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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昨第5度釋法。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今日接受《明報》專訪,講述對釋法的看法。
石永泰認為,這次人大釋法主要是「解釋」《基本法》第104條之中的「依法宣誓」;但其實「依法宣誓」本身所依照的法律是《宣誓及聲明條例》:「完全係香港內部法律,唔係人大管。」故人大常委會解釋「依法宣誓」,即變相是解釋,甚至是擴張香港原有的法律條文,而非在解釋《基本法》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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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質疑:「其實釋法釋嚟做乜嘢呢?」並指梁、游宣誓案正等候裁決,香港的法庭亦從沒有提出過:「我哋唔識喎,我哋不如問下人大啦!」人大常委卻在此時釋法。
石又指,釋法不單不會加快官司進度,或簡化爭議,反而與訟各方會手執釋法的文本:「去問文本入面有啲概念點解呢?點樣去套入現有嘅法律條文入面呢?」石認為,這樣反而令案件出現更多爭拗點,爭議如何把釋法的內容套入現有的案件之中:「所以你話係咪可以(人大常委)一錘定音,好快搞掂(宣誓案爭議)?我又睇唔到。」
石認為,若然人大釋法是因為中央政府怕即使政府勝訴,敗方都會上訴令官司變持久戰,但事實上釋法後根本不能夠「一了百了」,反而仍存在不少爭拗,「邊個贏邊個輸,仍然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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