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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試說明下列三項史實:

甲、辛丑和約(1901)

乙、百日維新(1898)

丙、辛亥革命(1911)

甲、辛丑和約

義和團以「扶清滅洋」為號召,排外作風,卒引至八國聯軍入京之禍,清廷目睹大禍,又見大勢已去,乃派李鴻章、突團等人與各國議和,談判期中,李氏病故,至翌年(光緒廿七年,歲次辛丑,一九零一),清廷與聯軍簽訂辛丑和約。1、派親王大臣分赴德、日謝罪及懲辦禍首。

2、賠款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清還,本利共九億八千二百二十三萬兩,以關稅及税擔保。

3、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區域,並由各國派兵保護,華人不得入住。

4、拆毀大砲台及至北京一切障礙物,允許各國在天津、北京、山海關等地駐兵。

5、禁止向中國輸入軍火二年,期滿得再展限二年。

6、明令禁止排外團體,違者處死;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

乙、百日維新

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康有為獲大學士翁同龢之荐,為光緒召見,接納變法,委康氏統籌維新事宜;並摧用梁啟超、楊銳、林旭、劉光第、譚嗣同等,參與推行新政運動。

光緒下詔變法後,為慈禧太后及守舊大臣所反對,時加阻撓,並陰謀廢立光緒,光緒見情勢危急,乃密詔直隸按察使袁世凱,命其侯機奪取直隸總督榮祿兵權,以削去慈禧之羽翼,而鞏固其帝位;不料袁氏竟陽奉陰違,將光緒謀洩於太后,太后乃先發制人,因光緒於瀛台,下詔廢新政,捕殺楊銳、譚嗣同、林旭、劉光第、楊深秀、康廣仁六君子,康梁逃亡海外。新政推行,前後僅一百零三日,史稱「百日維新」 ( HUNDRED DAYS REFORM )。

丙、辛亥革命

中國近代史上所稱的辛亥革命,事實上包括在一九一一年爆發的兩次革命:

1、黃花崗之役——清宣統三年(辛亥年)三月廿九日(陽曆四月二十七日),中山先生遺黃興率同志五百餘人至廣州發難,攻毀兩廣督署,準備先取廣州為基地,再逐步北上,不幸為清水師提督李準所敗,黨人犧牲甚眾,有姓名可考者計七十二人,合葬於黃花崗。此役雖告失敗,然清廷已聞風喪膽,各地革命運動,更風起雲湧。

2、武昌之役一光緒末年,清廷向美商借款建築川漢、粵漢鐵路,經湘、鄂、川、粵、四省紳商集資贖回,改由商辦。一九一一年,郵傳大臣盛宣懷倡議「鐵路國有政策」,下令將全國鐵路幹綫收歸國有,並大借外債修築。於是川、鄂、湘、粵人民大華,四川尤為激烈,清廷於是急調湖北軍隊入川鎮壓,時武昌新軍,早已秘密加入革命,正圖大舉;加以革命黨人於俄租界內製造炸彈失慎,引起爆炸,致新軍黨人名冊落入清軍手中,黨人迫於形勢乃乘武昌防務空虛,提前於十月十日發難,當攻督署,總督瑞澂逃遁,民軍乃推協統黎元洪為湖北都督,組織軍政府,是為「武昌起義」。

(選自當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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