠不會接受妻子善意的勸導作足夠的睡眠!保祿在羅7:15說得真好:「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又像羅7:19的話:「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畢竟,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無人可倖免!
6. 談到「生」與「死」的抉擇,德15:16便指出如何才會有「生命」:就是藉「遵守他的誡命」,詳情請參閱申30:15-20。天主第一誡規定:「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一個人能受到聖神的感動而受洗成為天主的子女(格前12:3),是莫大的福份,領洗後仍去拜四面佛、參與占掛或問米,相信風水或天圖佈局等邪門,就是選擇「死亡」。勿以為天主未必全知,德15:20說:「他洞悉人的一切行為。」訓12:13-14亦這樣說:「13「你應敬畏天主,遵守他的誡命,因為這是眾人的義務。」14因為天主對一切行為,連最隱秘的,不論好壞,都要一一審判。」
7. 讀經一的訊息是「「生」與「死」的抉擇」,想「生」便要「遵守他的誡命」,祂是全知的,也是賞善罰惡的。
B 答唱詠:詠119:1-2, 4-5, 17-18, 33-34
1. 詠119共176節,分為二十二首經,每首共八節,但主題只有一個:「自始至終所詠讚的,都是天主的法律」,作者對上主的法律充滿信心和熱愛,因此積極鼓勵人去遵守,強調「望德」和「愛德」。寫了一篇那麼長的聖詠,是因為重大危機的出現,就如讀經一談的瑪加伯時代猶太人所受的衝擊,當時的人沒有理會「他的誡命」,盡情縱慾地享樂,且批判熱心教友的行為,情況猶如今天瀰漫中外的罪惡環境(貪婪、欺凌、缺德、濫情);連聯合國都批評天主教反對墮胎和人工避孕,這等批評既無知且邪惡,他們的反對等同「反對生命」,反對永生。作者所談的法律範圍較梅瑟法律更廣,包括天主給人的所有啟示,啟示祂的旨意 - 永生。天主的法律賜給人智慧、明達、理性和分辨是非的能力,詠119倡議「知法」/「守法」/「愛法」的真精神。
2. 答唱詠的內容選自22首經中的第一、三、五首,主題分別是:「守法律的幸福」/「求賜守法律之恩」/「求賜守法律的寵光」。答句是詠119:1:「遵行上主法律的人,真有福。」領經的第一和二段指出:「遵守他的誡命」者很有福,與天主的關係親密,他們以純潔之心去尋找天主的旨意,然後在生活上實踐,這正好配合福音中的瑪5:27-30。
3. 到領經的第三段,詠119:17祈求天主恩賜「得以生存」,即「長壽」,好能「服從你的綸音」,即守法,猶太人認為人死後在「陰府」無法繼續「服從」和讚美上主。詠119:18求天主「開明我的眼睛」,好能洞悉祂法律如何奧妙。詠119:33-34的標題是「求賜守法律的寵光」,重申期望能守法,作者也求上主開導,好讓他全心全意地「遵守他的誡命。」
4. 讀經一談「生」與「死」的抉擇,想生便要「遵守他的誡命。」然而,人很軟弱,他的抉擇連帶着責任,卻未必有力承擔,答唱詠便叫人要祈求上主的助佑,使自己能全心全意「遵守他的誡命。」
C 讀經二:格前2:6-10
1. 上主日讀經二是格前2:1-5,保祿說人其實很有限,這話時至今天都得到普遍人的共鳴,2010年11月時,科學家用超級望遠鏡目睹一個年青的黑洞誕生,或者,近年科學家開始逐漸了解地球地心的岩漿移動的機制,不過,這些科技卻與天主的智慧無與倫比,而本主日的讀經二就是談論天主是真正的智慧。
2. 格前2:6有「成全的人」一詞,指的是成熟的成年人,不是所有成年人的心態都成熟,有些中年人士對於朋輩的子女得到優異的學業成就而心中感到酸溜溜、或者見到別人穿着華麗的服飾便惡意批判人「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又或者覺得社會虧欠自己很多!格前2:6所談「權勢者的智慧」比比皆是,例如一些上市的公用事業,為了貪取利潤到法定上限而不顧普羅市民的艱苦生活;又如美國奧巴馬政府為了本身的利益而盜竊別人大量的私隱資料,且被揭發後仍毫無悔意;又如香港的地產發展商建築發水樓,起碼騙去小業主三分一的建築面積,這等都只是「權勢者的智慧。」
3. 不過,保祿要探討的「智慧」乃出於天主,格前2:7說:「我們所講的,乃是那隱藏的,天主奧秘的智慧,這智慧是天主在萬世之前,為使我們獲得光榮所預定的。」可惜過去兩千年來,世間上仍有很多人不肯接受十字架的智慧,而且變本加厲,各地政府禁止對青少年人道德上的培育,造成處處爾虞我詐和徇私舞弊,人與人的關係越來越疏離,魔鬼似乎佔了上風!但當默西亞再來時,魔鬼便會節節敗退,亦即格前2:6所說「今世將要消滅的權勢者。」
4. 聖保祿早已在格前1:18指出世人們如何回應耶穌的聖死:「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成全的人」會明白十字架的犧牲顯示了主耶穌無限的愛。雖然格前2:7說智慧是「隱藏的,天主奧秘的」,但聖神實在正在工作,因為格前2:10說:「藉著聖神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我們能接受信仰,並非由於人努力地深入研究後的結果、亦與我們的才智無關,而是透過聖神的「啟示。」
5. 天主教的教友多數覺得自己認識教義和聖經太少,沒有能力或資格傳揚福音,其實,有些神職人員都有同感,認為傳教是他們的特權。不過,天主教法典並不同意這種說法,法典的230(2) 條說:「所有平信徒皆得擔任釋經員(All lay people can exercise the role of commentator)。」229(1) 條又說:「平信徒有義務及權利獲得符合其個人能力和條件的教義知識,使能按基督宗教道理而生活,宣講道理並在必需時為道理辯護,並參與執行使徒工作。」
6. 回到讀經二,格前2:7說信友的宣講也使他們「獲得光榮」,這「光榮」就是在末日參與耶穌光榮的復活。格前2:8中「今世有權勢的人」指組成公議會的司祭、經師和長老,是當時的社會和宗教領袖,可惜他們「將光榮的主釘在十字架上。」「光榮的主」也在舊約裏暗示過,詠44:9說:「我們時時以天主而自豪,永永遠遠歌頌你的名號。」舊約的偽經哈諾客書63:2 也有類似的說法(註:哈諾客是亞當的孫兒)。
7. 回到格前2:7,「萬世之前」指人類的墮落,原祖父母犯了罪,失掉了光榮天主的能力,但透過基督的救贖工程,人能逐漸恢復過來。保祿要表示,天主從起初已愛了我們,羅5:8這樣說:「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智11:25也曾說過:「的確,你愛一切所有,不恨你所造的;如果你憎恨什麼,你必不會造它。」
8. 格前2:9所述「經上這樣記載 …」,但整卷舊約中卻沒有一處與這節完全吻合,較接近者是依64:3,以下作簡單的比較:
| 依64:3 | 格前2:9 |
(a) | 未聽過的,耳朵從未聽過 | 耳所未聞 |
(b) | 眼睛從未見過你以外 | 是眼所未見 |
(c) | 有一個神對依靠自己的人如此行事的 | 天主為愛衪的人所準備的 |
亦有學者認為是選自名為厄里亞默示錄的偽經,這卷偽經有兩個版本,一是基督徒參閱的埃及古語版,另一是猶太人參閱的希伯來版。格前2:10說天主「藉著聖神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我們」指保祿和與他合作的傳教士。
9. 讀經一談抉擇,成熟的人可抉擇「生」與「死」,想「生」者便要「遵守他的誡命」,天主是全知的,當人願意時,天主會助人成長,承擔責任。答唱詠表示認同,人如果遇到困難,便應祈求天主的助佑,使自己能全心全意「遵守他的誡命。」讀經二說要選擇的是「智慧」,但不是人間的智慧,而是「天主的智慧」,即「十字架的道理」,人的智慧是無法明白這道理的,所以天主會賜給人聖神,祂會「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
10. 格林多人的問題是「自大」,自以為憑「權勢者的智慧」便堪當被稱為「成全的人」,因而藐視其他的人。保祿卻指出真正的智慧是「那隱藏的,天主奧秘的智慧,這智慧是天主在萬世之前,為使我們獲得光榮所預定的。」這暗指「權勢者的智慧」來自與魔鬼為伍,他們把自己交給魔鬼作後者的工具!到福音時,耶穌把「天主奧秘的智慧」更廣泛地闡釋,但自以為是的「權勢者」無法領悟的!
D 福 音:瑪5:17-37
1. 瑪1-4五度表示了舊約的滿全,因此,瑪5:17說耶穌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信友們不可忽視舊約,亦表示基督宗教乃猶太教的滿全,新約應驗了舊約。由瑪5:21-22起,耶穌便要展示新約如何應驗舊約,首先,稱別人為「傻子」或「瘋子」都會「受火獄的罰」,因為這違反了真福九端的第三端:「溫良」,犯了天主十誡中的第五誡。表面看來,這命令十分嚴厲,稱呼別人為「傻子」或「瘋子」怎能與「殺人」雙題並論呢?但要注意:所謂「星星的火,可以燎原。小小舌頭,能闖大禍。」意思是: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身上各肢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雅3:8:「至於舌頭,卻沒有人能夠馴服,且是個不止息的惡物,滿含致死的毒汁。」)。同樣,稱別人為「傻子」或「瘋子」是起點,最終卻會造成「殺人」,故必須防患於未然。
2. 瑪5:27-30又是防患於未然的好例子,「注視婦女」是起點,「姦淫」是終極;「剜出右眼」是起點,「全身投入地獄」是終極;「砍下右手」是起點,「全身投入地獄」是終極。人的眼睛和四肢均屬於其身體內,對於身體任何部份的行為,人便要負責。瑪5:27-30的話是針對男性的,因為當時的法律太偏袒男士。
3. 瑪5: 33的「不可發虛誓」和瑪5:37的「是就說是,非就說非」與真福九端中的「心裏潔淨」相關,至於瑪5:34的「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就如有些人習慣說:「老實講,…」,彷彿表示這些人一向講話都不大老實!
4. 讀經一談選擇,成年人選擇「生」與「死」,任君尊便,想「生」便要「遵守他的誡命」,祂會助人成長,好能承擔責任。答唱詠認同誡命的重要及應該遵守,要祈求天主助佑,好能全心全意「遵守他的誡命。」讀經二說要選擇天主的智慧:「十字架的道理」,天主會賜聖神給人,祂會「將這一切啟示給我們。」福音將讀經一和二合併起來,誡命是「要遵守的」,但必然防患於未然,誘惑一出現便要立即打壓,不能讓其茁壯成長。
(丙) 王保誠神父的資料
【馬爾谷福音8:11-13分享】
向主禱告,會蒙垂聽,但若妄求或存心不良──「想試探他」,都會被主棄絕。基督徒所追求的神蹟,乃是在我們身上彰顯基督復活的生命。懷著純潔的心,生活中不難找到愛我們或等待被我們所愛的人和事,他們都是指向天主的徵兆。
【瑪竇福音5:20-22,27-28,33-34,3
人類社會中的自由,不是「想做就做」。人的行為沒有天主
【Reflection on Mk 8:11-13】
It is not just the Pharisees who ask for a sign, but also us. Our lives are full of signs, which we had never paid attention to before. We wake up every morning, walk, speak, smile. The Presence of God is not some spectacular novelty, but something that pervades all of life, as the yeast pervades the lump of dough.
【Why Does This Generation Seek A Sign?】
The Pharisees came forward and began to argue with Jesus, seeking from him a sign from heaven to test him. He sighed from the depth of his spirit and said, “Why does this generation seek a sign? Amen, I say to you, no sign will be given to this generation.” Then he left them, got into the boat again, and went off to the other shore.
Mk 8:11-13
(丁) 趙必誠神父的資料:
2017年常年期第六周星期一彌撒福音反思(谷8:11-13)
不解:
耶穌連死人都有能力復活(路7:11-17;若11:1-44),為什麼沒有復活法利塞人已死之心?
拒絕天主,是絕症,因為人自我了斷永生
“法利塞人出來,開始和他辯論,向他要求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想試探他。”
法利塞人所謂辯論(syzētein)非正面或良性,而是負面的爭議或爭端,甚至爭吵。爭論主題就是來自天上徵兆,目的:試探(peirazontes)。
“試探”在這裡是負面挑戰,表面要求徵兆,骨子裡卻想找破綻來打倒耶穌,因為在法利塞人眼中,耶穌非天主,是敵人。
耶穌是否可以大顯威能來一個無敵徵兆?那麼,連法利塞人也皈依耶穌的時候,天下都不信主升天?
為什麼耶穌不來這一套?
首先,法利塞人是假裝,他們已經知道耶穌兩次增餅增魚,只是不信。
不信就是法利塞人的底。維持不信來找耶穌顯徵兆,是一石二鳥:
如果耶穌彰顯大能,顯天上徵兆,他就是默西亞,法利塞人可以禀告羅馬政治領導,耶穌是政治復國的敵對者。
如果耶穌所顯徵兆不符合法利塞人標準,那麼,耶穌是神的騙子。其實,連增餅增魚這偉大奇蹟都視而不見,為法利塞人,做什麼都沒意義。
耶穌回應:“心裡嘆息”(anastenaxas tō pneumati autou,sighed deeply in his spirit),是精神裡自我深沉嘆息。站在耶穌面前的,是患上自我靈性絕症的法利塞人,耶穌還能說或做什麼?
因為,信仰與永生,不是魔術秀。 。 。
趙必成神父
20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