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983年3月20日

地點: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吊鐘洲以西芒灣

人物:梁可銘、梁美莉

案情: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3月20日被發現沉屍吊鐘洲以西芒灣海底,涉嫌兇手梁可銘潛逃無蹤。

備註:懸案。2011年1月15日,警方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

 

1983年3月20日,上午十時半,一艘快艇在西貢吊鐘洲海面飛馳,船上載着五名「海龍溍水會」會員,他們打算在吊鐘洲潛泳,欣賞海底世界。

五人穿上潛水衣,配備魚矛、潛水刀,互相檢查裝備後,逐一由快艇跳入水中,慢慢向下潛。

 

十分鐘後,他們已潛到距吊鐘洲四百公尺,十公尺深海底。

海底的垃圾不多,能見度清晰,距他們數十公尺遠的海床,有一個麻包袋,這個不屬於海洋的物體,引起他們注意。

領隊用手勢向同伴示意,游向那個麻包袋,他們游近時,原本啃着那個麻包袋的小魚,立即四散。

五人好奇地圍着那個麻包袋,其中一人用魚矛推那個麻包袋,感覺麻包袋內的東西是軟綿綿的。

那人用手勢向同伴示意,要打開那個麻包袋,看看裏面究竟袋着甚麼東西。

各人同意這樣做,領隊游近那個麻包袋,袋口用電線綁着,他試圖將電線解開,但不成功。

他拿出潛水刀,將麻包袋割開,一隻人手,後破口伸了出來,把各人嚇了一跳。

 

麻包袋藏屍!

 

五人驚魂甫定,知道事不尋常,做好標記後,返回快艇,打算駛回岸邊報警。

他們在途中遇上一艘水警輪,立即向警員報告,引領水警輪到發現麻包袋藏屍地點。

 

屍體沉在水底,水警也無計可施,通知消防署派蛙人到場協助。

當日下午二時,三名消防署蛙人,在潛水會會員帶領下,找到麻包藏屍地點。

那個麻包袋重量不輕,蛙人在四時四十五分,才將那個麻包袋撈上水警輪。

那個麻包袋,除袋口被電線綑綁外,麻包袋兩端亦被電線綁着,麻包袋之外,由一個繩網袋罩住。水警輪將麻包袋運回水警基地,舁送殮房,由法醫檢驗。

 

法醫用剪刀將麻包袋剪開,一具全裸女屍呈現眼前。

從外貌判斷,死者年齡二十至二十五歲,根據屍身腐爛程度,死者死去超過一個月。

麻包袋內,有兩塊兩呎長、八吋濶、三吋高的水泥塊,水泥塊中間有方形孔,相信兇手用作沉屍之用。

死者雖然全裸,但未遭性侵犯,頭部有被硬物襲擊傷痕,死因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

死者頸部有一條因做外科手術留下的疤痕,上下顎臼齒曾經修補。

 

最重要的發現,死者戴隱形眼鏡,有助警方追查。

探員根據隱形眼鏡廠商標記及編號,查到配戴者資料,與失蹤人口記錄核對,發現死者與一名在月前失蹤的二十三歲少女符合。

警方安排失蹤少女家人認屍,證實是月前失蹤的梁美莉。

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那日是農曆年廿九,她的家人在她失蹤翌日報警。

 

梁美莉生前與母親及兄長在西環居住,在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比嘉國際有限公司任職,公司業務是製造及銷售辟臭劑用的香精,公司東主為日本人,寫字樓除梁美莉外,只有三名男女職員。

梁美莉在該公司任職不足一年,由於工作能力強,得到東主賞識,由文員擢升為助理經理,東主離開香港時,公司行政工作由梁美莉負責。

 

梁美莉母親對探員說,女兒懷疑有人虧空公款:「美莉說,她為公司做年結,核對帳目時發現有問題,她說已知道是誰虧空公款,打算搜集足夠證據後,與那人『攤牌』。」

 

不過,梁美莉沒有說出虧空公款的人是誰,案件涉及商業帳目,探員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

商罪科核查公司帳目及往來文件後,發現在多單往來帳目上,都被人做了標記,相信那些標記是由梁美莉記下的,警方發現當時公司損失約一百萬元。

涉及這些問題帳目的,是公司一名前高級職員梁可銘,數月前被發現出售公司機密而被開除。

 

梁可銘被開除後,梁美莉為公司做年結時,發現梁可銘虧空公款。

梁美莉被殺前一星期,梁美莉曾託人四出找尋梁可銘,說有重要事與他商量,但一直未能找到他。

農曆年廿九,梁美莉到荃灣一公司參觀包裝機,早上十一時許離開。

 

梁美莉原約了一名女同學,下午三時喝茶談心,但沒有出現。

那天是星期五,公司在下午放農曆年假,探員相信,梁美莉參觀完包裝廠後,返回公司放下包裝機的資料時與兇手相遇。

兇手有公司鎖匙,知道公司放假,趁機潛入公司,打算毀滅帳目。

梁美莉與兇手相遇,被兇手殺害。

兇手殺人後,在街上找來麻包袋、電線,在路邊取了兩件修路用的水泥柱躉。

兇手脫光死者衣服,將屍體放入麻包袋,再放入水泥柱躉,用電線捆好麻包袋,在麻包袋外加上繩網。

                               
女文員梁美莉當年被殺,轟動一時。                                警方再發出梁可銘的通緝照。                                

兇手用甚麼方法將屍體運到吊鐘洲拋棄,探員假設了很多可能性,最大可能是兇手將屍體用車載至西貢,搬上快艇,打算將屍體運到公海拋棄。

兇手可能在吊鐘洲附近遇上水警輪,為怕被截停搜查,將載有屍體的麻包袋掉入海中。

 

探員經廣泛調查後,鎖定目標人物,疑人是比嘉國際有限公司前經理梁可銘(三十歲),他喜歡潛水運動,是潛水會會員,擁有一艘停泊於西貢白沙灣的八座位快艇。

 

探員打算邀請梁可銘接受調查時,發現他已離開香港。

根據人民入境事務處記錄,梁可銘在農曆年三與父母離開香港到內地,他的父母於年初十回港後,他仍留在內地。

探員追查兇手在內地的住宿地點,知道他在內地逗留了三十五日。

梁美莉的屍體在棄屍四十日後被發現,兇手知道事情敗露,不敢回港,先到廣州,再往上海,然後到北京,兇手在北京失去蹤影。

 

警方調查後相信他與梁美莉之死有關,1996年曾發出通緝令,並公布疑兇相片。

香港刑事案無銷案限期,警隊每年會按照程序覆檢案件,決定是否需要繼續調查下去。

 

西區警區重案組收到新資料後,對梁美莉命案重新展開調查。

2011年1月15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梁可銘在2011年時五十八歲,當年案發後由北京前往日本,再逃往美國親友處匿藏。

梁可銘至今仍下落不明。

身兼法律界人士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警方呼籲市民提供廿八年前兇殺案資料,的確十分罕見,不排除與警方尋獲新線索有關。根據本港法例,只有民事案件設有追溯期限,如錢債案追溯期為六年,意外傷亡索償為三年,土地業權為十二年;至於刑事案則沒有追溯期限,換言之,只要一日未破案,一日也可追查。

不過,由於案發至今已廿八年,涂指,當年的證人可能已不在人世或無法聯絡,證物保存技術及DNA驗證亦不及現今先進,加上負責案件的主管已換了「十幾代人」,調查有一定困難,即使尋獲疑兇,亦未必可將其定罪。但由於案件性質嚴重,警方不會輕易放棄任何破案機會,還死者及家屬一個公道。


一絲不掛沉屍海底的妙齡少女,40多年一直無法破解的驚悚謎案 

2026-01-09 11:15 

發佈於:天津市

冤屈難以申訴,仇恨無法報復,這種遺憾讓人心痛。 1983320日,上午約十點鐘,五名海龍潛水會的成員在吊鐘洲一帶進行潛水探險。潛水夫們下水不久,大約十分鐘後,一位潛水夫在深處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物體。他慢慢靠近,仔細一看,發現那是一個麻布袋,袋口用電線緊緊勒住了。潛水夫心裡產生了疑問:這袋子裡會是什麼呢?是垃圾?寶藏?還是贓物?當然,他們也不願意想到,是否有可能是死屍?於是,其中一名潛水夫試圖用隨身攜帶的魚叉刺向麻布袋。當魚叉觸碰到袋子時,他發現袋子裡的東西是軟的,似乎並不像是硬物。另一名潛水夫拿出潛水刀,試圖割斷電線,然而未能成功。最後,他在麻布袋的一側劃開了一個口子,突然,一隻人手從破口處伸了出來。

這一幕讓五名潛水夫嚇得立刻遊上岸,並趕緊撥打報警電話。 很快,陸警和水警接到報案,趕到現場。三名蛙人根據潛水夫的指引,成功找到了藏屍的麻包。麻包的重量相當沉重,三名蛙人費盡了力氣才將其從水中拖上來。之後,屍體被轉送到殮房,交由法醫進行檢驗

法醫小心翼翼地剪開麻包,裡面露出了全裸的女屍。通過屍體的外貌判斷,死者年齡大約在二十到二十五歲之間。根據屍體的腐爛情況,法醫推測死者大約死去已有一個月。

這段時間,屍體被困在麻包內,避免了魚類和其他水生動物的啃食,因此屍體得以保持完整。 麻包裡除了女屍外,還發現了兩塊沉重的水泥塊,估計是兇手用來將屍體沉入水中的工具。經過屍檢,法醫得出了死因:死者全身裸露,未遭到性侵。她的頭部有明顯的重擊痕,頸部也有勒痕,最終死因是窒息和頭部重擊

在進一步的檢驗中,法醫注意到死者的頸部有一道外科手術留下的疤痕,上下顎的臼齒有過修補的痕跡。她的雙眼中還佩戴著隱形眼鏡,通過隱形眼鏡上的商標和編號,警方最終確定死者是一個月前失蹤的梁美莉。

根據失蹤人口的資料,梁美莉在1983211日早上離開家後,再也沒有回家,那天恰好是農曆年二十九。也就是說,梁美莉甚至錯過了全年的春節,就在那天神秘失蹤了。

梁美莉的父母和兄長告訴警方,梁美莉在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的一家名為比嘉國際的公司工作,主要負責香精銷售。公司的老闆是日本人,除梁美莉外,公司還有其他三名職員。儘管梁美莉進入公司時間不長,但憑藉她出色的工作能力,老闆很快就提拔她為助理經理。在老闆不在時,梁美莉就負責公司的行政工作。

此外,梁美莉的父母還透露了一個重要資訊:我們的女兒在失蹤前曾經為公司做年結,核對帳目時發現有問題,懷疑有人挪用公款。她告訴我們,已經大致查出是誰在做虧空,只要有確鑿證據,她就會跟那個人攤牌。 探員問他們:你們知道那個人是誰嗎?梁美莉的父母搖頭表示不知。於是,案件轉交給商業犯罪調查科處理。

商調科很快查明,比嘉國際的帳目確實存在問題,有超過一百萬元的款項被私自挪用。經過調查,最有可能挪用款項的人是公司一名前高級職員,名叫梁可銘。調查顯示,在梁美莉遇害前一周,她曾托人找過梁可銘,表示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他商談。

不久,警方又從另一名職員口中得知了一個線索:那名職員稱,在農曆年二十九日下午,看到一名貌似梁可銘的男子進出過公司大廈。那天是星期五,公司已放假,但梁美莉仍堅持加班,這意味著當天公司裡只有她一個人。 基於這一線索,警方推測,梁可銘可能利用公司放假之際進入大廈,試圖銷毀帳目。

梁可銘在公司任職期間曾有備用鑰匙,而他離職時並未上交。這使得梁可銘能夠輕鬆進入公司。然而,梁美莉加班,意外地撞見了他。兩人發生了衝突,梁可銘因此動了殺機,最終將梁美莉殺害。

殺人後,梁可銘帶著她的屍體,找到麻袋和電線,取了兩塊修路用的水泥塊,裝屍體後將其移至大廈外的私家車裡。然後,他驅車前往位於西貢的白沙灣,將屍體運上快艇,最終棄屍於吊鐘洲警方之所以做出這種推斷,是因為調查發現,梁可銘是一位潛水愛好者,並且擁有一部私家快艇,通常將快艇停泊在白沙灣。然而,就在一個月前,梁可銘的快艇和他本人突然失蹤,快艇也再未出現。 警方進一步調查得知,梁可銘在農曆年三十當天與父母一同離開香港,而十天后,他的父母獨自回到香港,梁可銘本人卻音信全無,仿佛消失在了人間。

確認梁可銘為重大嫌疑人後,警方多次發出通緝令,並呼籲市民提供線索。有傳言稱梁可銘躲到了日本,也有人說他去了美國的親戚家避難。然而,梁可銘到底去了哪裡,至今沒有確鑿證據。若他仍然活著,今天的他已經年屆七十,不知道風燭殘年的他是否會對當年的所作所為感到悔恨。

儘管此案件曾被媒體廣泛報導,但疑點依然重重。單憑梁可銘一人之力,是否真的能殺死梁美莉仍難以確定。

更令人不解的是:

(1) 整個移屍過程竟然沒有任何目擊證人,而那樣沉重的麻包,想要搬出大廈、放入車中,再移到快艇上,恐怕常人難以做到。

(2) 而且,凶案現場也未能找到足夠證據證明,均益大廈就是第一個命案現場。這個案件始終埋藏著許多謎團,恐怕永遠也無法解開。願梁美莉的靈魂安息。

本文出處

返回搜狐,查看更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米俐 的頭像
米俐

淮鹽荔枝米俐

米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