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竟成:掌摑者不尊重警員
警務處 長鄧竟成 表示,一名交通警員調查交通意外時遭人掌摑,施襲者絕對不尊重警員,感到遺憾。
鄧竟成今早在電台節目中批評,該名掌摑警員人士,是絕對不尊重警員,感到遺憾。他指出,警員外出工作已很辛苦,不應受到襲擊。
他回應有網民批評該名警員被掌摑後反應過大時稱,部分市民以不同角度看待事件,作為管理層要以廣闊角度出發,最重要是為市民服務,警隊常收到市民讚賞警員工作的信件。
你班窮人唔恨得咁多!

前科: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740&art_id=11924410
醉踢的士司機 襲擊調查女警
法官姪女判社服令
【本報訊】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外甥女兼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的姪女,帶醉在中環乘的士,以信用卡繳付17.8元車費被拒,腳踢的士司機,又向到場調查的女警施襲。她早前承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名,裁判官基於她表現誠懇悔意,正視其精神及心理問題,判處社會服務令 240小時及賠償的士司機 1,000元。 記者:蔡曉楓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判刑時指出,報告顯示被告誠懇悔過,她因心理精神及感情問題,受藥物及酒精影響才犯案,幸而她積極面對問題,遂判以社會服務令,以代替監禁刑罰。
曾有刑毀襲警前科被告 Amina Mariam Bokhary( 32歲)曾因在酒吧刑毀及襲警,被判罰款9,000元。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日替被告求情稱,報告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她深感後悔,向事主及家人致歉。被告的家族背景相當顯赫,其父包志雄是包致金兄長,為聯交所前理事,母親是港交所主席夏佳理的胞姊。被告自小專注力不足,後發現患鬱躁症,正接受港大精神醫學系

案發於今年 7月 13日凌晨 3時,被告在中環亞畢諾道登上的士,她由返家改往伊利近街 51號,司機程兆基停車叫醒她,但她找不到現金,她表示用信用卡付 17.8元車費被拒,將卡擲向司機面部,下車後被司機截停表示報警,被告突腳踢他的左小腿。
其後兩名警員接報到場,被告大叫大嚷,其中女警葉蕙茵遭被告用手袋「掟面」,抓住制服推撞,被告在糾纏間跌在地上,乘勢再踢女警下腹,終被制服拘捕。女警左手及面部有擦傷,左腳及下腹紅腫。
案件編號: ESCC3879/08
引用自http://eatwise.hkreporter.com/talks/thread-869656-1-1.html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 法官包致金的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身帶酒氣駕車沿跑馬地司徒拔道上斜時,突然越線迎頭撞向一輛旅遊巴。她事後情緒激動高叫,多番拒絕「吹波波」,企圖離開現場,一名交通警員上前阻攔時,她高呼﹕「Don't touch me!(不要碰我)」並狠摑警員一巴掌,她被增援的女警以手銬鎖起拘捕。
被捕的Bokhary現年34歲,為包致金的侄女,亦是香港交易所 主席夏佳理 的外甥女,曾兩度因襲警被定罪。對於警員遭涉嫌醉駕的女司機掌摑,警務處 長鄧竟成 回應時指摘該女司機不尊重執法人員。他否認事件反映警權受挑戰,指民調顯示市民對警隊的滿意度不錯。
——〈包致金侄女拒吹波狠摑交警身帶酒氣駕車撼旅巴拒助查圖強行離開〉,《明報》,2010.01.28
■相關概念
情緒智商(emotional quotient, EQ)個人操守(personal conduct)
情緒管理(emotion management)
■多層思考
1.試指出上述新聞主角的行為和態度反映了什麼價值觀。
2.有指個人行為受其家庭背景和社會地位影響,你同意嗎?參考上述資料及個人觀察,加以解釋。
3.情緒管理有何重要?如何才可加強情緒智商?試從個人、家庭及社會三方面提出建議。
參考資料
香港心理衛生會﹕www.mhahk.org.hk
大律師﹕屢犯應考慮判囚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警方可採用兩條不同控罪起訴襲警者,包括《警隊條例》第63條或《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一旦罪成,輕則可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重則可處緩刑或即時入獄,「但如以《侵害人身罪條例》起訴又罪成判處監禁,被告必須即時入獄」。
至於昨日一案,女司機早有襲警前科,陸偉雄認為法官有必要考慮判處她即時入獄作懲罰,但最終判決仍要視乎對方的求情理由以及是否有悔意等,「如對方有情緒問題需要接受精神科醫生等治療,又或是當時因某些理由才令她情緒激動犯錯,判刑可能會較輕」。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出身名門女子Amina Mariam Bokhary 在車禍後涉嫌拒絕與執法人員合作,又疑掌摑警察,「捉迷藏」過程在傳媒鏡頭下暴露無遺。
發生車禍後,Amina被救護員扶到擔架床,但她拒絕送院說:I don't want (我不想去)。
之後,她返回撞毀私家車後座,警員要求她即場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她回答說:I don't know what you are saying?(我不明你說甚麼?)警員一再要求,她只說:I don't care. I need to leave.(我不管,我要走。)
她推開警員的手和文件夾,警員連說:你唔好嚟呀!她則叫嚷: Ok! Ok! Fine Fine! I need to leave.(好!好!我要走。)
「我不管,我要走」
一名警員勸說:If you pass, you can go.(如果你通過,你便可以走。)但她說仍要走 I want to leave.(我要走。)
另一名警員(被掌摑者)加入勸解:Miss, calm down, calm down.(小姐,冷靜點,冷靜點。)
Amina連說多個Yes!之後不理警員,轉身欲離去,兩男一女警追上,輕拍其手阻止,但她警告說:Don't touch me!I want to leave now.(不要碰我,我現在要走。)
曾勸解的警員急步上前阻擋,卻遭狠狠摑一巴,在場人員被突如其來的暴力辱警行為嚇呆,受害警員無辜被打,唯有輕叫一聲以示無奈,一名同袍向Amina說:you are under arrest now.(你已經被拘捕)她不敢再反抗被拘捕。
本報記者
(現場直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