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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由「影子老闆」控制? 廣管局須徹查所謂消息人士



【明報專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雖云已經開會,討論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和懷疑有償新聞事件,不過事態終究如何,並未澄清,反而揭出更多不解之謎,特別是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在誤報死訊的角色、亞視決策和日常管理運作等,究竟起着什麼作用,是待揭之謎。廣管局務必徹查亞視管理真實情况,以確保控制亞視的持牌人,並無違反《廣播條例》的規定。

 


 


若屬代理人傳令


並非一般意義的「消息人士」


關於誤報江澤民死訊,原任亞視新聞及公共事務高級副總裁梁家榮在特別會議上包攬上身,表示「自己犯了錯誤」,故引咎辭職,與當日他表示「我盡了所有努力,阻不到這單新聞出街」,暗示受壓才播出江澤民死訊,前言不對後語,是有難言之隱?還是什麼原因導致版本不一致?


在會議上,就江澤民死訊消息來源,梁家榮以「你用支槍指住我個頭,我都唔會講」來保護消息人士,藉此宣示恪守新聞工作者絕不披露消息來源的原則。當日,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懍於這個原則之不可侵犯,都不敢碰觸,其實,梁家榮所說的「消息人士」,若非一般人,而是與他有工作關係者,例如公司內掌握大權者或其代理人,則這個人是否等同一般意義的「消息人士」?


假設一,若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根本就在亞視任職,而且兩人有工作關係,雖然從最廣義而言,這樣的人提供江澤民死訊,仍然可以列屬「消息人士」,但是與純粹亞視以外人士提供消息,程度上有所不同。


假設二,若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本來就是亞視「影子老闆」透過代理人,向亞視新聞部或其他部門傳達其意旨,要相關部門落實執行,則這樣的人,更非真正的消息人士。


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若有上述兩種身分,就是亞視「影子老闆」透過代理人傳達命令,藉此控制亞視日常管理運作。當日誤報江澤民死訊未幾,亞視台徽由彩色改為黑色,這個哀悼表態,絕非梁家榮等職級人員可以決定;而且,梁家榮披露消息人士與他接觸時,要求江澤民死訊「要盡快出街、要即刻出街」,這般語氣,已經超乎提供消息,隱約是在下命令,若是一般消息人士,不會如此霸道囂橫。


若上述兩個假設,當日立法會議員未及挑出這一點,使「消息人士」得以「逍遙法外」,我們認為,廣管局應該就此深入調查,可從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是否亞視中人着手,只要掌握了這個人,順藤摸瓜,影子老闆的身影就有可能曝光了。


我們籲請梁家榮和曾經與「消息人士」接觸的梁家榮下屬,考慮一種情况。保護消息來源是新聞工作者的神聖原則,其核心精神,是捍衛新聞自由,但是若與你們接觸的消息人士,乃影子老闆代理人,代理人要求你們、命令你們播出江澤民死訊,則這名你們口中的消息人士,根本就是傳令人,而非值得保護的消息人士。因為這樣的人,實質在干預新聞專業、損害新聞自由,現在竟受到神聖原則保護,豈非給業界和新聞自由開玩笑?


梁家榮和那名下屬:若影子老闆代理人促使江澤民死訊出街,這是對新聞專業的蔑視,對新聞自由的衝擊,從對業界負責和對歷史負責考慮,我們建議兩位披露這名「消息人士」的身分。


投資者、義工到私人顧問


王征與亞視是什麼關係?


當日特別會議,另一個未釐清的情况,就是王征在亞視的角色。根據亞視向廣管局提供的資料,王征是亞視投資者,持有由亞視發出的可換股債券,並非亞視股東、董事或管理層,按廣播條例規定,王征並無身分及權利對亞視行使控制,或參與日常管理。不過,王征投資亞視之後,幕前、幕後經常見到其身影,他並自封亞視「義工」,無償工作。


不過,在特別會議上,議員提問王征當亞視「義工」的情况,亞視董事、高級副總裁(內地業務)欒震國表示,王征只是以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私人顧問的身分,接受盛品儒邀請出席了4次亞視每周例會,而例會迄今舉行了約40次,而整個9月份王征以盛品儒私人顧問的身分到亞視不超過3次。若王征只是盛品儒的私人顧問,他在亞視的角色,為何又會持續引起爭議?


例如,近期亞視董事蔡紹中與亞視一宗官司中,透過代表大律師數說對亞視管理層的不滿,直指盛品儒拒絕向董事交出文件,亦不允召開董事會會議,蔡更感到不解的是,並非亞視股東的王征,卻可以控制整間公司的營運,只依王的意思而行。這是法庭紀錄,而法官也批准蔡紹中的申請,認為蔡要求審閱文件只是履行董事職責。所以,從法庭披露亞視董事未能審閱文件,亞視可以經年不召開董事會,進而指出王征控制亞視等,在在顯示亞視組織、管理甚為奇特,而以法庭披露王征的角色,亞視更是違反了持牌人的相關法例規定。


廣管局就王征在亞視的角色,已經表示會調查,不過,若調查以一般文件往來方式進行,相信無法找出真相,廣管局必須要派員到亞視實地調查,包括查閱會議紀錄等,才可望理出頭緒。香港是法治社會,亞視是公共機構,使用公共資產大氣電波,受法例規管,現在亞視管理被揭發多不正常狀况,廣管局有責任確保亞視管理運作,符合法例規定和要求,不能讓廣播條例之於亞視,形同一紙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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