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上第一個殉職記者 被慈禧太后打死 《中俄密約》的內容公之於眾後,國內外輿論一片嘩然。全國人民群情激憤,紛紛斥責清政府的賣國行徑,進一步促進了全國范圍內革命運動的深入開展,清政府則陷入了非常難堪的狼狽境地。在國內外強大輿論的壓力下,清政府不得不放棄簽訂《中俄密約》的計劃。 惱羞成怒的慈禧太后極其殘忍地下令將記者沈藎“斬立決”。後因懼怕行刑會影響慈禧太后的生辰“慶典”,慈禧太后這才發布諭旨:“著即日立斃杖。” 7月31日(陰曆六月初八),刑部大堂8個獄卒手拿特製的大木棍,準備行刑。沈藎面對獄卒,大聲說道:“快些了事!”於是,8名獄卒輪流捶打沈藎的四肢和背部,時間長達4個小時之久。沈藎被打得血肉橫飛,“骨已如粉”,其狀慘不忍睹,但沈藎自始至終“未出一聲”。這時,堂司以為沈藎已死,下令停止捶打。不想這時沈藎用微弱的聲音說道:“速……用繩絞……”見沈藎還沒有死,堂司又下令“以繩勒其頸,而始氣絕”。 圖:沈藎(一八七二—一九○三) 沈藎(1872年-1903年7月31日),初名克誠,字愚溪,湖南省善化縣(今長沙市)人。沈藎曾參加維新變法,變法失敗後又成為革命派,並長期擔任記者。1903年沈藎因揭露清政府與俄國簽訂條約的內幕被捕,7月31日在慈禧太后授意之下被刑部處以杖笞之刑,後被絞死,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因新聞言論觸怒政府而被殺的記者。 晚清第一文字獄“蘇報案” 讓清廷強權碰了壁 一石激起千層浪,從1903年5月至6月,短短一個月間,《蘇報》的發行量迅速飆升,僅發行點就增加了幾十處,令老牌大報《申報》都黯然失色。其字裏行間洋溢著的民族激情和仇滿思想,令清廷心驚肉跳、雷霆震怒。於是,清政府正式開始醞釀—如何給予《蘇報》毀滅性打擊。而一向以強硬面目示人的湖廣總督端方,也以八旗子弟固有的傲慢,連番致電兩江總督魏光燾,責問魏為何放任治下出現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論。6月24日 ,魏光燾回電端方,稱已要求租界工部局查禁《蘇報》,緝拿亂党。 12月3日,曠日持久的“蘇報案”第三次開庭,為了避免再次出現會審時“輿論觀瞻、民眾哄笑”的尷尬場面,會審公廨特意設立了“額外公堂”,不再允許社會人員觀看。此時的主審官換成了上海縣令汪瑤庭。原告指控章、鄒“登報著書,擾亂人心”,被告律師要原告拿出“人心被擾亂” 的真憑實據,原告哪拿得出?傳統中國一向是主審官員說你是擾亂人心,你就是擾亂人心,這回終於在講求實證的西方法律面前碰得灰頭土臉。12月5日 ,被告律師再作無罪辯護:“章鄒二人,係年輕學生,出於愛國之忱,並無謀反之意!”控辯雙方就有罪還是無罪的問題展開了激烈論戰。12月7日 ,汪瑤庭單方面擬定判決:判章太炎、鄒容(見右圖)終身監禁。結果被觀審的英國副領事當庭否決。
晚清第一文字獄——“蘇報案”,在國家主權盡喪的歷史大背景中發生,讓中國知識分子五味陳雜,既為滿清強權的碰壁而歡欣,也為中國司法主權遭西方列強踐踏而憤慨。清廷想“用20萬兩白銀利誘租界當局”來換取章太炎、鄒容等人的性命的點子,在見錢眼開的洋人那裏例外的沒有奏效,是洋人不愛錢嗎?
通過“蘇報案”的審理,《蘇報》的反清革命思想為眾多媒體熱議,租界很快成為革命輿論的大本營,習慣於屠殺言者的清政府從此再也不能為所欲為、大施淫威了。
被稱為晚清第一文字獄的“蘇報案”,當年曾在上海租界內會審七次。在清政府設立的最基層的法庭上,一向“文網高懸、草菅人命”的清政府既要當主審,又要當原告,還要看觀審的洋人之臉色行事。被告則是手無寸鐵卻懷抱狂熱理想的文弱書生。原、被告雙方各請西洋律師,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較量。與此同時,清政府與租界當局、租界當局與租界輿論之間的較量也在法庭之外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而租界外的中國知識界,情感更是複雜:既為列強粗暴踐踏中國司法主權而憤慨,又為滿清政府首次折戟文字獄而歡欣。
這其中究竟隱藏著哪些奇譎故事呢?
一
鴉片戰爭後,中國從一個獨立的封建主權國家,蛻變為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845年,英美法三國要挾清政府簽訂了《上海租地章程》,在今天外灘一帶租地130畝構建定居點。為了便於管理,列強又在租界內設立了管理機構“工部局”,由三國領事輪值掌控。工部局下還組建了“巡捕房”,攫取了針對租界內所有民眾的司法管轄權。
1868年,租界當局又與清政府協商,成立了一個專門負責斷案的機構—會審公廨。這個機構名義上由清廷派員主持,但按照雙方擬定的章程,列強擁有觀審權。說是觀審,實際上是操縱。這樣一來,主持會審的清廷官員就成了擺設和木偶,清政府也完全喪失了司法及審判的主動權。
“蘇報案”,就發生在這樣一種國家主權盡喪的歷史大背景中。
1896年6月,《蘇報》誕生於上海英租界。創辦人胡璋是個畫家,他用自己日籍夫人的名義註冊,挂著日商的牌子,投身於十里洋場的報業競爭潮流中。胡璋企圖用小道消息、黃色新聞來吸引讀者,可惜此種風格的小報在上海多如牛毛,《蘇報》也逐漸淪入了“營業不利、難以為繼” 的境地,最後胡璋不得不將它賣給了因罷官而閒居滬上、想靠清議救國的陳范。正是在陳范手中,《蘇報》異軍突起,成為上海五大日報之一,並於1903年的夏天達到了發展的巔峰。
陳范曾任江西鉛山縣令,因為對地方教案“處理不當”而被免官。他親眼目睹了清朝官場的黑暗、戊戌變法的失敗,因此非常希望通過辦報來呼籲國民救國圖強。因此新版《蘇報》一經推出,就以其“針砭時弊、力主改革”的辦刊風格贏得了知識界的青睞。梁啟超稱讚說:“屹立於驚濤駭浪、惡毒迷霧之中。難矣,誠可貴矣!”
陳范並沒有滿足於已有的成績。1903年5月27日 ,他毅然聘請愛國學生章士釗擔任《蘇報》主筆。年少氣盛的章士釗以初生牛犢的猛勁,從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對《蘇報》進行了大膽革新。6月1日 ,《蘇報》宣佈“本報大改良”,同時刊出章太炎的文章《康有為》,提出“革命如鐵案之不可移”。6月2日 ,將報道“學界風潮”的欄目移到頭版頭條。6月9日 ,重磅推出少年鄒容創作的以反滿為核心的《革命軍》,稱之為“國民教育第一教科書”。6月20日 ,發表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在該文中,章太炎直呼光緒皇帝的名字,並稱他是“未辨菽麥”的小丑,號召“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6月22日 ,更是刊出《殺人主義》一文,狂歌“殺盡胡兒才罷手”、“借君頸血,購我文明,不斬樓蘭死不休,壯哉殺人”之類驚世駭俗的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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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6月29日 ,工部局發出了逮捕章太炎(見左圖)、鄒容等七人(人員名單由清方提供)的拘票。章太炎提前接到了避禍通知,可他對逃跑嗤之以鼻,決意要學譚嗣同。6月30日 ,當巡捕衝進辦公室時,章太炎端坐在那裏,指著自己的鼻子說:“余皆沒有,章炳麟是我!”
而鄒容則躲到一個外國傳教士那裏,靜觀時變。已先入獄的章太炎通過公開信的形式號召鄒容自行投案。公開信一經刊出,輿論大嘩,有說章太炎迂腐偏執、強人所難的,有讚揚章太炎君子成人之美的—說是讓鄒容獲得一次生命親證與道德承當的機會。可事實上,章太炎事後承認,他召喚鄒容,只是讓他分擔“蘇報案”的責任而已。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此舉竟讓鄒容英年早逝。
當時血氣方剛的鄒容沒有參透這一點,閱信後,他以龜縮一隅為恥,決心張揚大丈夫勇於擔當的氣概,毅然到巡捕房投案,從容入獄。而《蘇報》的主人陳范,此時正在東渡日本的輪船上,瞪著憂憤交加的眼睛,眺望神州大地。
七名疑犯抓到了六名,總算給了清政府一個交代,可還沒開庭會審,租界內“保護言論自由”的聲浪,就鋪天蓋地地向租界當局壓過來。租界當局小心翼翼地應對著來自清廷與社會輿論兩方面的壓力。
二
7月15日 ,上海租界會審公廨第一次會審“蘇報案”,一場前所未有的奇怪大戲正式開演了。原告是手握野蠻專制權力的清政府,被告是手無寸鐵唯有一腔熱血的幾個平民,在洋人的監視操持下,東西方兩種不同的政治文明與價值觀念開始了面對面的較量。
首次會審,清方主審官員叫孫世。當時的上海報紙稱他為孫建臣,估計取的是“奸臣”的諧音,陪審員是英國人迪理斯。審判一開始,原告律師古柏就讀了幾份《蘇報》,來證實章、鄒等人“陰謀顛覆政府”的罪名。孫世在一旁聽得心驚肉跳,作為主審官,他為什麼如此恐懼呢?原來,按照沿用了200多年的《大清律》,如果在庭審過程中,主審官允許謀反言詞被當眾重述,那麼主審官員也要被治以重罪。因此在古柏讀完訴狀後,孫世當即對章太炎等人說:“本官與爾等素無冤仇,切毋重復昔日逆亂之言!”其惶恐之狀,引得聽眾一陣哄笑。到了訓問被告的環節,孫世知道章太炎博學,以為他有功名在身,就問:“得自何科?”章太炎故意大聲嚷嚷道:“我本滿天飛,何窠之有?”將封建科考說成鳥窠,又一次引發暴笑。清廷起訴章太炎的罪名是“詆毀聖上,呼為小丑,立心犯上,罪無可逭”,章太炎一本正經地解釋說,我之所以直呼皇帝名字,參照的是西律。接著又運用豐富的訓詁學知識,將“小丑”二字解釋為“小孩子”。孫世國學功底沒有章太炎深厚,被駁得啞口無言。只好去威逼鄒容,可鄒容除了承認《革命軍》是自己所作外,其餘不置一詞。審判又陷入了僵局。
7月21日 午後,“蘇報案”進入了第二次會審。代表清廷的古柏律師當庭提出請求,說:“朝廷正與租界當局交涉,在此項事宜尚未達成之前,不方便繼續審理。”被告律師博易馬上反對,質問古柏:“你到底代表誰?是上海知縣,是上海道臺,還是江蘇巡撫、兩江總督!”古柏說: “我代表清政府!”這時,主審官員孫世聲援古柏說:“古柏代表朝廷,這是很明確的。本案開審,就是因為官方有正式的命令。”博易立即反駁說:“你們前一次指控我的當事人犯有重罪,如今又無端要求暫停審理,視法律如兒戲,使本案失去了立案的條件,應該撤案放人!”清廷當然不願意,於是章、鄒等人又被押回了巡捕房。
那麼,此時此刻清廷又在與列強協商些什麼呢?原來,慈禧太后對此案專門下過口諭,要求一定要將“蘇報案”犯押到南京,淩遲處死。所以主辦案件的官員一再要求引渡人犯,以完成太后“懿旨”,實現“殺一儆百”的目的。可是列強堅決不同意,他們倒不是珍惜章、鄒等人的生命,而是為了維護自身在租界內的司法權益。清廷於是想出了“用20萬兩白銀利誘租界當局”的餿點子,可是一向見錢眼開的洋人還是不答應。清廷一計不成,又生一計,竟然再次出賣國家主權—願將滬寧路的路權讓給列強,以換取“引渡”的承諾。這回列強有點心動,但出於某種顧慮,遲遲未曾表態。正在僵持中,“沈藎案” 的突然爆發,一下子將清政府的野蠻、殘忍與不智暴露無遺。
沈藎也是一個傾向於革命的報人。出於愛國熱情,他披露了“中俄密約”的內幕。清政府正被蘇報案搞得焦頭爛額,沈藎又從背後捅了它一刀—揭露了其“見不得人”的賣國行徑。慈禧太后惱羞成怒,下令將沈藎杖斃。沈藎慘死,舉世震驚。英美政府明確電令其駐華公使,決不能滿足清政府引渡“蘇報案”政治犯的要求,理由是清政府嚴重踐踏人權。9月10日 ,清廷不得不放棄引渡“蘇報案”人犯的努力,寄希望於通過西方法律制裁章、鄒等人。
12月24日 ,在增加了一些所謂的罪證後,汪瑤庭又在“額外公堂”上宣佈章、鄒二人“陰謀顛覆政府”罪名成立,應予“永遠監禁”。可公使團仍然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效。雙方繼續對峙了兩個月之久。
1904年2月,公使團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結案,就要將在押嫌犯釋放。清廷擔心竹籃打水,只好再次讓步。5月21日 ,額外公堂作出終審判決:章太炎監禁三年、鄒容監禁兩年,罰苦役,期滿驅逐出境,不準逗留租界。
三
歷時將近一年的“蘇報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在租界監獄中,章太炎、鄒容飽受勞役之苦,常遭拳打腳踢。章太炎曾絕食七天以示抗議。鄒容血氣方剛,大罵獄卒,結果遭到更殘酷的虐待,終於一病不起,後來他服用了工部局醫院提供的藥片,于1905年4月3日 淩晨暴死,留下了一樁疑案。而章太炎則熬過了三年刑期,出獄當天也登上了東渡日本的海輪。
多年以後,孫中山專門評論了“蘇報案”,他說:“此案涉及清帝個人,為朝廷與人民聚訟之始,清朝以來所未有也。清廷雖訴勝,而章鄒不過囚禁二三年而已。於是民心為之大壯!”的確,清政府雖然贏得了名義上的勝利,卻是滿心的不樂意,因為王朝的絕對權力竟然首次毫無用武之地,而皇權神聖的觀念也遭摧毀。更令清廷不堪的是,通過案件審理,《蘇報》的反清革命思想為眾多媒體熱議,租界很快成為革命輿論的大本營,習慣於屠殺言者的清政府從此再也不能為所欲為、大施淫威了。
此後,清政府終於認識到,如果再不變更法律,自己將會在與列強的交易中,在對民眾的統治中,越來越處於被動的地位。 1906年,清廷下詔,參照西律,改革官制及國家法律制度。幾個熱血青年憑著他們淩厲的輿論攻擊行為,終於間接給近代的中國帶來了現代法律觀念。(文/王克強)
- Apr 07 Thu 2011 14:51
晚清第一文字獄“蘇報案” 讓清廷強權碰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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