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前同事要結婚了,娶的是馬來人;不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是新加坡的馬來人。
即使他娶的是馬來西亞的馬來人也無所謂。若我的前同事不肯皈依回教,倒可以和妻子離開大馬到德國去。
若兩位都是馬來西亞國籍者,他們的下場將會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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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迫妥協,心不甘情不願地“回歸”伊斯蘭教,換取丈夫和孩子們的人身自由,結果恩愛夫妻被迫離婚。
有些人認爲紛擾十年的馬來基督徒麗娜喬伊(Lina Joy)的案件落幕後一切已成了定局,不過我倒覺得這才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徵兆。
回教黨的聶阿茲(Nik Aziz)針對叛教者說,這種情況多數發生於居住在甘榜的回教徒身上。
“他們沒有接受過回教教育,不懂甚麼是回教,當某方給他們錢或受到脅迫,就叛離回教。 ”
還有…
馬六甲首席部長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Mohd. Ali bin Rustam)表示,大馬馬來人自一出生便自動成為回教徒,這是馬來人的文化,它對團結馬來族群起著很大的作用。
“在馬來西亞,馬來人信奉回教是天經地義的事,任何人不能隨意脫離回教。”
“馬來西亞和印尼的國情不同,印尼人可以信奉任何宗教,但是馬來西亞自馬六甲蘇丹王朝開始至今,馬來人只單一信奉回教,這是眾所週知之事。”
“巫裔以外的種族若加入回教,我們歡迎;但是馬來人信奉回教,則是大馬人的共識。”
我籲請Nik Aziz把話説清楚:
1。證明Lina Joy是鄉下的回教徒,沒有受過回教教育,也不了解回教。
2。到底是誰“給他們錢和脅迫”他們改教。
我也籲請馬六甲首席部長Mohd. Ali bin Rustam熟讀歷史。馬來人在15世紀以前是信奉興都教和佛教的。馬來人信奉回教並不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也不是大馬人的共識。因爲我從來都不那麽認爲。宗教信仰沒有所謂的“自動”,那是個人選擇,個人的喜好。馬來社會的團結並不應該建立在剝奪別人的宗教自由之上。
[從布秧河流域(Lembah Bujang)出土的Ganesha(格涅沙)和佛像證明馬來人不是自古以來都信奉伊斯蘭教。]
我正在想:所有自由主義愛好者可以使用馬來佛教皇朝Srivijaya(三佛齊)比馬六甲皇朝更強大的歷史事實,為這個馬來人的佛教皇朝平反,循序漸進地在中學歷史教科書給予它肯定的歷史評價。讓馬來人年輕人確切意識到這是他們祖先的歷史。讓他們認識到馬來人並非必須是回教徒。
部分照片由友人-威所攝。
http://twsim.blogsome.com/2007/06/03/lina-joy/

我有個差婆同事成日將佢老公個姪仔推俾我,因為個姪仔對我好有興趣!但一來,我對黑差冇興趣!二來佢哋係信回教,我信上帝信穌哥.... 但如實告知會俾人覺得我宗教和種族歧視..... 所以我用不是冰清玉潔.....來令人知難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